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赐 | 部首:贝 | 笔画:12画 | 五行:金
标准朗读音频(可直接播放)
普通话
粤语
-
赏给赠予财物或好处
五笔:mjqr | 繁体字:賜
本义赐:从贝,易声。造字本义为上级将财物赏予下级。引申义:①君主对臣下的赏赐,如“赐予”;②长辈对晚辈的给予,如“赐教”;③敬辞,指别人给予的财物或好处,如“赏赐”;④表示幸运地得到,如“天赐良机”。
释义赏给赠予财物或好处
赐字笔顺书写演示
「赐」字共 12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赐」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赐」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赐”从贝从攴,以手持贝形,本义为上级对下级赏赐财物,体现商代以贝为贵重赏赐物的特点。后引申为泛指给予恩惠、奖赏,字义从具体财物扩展到抽象恩泽,反映社会等级制度中赏赐行为的制度化演变。
“赐”在甲骨文阶段尚未独立成字,多以“易”表其核心义,甲骨文“易”像双手捧器授予他人,反映商代赏赐文化。商王常通过赏赐贝币、玉器等笼络贵族与方国,以巩固统治,甲骨卜辞中“易贝”“易玉”等记载频现,此即“赐”的早期形态,其使用贯穿整个商代,体现等级社会中资源分配的权威性。
篆书阶段“赐”从贝易声,本义为君王赏赐财物,如《说文》载“赐,予也”。其引申义包括上级对下级的给予、恩惠等,如诸侯赐臣田邑。字义由具体财物赏赐扩展至抽象恩泽授予,体现等级制度下权力与利益的分配关系,反映先秦社会礼制特征。
“赐”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贝”从“易”,“贝”表财富,“易”含给予义,合为以财物赏赐之意。战国时各诸侯国文字异形,此字已现雏形;秦统一后规范为小篆,用于诏令、典籍等正式文书。其使用反映当时贵族赏赐制度,体现等级社会中财富分配与权力关系,是礼制文化的重要载体。
隶书阶段“赐”字从“贝”“易”声,本义指上级对下级或长辈对晚辈给予财物、赏赐,如《周礼》“以待赐予”。引申义扩大至泛指给予好处、恩惠,如“赐教”“赐婚”。字义由具体财物赏赐,逐渐虚化为抽象的恩赐、授予,体现语义抽象化趋势。
隶书阶段的“赐”字,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字形由“贝”与“易”构成,左部“贝”表财富,右部“易”表交换,合意为君王以财物赏赐臣下。秦汉推行“书同文”,隶书因便捷实用成为官方主流书体,广泛应用于诏令、典籍及日常书写,其平直方正的笔画反映了大一统王朝对规范化的追求。
楷书阶段“赐”字承篆隶而来,形构稳定,本义为上位者赏赐财物或爵位,如《左传》“赐我先君履”。引申义包括恩惠、给予等抽象概念,如“天赐良机”。字义由具体赏赐行为,逐渐扩展为泛指任何形式的给予或恩惠,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的语义演变。
楷书阶段“赐”字承袭篆隶,字形定型为“贝+易”,左“贝”表财富,右“易”表交换,会意君主赏赐财物。此形始于汉末,盛于魏晋南北朝,至唐楷成熟后稳定沿用。该阶段正值门阀士族兴起,皇权通过赐田、赐爵、赐姓等手段强化统治,楷书“赐”字在诏令、碑刻中高频出现,反映等级制度与礼制文化。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赐」字构形理据:「赐」字部首为贝,共12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上给予下财物赏赐。 “赐”在甲骨文阶段尚未独立成字,多以“易”表其核心义,甲骨文“易”像双手捧器授予他人,反映商代赏赐文化。商王常通过赏赐贝币、玉器等笼络贵族与方国,以巩固统治,甲骨卜辞中“易贝”“易玉”等记载频现,此即“赐”的早期形态,其使用贯穿整个商代,体现等级社会中资源分配的权威性。 甲骨文“赐”从贝从攴,以手持贝形,本义为上级对下级赏赐财物,体现商代以贝为贵重赏赐物的特点。后引申为泛指给予恩惠、奖赏,字义从具体财物扩展到抽象恩泽,反映社会等级制度中赏赐行为的制度化演变。 “赐”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贝”从“易”,“贝”表财富,“易”含给予义,合为以财物赏赐之意。战国时各诸侯国文字异形,此字已现雏形;秦统一后规范为小篆,用于诏令、典籍等正式文书。其使用反映当时贵族赏赐制度,体现等级社会中财富分配与权力关系,是礼制文化的重要载体。 篆书阶段“赐”从贝易声,本义为君王赏赐财物,如说文载“赐,予也”。其引申义包括上级对下级的给予、恩惠等,如诸侯赐臣田邑。字义由具体财物赏赐扩展至抽象恩泽授予,体现等级制度下权力与利益的分配关系,反映先秦社会礼制特征。 隶书阶段的“赐”字,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字形由“贝”与“易”构成,左部“贝”表财富,右部“易”表交换,合意为君王以财物赏赐臣下。秦汉推行“书同文”,隶书因便捷实用成为官方主流书体,广泛应用于诏令、典籍及日常书写,其平直方正的笔画反映了大一统王朝对规范化的追求。 隶书阶段“赐”字从“贝”“易”声,本义指上级对下级或长辈对晚辈给予财物、赏赐,如周礼“以待赐予”。引申义扩大至泛指给予好处、恩惠,如“赐教”“赐婚”。字义由具体财物赏赐,逐渐虚化为抽象的恩赐、授予,体现语义抽象化趋势。 楷书阶段“赐”字承袭篆隶,字形定型为“贝+易”,左“贝”表财富,右“易”表交换,会意君主赏赐财物。此形始于汉末,盛于魏晋南北朝,至唐楷成熟后稳定沿用。该阶段正值门阀士族兴起,皇权通过赐田、赐爵、赐姓等手段强化统治,楷书“赐”字在诏令、碑刻中高频出现,反映等级制度与礼制文化。 楷书阶段“赐”字承篆隶而来,形构稳定,本义为上位者赏赐财物或爵位,如左传“赐我先君履”。引申义包括恩惠、给予等抽象概念,如“天赐良机”。字义由具体赏赐行为,逐渐扩展为泛指任何形式的给予或恩惠,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的语义演变。 《说文解字》释「赐」:𡚲(赐):赏也。从贝易聲。。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赐」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赐」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繁体字
「赐」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赐」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