妾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妾 | 部首:女 | 笔画:8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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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
五笔:uvf
本义有罪女子给战胜者作奴婢
释义旧时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
妾字笔顺书写演示
「妾」字共 8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妾」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妾」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妾”像侧立屈膝之女,头顶有刑具,本义为有罪女奴,用于祭祀或劳役。商代社会等级森严,此字反映女性因罪沦为低等侍从的处境。后引申为男子在正妻外所娶的配偶,词义由刑徒身份转向婚姻关系,体现奴隶制向宗法制过渡中女性地位的复杂变化。
甲骨文“妾”约出现于商代中晚期,字形为侧立屈膝女子头顶刑具之形,或作女子跪坐持箕状,反映其社会地位。此字源于奴隶制社会对女性战俘或罪犯的处置方式,既指被征服的女性奴仆,也用于贵族妾室称谓。商代宗法制度下,妾与妻形成严格等级,字形直观呈现了早期父权社会对女性身份的物化标记。
篆书阶段“妾”字,象形兼会意,上部为“辛”表刑具,下部为“女”,本义指有罪受刑之女,即女奴。后引申为男子在正妻外所娶女子,地位低下如奴仆。此字义变化反映古代社会婚姻制度及女性地位演变,由本义女奴转指特定身份女性,体现字义引申与文化关联。
篆书阶段的“妾”字,约起源于西周晚期至秦汉,常见于金文、小篆。其字形上部为“立”,下部为“女”,本义指地位低下的女性,常指古代男子在正妻之外娶的女子,或供役使的女子。篆书时期,社会仍存一夫多妻制,妾作为家庭附属角色,地位卑微,其字形直观反映了当时女性在家庭结构中的从属地位。
隶书阶段“妾”字承篆形,上部“立”表站立,下部“女”表女性,本义为有罪女子或地位低下的女子,在家庭中为男性配偶的次要角色。后引申为男子在正妻之外娶的女子,即小妻、侧室,此义沿用至今,反映了古代社会一夫多妻制下的性别与地位差异。
隶书阶段的“妾”字,约起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盛行于两汉。其字形由篆书演变而来,上部为“立”表站立姿态,下部为“女”表性别,整体描绘女子卑顺侍立之态。这一时期,隶书因书写便捷取代篆书成为官方正体,“妾”字结构简化,横笔蚕头燕尾,反映汉代社会等级森严,妾室地位低下,多用于文书、碑刻等场景。
楷书阶段“妾”字延续篆隶本义,指古代男子在正妻之外娶的女子,属地位低下的配偶。引申义泛指地位卑微的女性,如婢女、自谦称。字义变化体现古代社会等级制度,由特指婚制角色,扩展为性别与地位的象征,反映汉字语义随社会文化演变的特征。
楷书阶段的“妾”字,源于秦小篆,经隶变定型,至汉魏楷书成熟。字形上部为“立”,下部为“女”,会意女子屈从站立之态,反映古代一夫多妻制下妾室地位低微。汉代以降,楷书成为官方书写范式,“妾”字广泛用于典籍、碑刻,如《曹全碑》《张猛龙碑》,体现封建社会等级制度与性别秩序。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妾」字构形理据:「妾」字部首为女,共8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有罪女子给战胜者作奴婢。 甲骨文“妾”约出现于商代中晚期,字形为侧立屈膝女子头顶刑具之形,或作女子跪坐持箕状,反映其社会地位。此字源于奴隶制社会对女性战俘或罪犯的处置方式,既指被征服的女性奴仆,也用于贵族妾室称谓。商代宗法制度下,妾与妻形成严格等级,字形直观呈现了早期父权社会对女性身份的物化标记。 甲骨文“妾”像侧立屈膝之女,头顶有刑具,本义为有罪女奴,用于祭祀或劳役。商代社会等级森严,此字反映女性因罪沦为低等侍从的处境。后引申为男子在正妻外所娶的配偶,词义由刑徒身份转向婚姻关系,体现奴隶制向宗法制过渡中女性地位的复杂变化。 篆书阶段的“妾”字,约起源于西周晚期至秦汉,常见于金文、小篆。其字形上部为“立”,下部为“女”,本义指地位低下的女性,常指古代男子在正妻之外娶的女子,或供役使的女子。篆书时期,社会仍存一夫多妻制,妾作为家庭附属角色,地位卑微,其字形直观反映了当时女性在家庭结构中的从属地位。 篆书阶段“妾”字,象形兼会意,上部为“辛”表刑具,下部为“女”,本义指有罪受刑之女,即女奴。后引申为男子在正妻外所娶女子,地位低下如奴仆。此字义变化反映古代社会婚姻制度及女性地位演变,由本义女奴转指特定身份女性,体现字义引申与文化关联。 隶书阶段的“妾”字,约起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盛行于两汉。其字形由篆书演变而来,上部为“立”表站立姿态,下部为“女”表性别,整体描绘女子卑顺侍立之态。这一时期,隶书因书写便捷取代篆书成为官方正体,“妾”字结构简化,横笔蚕头燕尾,反映汉代社会等级森严,妾室地位低下,多用于文书、碑刻等场景。 隶书阶段“妾”字承篆形,上部“立”表站立,下部“女”表女性,本义为有罪女子或地位低下的女子,在家庭中为男性配偶的次要角色。后引申为男子在正妻之外娶的女子,即小妻、侧室,此义沿用至今,反映了古代社会一夫多妻制下的性别与地位差异。 楷书阶段的“妾”字,源于秦小篆,经隶变定型,至汉魏楷书成熟。字形上部为“立”,下部为“女”,会意女子屈从站立之态,反映古代一夫多妻制下妾室地位低微。汉代以降,楷书成为官方书写范式,“妾”字广泛用于典籍、碑刻,如曹全碑张猛龙碑,体现封建社会等级制度与性别秩序。 楷书阶段“妾”字延续篆隶本义,指古代男子在正妻之外娶的女子,属地位低下的配偶。引申义泛指地位卑微的女性,如婢女、自谦称。字义变化体现古代社会等级制度,由特指婚制角色,扩展为性别与地位的象征,反映汉字语义随社会文化演变的特征。 《说文解字》释「妾」:妾:有辠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从髟从女。春秋傳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从女从䇂,䇂亦聲。。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妾」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妾」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