葩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葩pā | 部首:艹 | 笔画:12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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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ā
    花引申为华美或出众的人或事物

五笔:arcb

二级规范字

本义花之艳丽者

释义花引申为华美或出众的人或事物

葩字笔顺书写演示

葩

「葩」字共 12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葩」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葩」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葩甲骨文字形 葩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pā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葩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葩小篆字形 葩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pā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葩】字,其形或为后世所造。若依小篆溯源,本义指花,如《说文》释【葩】为华也。甲骨文阶段若以【华】代之,本义即花朵,引申为华丽、美好之义。字义由具体花卉,渐虚化为形容文采或事物美好,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甲骨文阶段尚未发现【葩】字独立字形,其形旁【艸】(草)与声旁【巴】的组合最早见于金文。商代甲骨文以【艸】表草本植物,如【采】字从爪从艸,反映先民对植物的关注;【巴】字甲骨文象蛇形,或为族徽符号。西周青铜器铭文中【葩】始现,以【艸】表意、【巴】表音,体现商周时期汉字形声化趋势与对草木形态的细致观察。

篆书

篆书阶段“葩”从艸,畐声,本义指草木的花,如《说文》释“葩,华也”。其形以草字头表植物属性,畐声兼具表意功能,或因“畐”有饱满义,引申为花盛开之态。后由具体花貌引申为华美、出众之义,如“奇葩”喻杰出事物,字义由具象向抽象扩展。

【葩】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由【艸】(草字头)与【巴】构成,属形声字。【艸】表义,指植物;【巴】表声,兼含附着、延展之意。战国时期,楚地简帛已见其雏形,秦统一后规范于小篆,用于描述草木花叶繁盛之态。此阶段文字标准化加速,【葩】多见于诗赋、医药典籍,反映先民对植物形态的细致观察与审美意识萌芽。

隶书

隶书阶段“葩”字承篆形,从艸、畐声,本义指草木花,如《说文》“葩,华也”。此时字义未脱自然属性,但因“华”常喻美好,引申出“华美”义,如张衡《西京赋》“蒂华而结葩”即用其引申义,字义由具体植物特征向抽象审美概念延伸。

隶书阶段的【葩】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字形承篆书而来,上部简化为【艹】表草木义,下部【分】表声兼表分散绽放之态,属形声兼会意结构。此时隶书已取代篆书成为官方通行书体,文字趋于简化规范,【葩】字多用于《诗经》注疏及汉代辞赋,如班固《西都赋》【奇葩逸丽】,反映汉代文学对自然美的细腻描摹。

楷书

楷书阶段,“葩”本义为华美之花,如《说文》载“葩,华也”。后引申为形容事物美好、出众,如“奇葩”一词,既指珍奇之花,亦喻杰出之人或事物。字义由具体花卉之美,扩展至抽象美好、卓越之意,体现了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

楷书阶段的“葩”字,字形由“艹”与“巴”构成,源于小篆,经隶变定型于汉魏。此时楷书已成熟,笔画规整,结构严谨。“葩”本义为花,在魏晋南北朝至隋唐的诗文中,常被用于描绘花卉的美丽,如“奇葩异草”,反映当时文人雅士对自然美的追求,也体现汉字在文学表达中的丰富性。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葩」字构形理据:「葩」字部首为艹,共12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花之艳丽者。 甲骨文阶段尚未发现【葩】字独立字形,其形旁【艸】(草)与声旁【巴】的组合最早见于金文。商代甲骨文以【艸】表草本植物,如【采】字从爪从艸,反映先民对植物的关注;【巴】字甲骨文象蛇形,或为族徽符号。西周青铜器铭文中【葩】始现,以【艸】表意、【巴】表音,体现商周时期汉字形声化趋势与对草木形态的细致观察。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葩】字,其形或为后世所造。若依小篆溯源,本义指花,如说文释【葩】为华也。甲骨文阶段若以【华】代之,本义即花朵,引申为华丽、美好之义。字义由具体花卉,渐虚化为形容文采或事物美好,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葩】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由【艸】(草字头)与【巴】构成,属形声字。【艸】表义,指植物;【巴】表声,兼含附着、延展之意。战国时期,楚地简帛已见其雏形,秦统一后规范于小篆,用于描述草木花叶繁盛之态。此阶段文字标准化加速,【葩】多见于诗赋、医药典籍,反映先民对植物形态的细致观察与审美意识萌芽。 篆书阶段“葩”从艸,畐声,本义指草木的花,如说文释“葩,华也”。其形以草字头表植物属性,畐声兼具表意功能,或因“畐”有饱满义,引申为花盛开之态。后由具体花貌引申为华美、出众之义,如“奇葩”喻杰出事物,字义由具象向抽象扩展。 隶书阶段的【葩】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字形承篆书而来,上部简化为【艹】表草木义,下部【分】表声兼表分散绽放之态,属形声兼会意结构。此时隶书已取代篆书成为官方通行书体,文字趋于简化规范,【葩】字多用于诗经注疏及汉代辞赋,如班固西都赋【奇葩逸丽】,反映汉代文学对自然美的细腻描摹。 隶书阶段“葩”字承篆形,从艸、畐声,本义指草木花,如说文“葩,华也”。此时字义未脱自然属性,但因“华”常喻美好,引申出“华美”义,如张衡西京赋“蒂华而结葩”即用其引申义,字义由具体植物特征向抽象审美概念延伸。 楷书阶段的“葩”字,字形由“艹”与“巴”构成,源于小篆,经隶变定型于汉魏。此时楷书已成熟,笔画规整,结构严谨。“葩”本义为花,在魏晋南北朝至隋唐的诗文中,常被用于描绘花卉的美丽,如“奇葩异草”,反映当时文人雅士对自然美的追求,也体现汉字在文学表达中的丰富性。 楷书阶段,“葩”本义为华美之花,如说文载“葩,华也”。后引申为形容事物美好、出众,如“奇葩”一词,既指珍奇之花,亦喻杰出之人或事物。字义由具体花卉之美,扩展至抽象美好、卓越之意,体现了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 《说文解字》释「葩」:艸部:葩,華也。从艸皃聲。。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葩」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葩」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上下结构
部首字根艹
总笔画数12 画
五行属性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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