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犯 | 部首:犭 | 笔画:5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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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触违反或侵害他人或事物
五笔:qtbn | 异体字:犯
本义造字本义:从犬,从巳(象人跽坐形),会犬侵害人之意,本义为侵害、侵犯。主要引申义:①抵触、违反,如犯法;②触犯、冒犯,如犯颜直谏;③遭遇、侵犯,如侵犯;④罪犯,如惯犯;⑤发作、产生,如犯难。
释义抵触违反或侵害他人或事物
犯字笔顺书写演示
「犯」字共 5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犯」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犯」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犯”从犬,从攴(手持棍棒),会以棍棒驱犬攻击之意,本义为“侵袭、侵犯”。后引申为触犯法令或道德规范,如“犯罪”“犯禁”,字义由具体攻击行为扩展为抽象违反规则,体现从物理动作到社会行为的语义演变。
甲骨文“犯”字约出现于商代晚期,字形由“犬”与“又”(手形)组合而成,本义为“犬只受驱使扑击”,反映早期狩猎文化中犬的协作角色。商代社会以农牧结合为主,犬用于守卫、狩猎及祭祀,字形体现先民对犬类行为的观察与符号化抽象,后引申出“侵犯”“触犯”等抽象义。
篆书“犯”从“犬”从“巳”,“巳”为蛇形,象犬与蛇相触之形,本义为侵害、触犯。引申为触犯法令、违反规则,如“犯罪”“犯禁”;又引申为冒犯、侵犯,如“犯颜直谏”“侵犯边境”。字义由具体动作扩展至抽象规则、人际关系的冒犯,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篆书阶段的“犯”字,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战国时期,字形从犬从巳(或反文),以犬触犯之形表“侵犯”义。此时篆书作为官方正体,用于金文、简帛等载体,反映周代礼法社会对“犯禁”行为的重视。字形中“犬”象征冲突,“巳”表动作方向,体现先民以具象符号抽象化表达法律概念的思维特征。
隶书阶段“犯”字从“犬”从“巳”(或“人”),本义为犬用爪触人,引申为侵犯、触犯。本义多用于描述动物行为,后多用于人,如“犯法”“犯罪”,表示违反规则或法律。字义由具体动物行为抽象为人类社会行为,体现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
隶书阶段“犯”字,约起源于秦代,盛行于两汉。其字形由篆书演变而来,左“犭”旁表兽类,右“巳”或“㔾”表人形,整体似人触犯兽之状,引申为触犯、违反之意。此阶段汉字书写简化,笔画平直,结构方正,适应快速书写需求。隶书“犯”字反映了秦汉时期法律制度严明、社会秩序井然的文化背景。
楷书阶段“犯”字承篆隶而来,形构稳定,本义为“侵犯、攻击”,如《说文》释“犯,侵也”,多用于描述人或动物主动触犯、侵害他人或他物。后引申为“触犯、违背”,如犯法、犯罪,指违反规则或法律;又引申为“遭遇、冒着”,如犯难,体现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抽象概念的扩展。
楷书“犯”字形成于汉末魏晋,由篆隶演变而来。其左“犭”(反犬旁)源自甲骨文“犬”的象形,右“巳”实为“人”的讹变,本义为犬扑咬人。东汉隶书已见雏形,至三国钟繇、东晋王羲之楷书定型,笔画平直化、结构规范化。此阶段楷书随纸张普及成为主流书体,反映士族阶层对文字规范化的需求,为后世印刷体奠定基础。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犯」字构形理据:「犯」字部首为犭,共5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犬侵袭人。 甲骨文“犯”字约出现于商代晚期,字形由“犬”与“又”(手形)组合而成,本义为“犬只受驱使扑击”,反映早期狩猎文化中犬的协作角色。商代社会以农牧结合为主,犬用于守卫、狩猎及祭祀,字形体现先民对犬类行为的观察与符号化抽象,后引申出“侵犯”“触犯”等抽象义。 甲骨文“犯”从犬,从攴(手持棍棒),会以棍棒驱犬攻击之意,本义为“侵袭、侵犯”。后引申为触犯法令或道德规范,如“犯罪”“犯禁”,字义由具体攻击行为扩展为抽象违反规则,体现从物理动作到社会行为的语义演变。 篆书阶段的“犯”字,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战国时期,字形从犬从巳(或反文),以犬触犯之形表“侵犯”义。此时篆书作为官方正体,用于金文、简帛等载体,反映周代礼法社会对“犯禁”行为的重视。字形中“犬”象征冲突,“巳”表动作方向,体现先民以具象符号抽象化表达法律概念的思维特征。 篆书“犯”从“犬”从“巳”,“巳”为蛇形,象犬与蛇相触之形,本义为侵害、触犯。引申为触犯法令、违反规则,如“犯罪”“犯禁”;又引申为冒犯、侵犯,如“犯颜直谏”“侵犯边境”。字义由具体动作扩展至抽象规则、人际关系的冒犯,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隶书阶段“犯”字,约起源于秦代,盛行于两汉。其字形由篆书演变而来,左“犭”旁表兽类,右“巳”或“㔾”表人形,整体似人触犯兽之状,引申为触犯、违反之意。此阶段汉字书写简化,笔画平直,结构方正,适应快速书写需求。隶书“犯”字反映了秦汉时期法律制度严明、社会秩序井然的文化背景。 隶书阶段“犯”字从“犬”从“巳”(或“人”),本义为犬用爪触人,引申为侵犯、触犯。本义多用于描述动物行为,后多用于人,如“犯法”“犯罪”,表示违反规则或法律。字义由具体动物行为抽象为人类社会行为,体现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 楷书“犯”字形成于汉末魏晋,由篆隶演变而来。其左“犭”(反犬旁)源自甲骨文“犬”的象形,右“巳”实为“人”的讹变,本义为犬扑咬人。东汉隶书已见雏形,至三国钟繇、东晋王羲之楷书定型,笔画平直化、结构规范化。此阶段楷书随纸张普及成为主流书体,反映士族阶层对文字规范化的需求,为后世印刷体奠定基础。 楷书阶段“犯”字承篆隶而来,形构稳定,本义为“侵犯、攻击”,如说文释“犯,侵也”,多用于描述人或动物主动触犯、侵害他人或他物。后引申为“触犯、违背”,如犯法、犯罪,指违反规则或法律;又引申为“遭遇、冒着”,如犯难,体现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抽象概念的扩展。 《说文解字》释「犯」:犯:说文解字:【犬部】。侵也。从犬巳声。孚谏切。。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犯」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犯」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异体字 / 碑刻别体
「犯」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犯」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