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欺qī | 部首:欠 | 笔画:12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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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ī
    用假话或手段骗人压迫人

五笔:adww

一级规范字

本义欺骗压迫他人

释义用假话或手段骗人压迫人

欺字笔顺书写演示

欺

「欺」字共 12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欺」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欺」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欺甲骨文字形 欺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qī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欺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欺小篆字形 欺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qī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未见明确【欺】字,其形或源于【其】与【欠】组合的假借。本义为【以虚言或伪行蒙蔽他人】,如占卜中借指神意不明时的虚妄猜测。引申义含【压迫】【欺凌】,如通过虚假手段获取利益。字义由具体欺骗行为扩展至抽象不实状态,体现早期汉语借形表意的特征。

甲骨文时代为商代后期,距今约3300至3000年,【欺】字尚未以独立字形出现,但构成其偏旁的【其】已见于甲骨卜辞,作簸箕形,表器具义;【欠】旁初见于西周金文,甲骨文中以【人张口】的简形代之。当时社会以占卜决疑,文字多用于记录神意,若出现【欺】相关概念,或以【不实之辞】等短语表意,未形成固定字形。

篆书

篆书“欺”从欠,其声,本义为欺骗、欺诈,以虚假言行误导他人,如《说文》释“欺,诈欺也”。后引申为压迫、凌辱,如“欺压百姓”,字义由单纯欺骗行为扩展至利用优势地位对他人施加不公,体现语义从行为到状态的深化。

篆书阶段“欺”字以“其”表声、“欠”表意,形声结构已趋成熟,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此阶段正值文字规范浪潮,秦统一后推行小篆,以消除六国异体,“欺”字亦随之定型。其字形中“欠”含张口、亏欠之意,与“其”结合,暗含以虚言或手段亏欠他人,体现当时社会对诚信的重视。

隶书

隶书阶段“欺”字从“其”从“欠”,字形趋于规整,本义为“欺骗”,指以虚假言行误导他人。引申义包括“欺压”,如以强势凌弱,体现行为主动性与压迫性。字义由单纯“言语误导”扩展至“行为压迫”,反映社会关系中权力不对等的现实,词义内涵随社会语境丰富化。

隶书阶段的“欺”字,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字形由“其”表声、“欠”表意构成,属形声字。“其”本义为簸箕,借作虚词后加“箕”旁分化,此处表音;“欠”象人张口形,表欺压时张口施压之意。隶书简化笔画,将篆书曲线转为平直,结构更趋规整。此阶段文字统一于秦汉,隶书成为官方主流书体,反映社会对规范、高效书写需求。

楷书

楷书阶段“欺”字延续篆隶形义,本义为“欺骗、诈伪”,如《说文》释“欺,诈也”。引申义包括“压迫、欺凌”,如《论语》“不欺暗室”含双重意涵。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行为到抽象道德评判的扩展,楷书定型后字形稳定,表意聚焦于“违背诚信原则的言行”。

楷书“欺”字承袭篆隶,约在汉末魏晋定型,由“其”表声、“欠”表意构成,形声结构清晰。此时楷书逐渐取代隶书成为通用正体,笔画趋于平直规范,结构严谨对称,适应了纸张普及后书写效率提升的需求。在魏晋玄学与门阀文化背景下,“欺”字常用于记载道德评判、法律文书及文学创作,反映当时社会对诚信与欺诈行为的关注。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欺」字构形理据:「欺」字部首为欠,共12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欺骗压迫他人。 甲骨文时代为商代后期,距今约3300至3000年,【欺】字尚未以独立字形出现,但构成其偏旁的【其】已见于甲骨卜辞,作簸箕形,表器具义;【欠】旁初见于西周金文,甲骨文中以【人张口】的简形代之。当时社会以占卜决疑,文字多用于记录神意,若出现【欺】相关概念,或以【不实之辞】等短语表意,未形成固定字形。 甲骨文中未见明确【欺】字,其形或源于【其】与【欠】组合的假借。本义为【以虚言或伪行蒙蔽他人】,如占卜中借指神意不明时的虚妄猜测。引申义含【压迫】【欺凌】,如通过虚假手段获取利益。字义由具体欺骗行为扩展至抽象不实状态,体现早期汉语借形表意的特征。 篆书阶段“欺”字以“其”表声、“欠”表意,形声结构已趋成熟,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此阶段正值文字规范浪潮,秦统一后推行小篆,以消除六国异体,“欺”字亦随之定型。其字形中“欠”含张口、亏欠之意,与“其”结合,暗含以虚言或手段亏欠他人,体现当时社会对诚信的重视。 篆书“欺”从欠,其声,本义为欺骗、欺诈,以虚假言行误导他人,如说文释“欺,诈欺也”。后引申为压迫、凌辱,如“欺压百姓”,字义由单纯欺骗行为扩展至利用优势地位对他人施加不公,体现语义从行为到状态的深化。 隶书阶段的“欺”字,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字形由“其”表声、“欠”表意构成,属形声字。“其”本义为簸箕,借作虚词后加“箕”旁分化,此处表音;“欠”象人张口形,表欺压时张口施压之意。隶书简化笔画,将篆书曲线转为平直,结构更趋规整。此阶段文字统一于秦汉,隶书成为官方主流书体,反映社会对规范、高效书写需求。 隶书阶段“欺”字从“其”从“欠”,字形趋于规整,本义为“欺骗”,指以虚假言行误导他人。引申义包括“欺压”,如以强势凌弱,体现行为主动性与压迫性。字义由单纯“言语误导”扩展至“行为压迫”,反映社会关系中权力不对等的现实,词义内涵随社会语境丰富化。 楷书“欺”字承袭篆隶,约在汉末魏晋定型,由“其”表声、“欠”表意构成,形声结构清晰。此时楷书逐渐取代隶书成为通用正体,笔画趋于平直规范,结构严谨对称,适应了纸张普及后书写效率提升的需求。在魏晋玄学与门阀文化背景下,“欺”字常用于记载道德评判、法律文书及文学创作,反映当时社会对诚信与欺诈行为的关注。 楷书阶段“欺”字延续篆隶形义,本义为“欺骗、诈伪”,如说文释“欺,诈也”。引申义包括“压迫、欺凌”,如论语“不欺暗室”含双重意涵。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行为到抽象道德评判的扩展,楷书定型后字形稳定,表意聚焦于“违背诚信原则的言行”。 《说文解字》释「欺」:㣋(欺):欺或从旡其声。从欠其声。苦兮切。部首:欠。。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欺」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欺」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左右结构
部首字根欠
总笔画数12 画
五行属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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