卉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卉huì | 部首:十 | 笔画:5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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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ì
    草的总称

五笔:faj | 异体字:卉

一级规范字拓展简单

本义草的总称

释义草的总称

卉字笔顺书写演示

卉

「卉」字共 5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卉」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卉」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卉甲骨文字形 卉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huì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卉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卉小篆字形 卉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huì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卉”未见独立字形,其义多借“艸(草)”或“屮”组合表意。本义当为初生草木,引申泛指百草总称。从甲骨文到金文,“卉”由象形草类向会意符号演变,字义由具体草类扩展为草木集合概念,体现先民对植物分类的初步认知。

“卉”字甲骨文未现,其形或源于商周对草木的抽象概括。商代甲骨文多刻写祭祀、战争内容,以象形、会意为主,侧重记录与神权、王权相关之事。彼时人们对自然草木已有观察,但多以单字象形呈现,如“木”“草”等,“卉”作为概括性词汇,可能在文字系统完善后,于西周金文阶段才逐渐成形。

篆书

篆书阶段“卉”字承甲骨、金文之形,以两“屮”并列表草木丛生之态,本义为百草总称。秦汉篆体定型后,其义由泛指草木渐引申为众草杂生之貌,亦用于指代普通花草,如《楚辞》中“卉木萋萋”即用本义,而“嘉卉”则取其引申义指美好草木,字义由具象向抽象扩展。

篆书阶段的“卉”字,其形由两“艸”并列构成,象征草木繁盛,此结构可追溯至西周金文,至秦篆定型。战国至秦汉,篆书作为官方正体,广泛用于铭文、典籍与简牍,其规整的线条与对称结构,契合当时“书同文”的文化整合需求。“卉”字在此阶段多用于描述草木群生之态,反映农耕文明对自然植物的细致观察与文字记录。

隶书

隶书阶段,“卉”字承篆形,仍以草头会意,下部“屮”变形为简化构件,本义为草之总称,泛指百草。因草木丛生之态,引申为众、多之意,如“卉木萋萋”形容草木繁茂。此阶段字义由具体植物向抽象数量概念延伸,为后世“花卉”等词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的“卉”字,字形源于篆书简省,将篆书中繁复的草头与屮部整合为横画与竖撇的组合,结构更趋扁平。此变体盛行于西汉至东汉,与简帛文书、碑刻的普及同步。当时隶书取代篆书成为官方正体,字形追求书写便捷,草字头简化反映汉字由象形向符号化演进,契合实用需求。

楷书

楷书阶段“卉”字形态趋于规整,本义为草之总称,如《说文》“卉,草之总名也”。因草木常丛生,引申泛指众多植物。后词义范围扩大,可指花卉,如“百卉含英”,亦用于形容繁多,如“奇卉怪草”。字义由专指草本向广义植物、繁盛之象演变。

楷书阶段“卉”字承袭篆隶结构,字形由两个“十”字与“屮”组合而成,上“十”表草茎,下“屮”象草叶,整体强化草本植物特征。此字形定型于东汉,成熟于魏晋,随楷书规范化成为标准字形。当时文人崇尚自然,园林艺术兴盛,草木书写需求增加,“卉”字广泛用于诗文、药典及农书,体现农耕社会对植物分类的重视。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卉」字构形理据:「卉」字部首为十,共5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草的总称。 “卉”字甲骨文未现,其形或源于商周对草木的抽象概括。商代甲骨文多刻写祭祀、战争内容,以象形、会意为主,侧重记录与神权、王权相关之事。彼时人们对自然草木已有观察,但多以单字象形呈现,如“木”“草”等,“卉”作为概括性词汇,可能在文字系统完善后,于西周金文阶段才逐渐成形。 甲骨文中“卉”未见独立字形,其义多借“艸(草)”或“屮”组合表意。本义当为初生草木,引申泛指百草总称。从甲骨文到金文,“卉”由象形草类向会意符号演变,字义由具体草类扩展为草木集合概念,体现先民对植物分类的初步认知。 篆书阶段的“卉”字,其形由两“艸”并列构成,象征草木繁盛,此结构可追溯至西周金文,至秦篆定型。战国至秦汉,篆书作为官方正体,广泛用于铭文、典籍与简牍,其规整的线条与对称结构,契合当时“书同文”的文化整合需求。“卉”字在此阶段多用于描述草木群生之态,反映农耕文明对自然植物的细致观察与文字记录。 篆书阶段“卉”字承甲骨、金文之形,以两“屮”并列表草木丛生之态,本义为百草总称。秦汉篆体定型后,其义由泛指草木渐引申为众草杂生之貌,亦用于指代普通花草,如楚辞中“卉木萋萋”即用本义,而“嘉卉”则取其引申义指美好草木,字义由具象向抽象扩展。 隶书阶段的“卉”字,字形源于篆书简省,将篆书中繁复的草头与屮部整合为横画与竖撇的组合,结构更趋扁平。此变体盛行于西汉至东汉,与简帛文书、碑刻的普及同步。当时隶书取代篆书成为官方正体,字形追求书写便捷,草字头简化反映汉字由象形向符号化演进,契合实用需求。 隶书阶段,“卉”字承篆形,仍以草头会意,下部“屮”变形为简化构件,本义为草之总称,泛指百草。因草木丛生之态,引申为众、多之意,如“卉木萋萋”形容草木繁茂。此阶段字义由具体植物向抽象数量概念延伸,为后世“花卉”等词奠定基础。 楷书阶段“卉”字承袭篆隶结构,字形由两个“十”字与“屮”组合而成,上“十”表草茎,下“屮”象草叶,整体强化草本植物特征。此字形定型于东汉,成熟于魏晋,随楷书规范化成为标准字形。当时文人崇尚自然,园林艺术兴盛,草木书写需求增加,“卉”字广泛用于诗文、药典及农书,体现农耕社会对植物分类的重视。 楷书阶段“卉”字形态趋于规整,本义为草之总称,如说文“卉,草之总名也”。因草木常丛生,引申泛指众多植物。后词义范围扩大,可指花卉,如“百卉含英”,亦用于形容繁多,如“奇卉怪草”。字义由专指草本向广义植物、繁盛之象演变。 《说文解字》释「卉」:卉 艸部:艸之緫名也。从艸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卉」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卉」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异体字 / 碑刻别体

卉

「卉」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卉」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上下结构
部首字根十
总笔画数5 画
五行属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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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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