剕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剕fèi | 部首:刂 | 笔画:12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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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砍去脚的刑罚

五笔:djdj

二级规范字

本义造字本义:从刀、从刂、从月(肉),会以刀断足之意,本义为古代砍去犯人脚的酷刑。主要引申义:①泛指肢体残缺的刑罚;②引申为残害、损伤;③借指受刑罚后的残废状态;④用作刑罚代称,泛指严酷惩处。

释义古代砍去脚的刑罚

剕字笔顺书写演示

剕

「剕」字共 12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剕」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剕」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剕甲骨文字形 剕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fèi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剕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剕小篆字形 剕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fèi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剕】字,其形或承自【刖】类古字,以【刀】割【足】之象形构形,本义为古代肉刑之一,即断足之刑。商周刑罚体系中,此字通过会意方式直观呈现肢体残害场景,引申义可泛指刑罚惩戒,字义核心始终围绕肢体惩处,未脱离刑罚本义范畴。

甲骨文阶段约在公元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殷商时期,【剕】字尚未独立成字,其字形源于【刖】的早期形态,以【刀】与【足】组合呈现,直观描绘用利器截断足部的刑罚场景。此字多见于占卜记录,反映殷商社会以严刑峻法维系统治秩序,通过肢体残害实施威慑,体现早期法文化中惩罚与教化的双重特征。

篆书

篆书阶段“剕”字从刀从刂,会意以刀断足,本义为古代肉刑之一,即刖刑,指砍断犯人双足或单足。引申义可泛指肢体残缺,但文献中仍以刑罚义为主。字义变化体现早期法律严酷性,至小篆定型后,其字形与字义关联更紧密,成为专指肉刑的术语。

篆书阶段的“剕”字,约形成于西周至战国时期,其字形从“足”从“刀”,以刀断足之形直观呈现肉刑场景。此字源于殷商甲骨文中“刖”的分化,西周金文已见规范写法,春秋战国时随肉刑制度普遍化而广泛使用,反映当时“刑不上大夫”礼制崩坏后,肉刑成为惩治庶民及低级贵族的常规手段。

隶书

隶书阶段“剕”字承篆形,以“刂”表刑具,本义为古代断足之刑,属五刑之一。字形由“刂”与“非”组合,表“非正常肢体”之义。引申义泛指肉刑,如劓、刖等酷刑。字义由具体刑名向刑罚类别扩展,反映秦汉律法对肉刑的细化与体系化。

【剕】隶书阶段约在秦汉,字形源于小篆,小篆承甲骨、金文【刖】字,以【刀】表刑具、【足】表受刑部位,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改为方折,结构更趋扁平,笔画简化。秦汉时法律严苛,商鞅变法首创【刖刑】,秦汉沿用,隶书【剕】多见于律令文书,反映当时刑罚制度与文字规范化的进程。

楷书

楷书阶段“剕”字本义为古代肉刑之一,即砍去犯人脚的刑罚,字形从刀、从刂,表切割义。引申义可泛指肢体残缺,如因刑致残或意外伤残。字义变化体现从专指刑罚到广义肢体损伤的语义扩展,反映古代刑罚制度对语言的影响及字义引申的普遍规律。

楷书阶段“剕”字承篆隶而来,约形成于汉魏之际,至隋唐定型。其字形由“刂”(刀)与“非”(古“罪”义相关)构成,本义为古代肉刑之一,即砍去犯人双脚。该字在楷书时期广泛用于律令典籍,如《唐律疏议》中“剕足”条目,反映封建社会严刑峻法文化,亦体现汉字“以形表意”的造字传统。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剕」字构形理据:「剕」字部首为刂,共12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砍足之刑。 甲骨文阶段约在公元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殷商时期,【剕】字尚未独立成字,其字形源于【刖】的早期形态,以【刀】与【足】组合呈现,直观描绘用利器截断足部的刑罚场景。此字多见于占卜记录,反映殷商社会以严刑峻法维系统治秩序,通过肢体残害实施威慑,体现早期法文化中惩罚与教化的双重特征。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剕】字,其形或承自【刖】类古字,以【刀】割【足】之象形构形,本义为古代肉刑之一,即断足之刑。商周刑罚体系中,此字通过会意方式直观呈现肢体残害场景,引申义可泛指刑罚惩戒,字义核心始终围绕肢体惩处,未脱离刑罚本义范畴。 篆书阶段的“剕”字,约形成于西周至战国时期,其字形从“足”从“刀”,以刀断足之形直观呈现肉刑场景。此字源于殷商甲骨文中“刖”的分化,西周金文已见规范写法,春秋战国时随肉刑制度普遍化而广泛使用,反映当时“刑不上大夫”礼制崩坏后,肉刑成为惩治庶民及低级贵族的常规手段。 篆书阶段“剕”字从刀从刂,会意以刀断足,本义为古代肉刑之一,即刖刑,指砍断犯人双足或单足。引申义可泛指肢体残缺,但文献中仍以刑罚义为主。字义变化体现早期法律严酷性,至小篆定型后,其字形与字义关联更紧密,成为专指肉刑的术语。 【剕】隶书阶段约在秦汉,字形源于小篆,小篆承甲骨、金文【刖】字,以【刀】表刑具、【足】表受刑部位,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改为方折,结构更趋扁平,笔画简化。秦汉时法律严苛,商鞅变法首创【刖刑】,秦汉沿用,隶书【剕】多见于律令文书,反映当时刑罚制度与文字规范化的进程。 隶书阶段“剕”字承篆形,以“刂”表刑具,本义为古代断足之刑,属五刑之一。字形由“刂”与“非”组合,表“非正常肢体”之义。引申义泛指肉刑,如劓、刖等酷刑。字义由具体刑名向刑罚类别扩展,反映秦汉律法对肉刑的细化与体系化。 楷书阶段“剕”字承篆隶而来,约形成于汉魏之际,至隋唐定型。其字形由“刂”(刀)与“非”(古“罪”义相关)构成,本义为古代肉刑之一,即砍去犯人双脚。该字在楷书时期广泛用于律令典籍,如唐律疏议中“剕足”条目,反映封建社会严刑峻法文化,亦体现汉字“以形表意”的造字传统。 楷书阶段“剕”字本义为古代肉刑之一,即砍去犯人脚的刑罚,字形从刀、从刂,表切割义。引申义可泛指肢体残缺,如因刑致残或意外伤残。字义变化体现从专指刑罚到广义肢体损伤的语义扩展,反映古代刑罚制度对语言的影响及字义引申的普遍规律。 《说文解字》释「剕」:刲足也。从刀非聲。一曰截也。周禮曰:“刖罪五百。”謂剕刑。方味切。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剕」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剕」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左右结构
部首字根刂
总笔画数12 画
五行属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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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