凣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凣 | 部首:几 | 笔画:3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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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凡”,表示平常普通
五笔:hmv
本义造字本义:“凣”为“凡”的异体字,从二,从几,“几”像古人席地而坐的矮桌,二表示普遍,本义指平常的、普通的。 主要引申义:①总括,表示概括,如“凡此类事”;②所有的,如“凡有生灵”;③大概、要略,如“发凡起例”;④总共,如“凡三千人”。
释义同“凡”,表示平常普通
凣字笔顺书写演示
「凣」字共 3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凣」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凣」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凣】字,其或为后世字形。若以【凡】(与【凣】同源)考之,甲骨文【凡】象盘形器皿之侧视,本义为【盘皿】,引申为【平常、普通】义,由器物之普遍性转指事物常态,字义从具体器物向抽象概念演变。
【凣】为【凡】异体,甲骨文中未见独立字形,其本义源于【凡】的初始形态。商代甲骨文【凡】多作【丂】形,象盘形器轮廓,或加短横表示器物特征,与【舟】【皿】等器物类字构形同源。该字约产生于商代晚期,用于记录祭祀、占卜中【所有、一切】之义,反映商代以器物统称指代抽象概念的造字思维。
篆书阶段“凣”为“凡”异体,字形从舟、二,本义指盘旋于水面的船只,引申为“寻常、普通”,因船只往来常见故有此义。后虚化为副词,表“总共、凡是”,如“凡所应有”指全部具备,字义由具象船只泛化为抽象概念,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的演变。
【凣】为【凡】的异体,篆书阶段见于战国至秦汉。其字形由【二】与【丿】构成,【二】表数量重复,【丿】象征气流发散,整体以抽象符号会意【平常、普遍】之义。此字多用于战国楚系简帛及秦汉碑刻,与正体【凡】并存,反映汉字规范化前多形共用的现象,体现先秦至秦汉文字由象形向符号化演进的趋势。
隶书阶段【凣】为【凡】的异体,本义指【铸模的范型】,引申为【总括一切的准则】,如【凡事】。字义由具体器物向抽象概念演变,隶书笔画趋于平直,结构简化,但未改变其【涵盖、总括】的核心语义,与正体【凡】字义完全相通。
【凣】隶书阶段约在秦汉之际,字形源于篆书【凡】的草化变体,以横折钩替代原篆的圆转弧线,笔画趋于平直简省。此变体多见于汉代简牍文书,与规范隶书【凡】并行使用,反映当时文字书写追求效率的实用倾向。其出现与隶变过程中俗体字兴起、书写材料转变密切相关,是汉字由篆向隶过渡的典型例证。
楷书阶段“凣”为“凡”的异体,本义指铸造器物的模子,引申为平常、普通义,如“凡人”“凡事”。因模子具概括性,又引申为总括义,如“凡此种种”。后“凡”成主流字形,“凣”渐废,其字义随“凡”传承发展,本义隐晦,引申义沿用至今。
楷书阶段的【凣】字,其形源于小篆【凡】的讹变,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因书写便捷化需求,于【凡】字基础上增笔形成异体,用于强调【平常、所有】之义。此时楷书已取代篆隶成为主流书体,文人书信、典籍抄写中偶见此字,与正体【凡】并存,反映汉字在实用书写中追求简易的演变趋势。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凣」字构形理据:「凣」字部首为几,共3画,字结构属独体字,本义为盘卷之形表示众多而平常。 【凣】为【凡】异体,甲骨文中未见独立字形,其本义源于【凡】的初始形态。商代甲骨文【凡】多作【丂】形,象盘形器轮廓,或加短横表示器物特征,与【舟】【皿】等器物类字构形同源。该字约产生于商代晚期,用于记录祭祀、占卜中【所有、一切】之义,反映商代以器物统称指代抽象概念的造字思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凣】字,其或为后世字形。若以【凡】(与【凣】同源)考之,甲骨文【凡】象盘形器皿之侧视,本义为【盘皿】,引申为【平常、普通】义,由器物之普遍性转指事物常态,字义从具体器物向抽象概念演变。 【凣】为【凡】的异体,篆书阶段见于战国至秦汉。其字形由【二】与【丿】构成,【二】表数量重复,【丿】象征气流发散,整体以抽象符号会意【平常、普遍】之义。此字多用于战国楚系简帛及秦汉碑刻,与正体【凡】并存,反映汉字规范化前多形共用的现象,体现先秦至秦汉文字由象形向符号化演进的趋势。 篆书阶段“凣”为“凡”异体,字形从舟、二,本义指盘旋于水面的船只,引申为“寻常、普通”,因船只往来常见故有此义。后虚化为副词,表“总共、凡是”,如“凡所应有”指全部具备,字义由具象船只泛化为抽象概念,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的演变。 【凣】隶书阶段约在秦汉之际,字形源于篆书【凡】的草化变体,以横折钩替代原篆的圆转弧线,笔画趋于平直简省。此变体多见于汉代简牍文书,与规范隶书【凡】并行使用,反映当时文字书写追求效率的实用倾向。其出现与隶变过程中俗体字兴起、书写材料转变密切相关,是汉字由篆向隶过渡的典型例证。 隶书阶段【凣】为【凡】的异体,本义指【铸模的范型】,引申为【总括一切的准则】,如【凡事】。字义由具体器物向抽象概念演变,隶书笔画趋于平直,结构简化,但未改变其【涵盖、总括】的核心语义,与正体【凡】字义完全相通。 楷书阶段的【凣】字,其形源于小篆【凡】的讹变,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因书写便捷化需求,于【凡】字基础上增笔形成异体,用于强调【平常、所有】之义。此时楷书已取代篆隶成为主流书体,文人书信、典籍抄写中偶见此字,与正体【凡】并存,反映汉字在实用书写中追求简易的演变趋势。 楷书阶段“凣”为“凡”的异体,本义指铸造器物的模子,引申为平常、普通义,如“凡人”“凡事”。因模子具概括性,又引申为总括义,如“凡此种种”。后“凡”成主流字形,“凣”渐废,其字义随“凡”传承发展,本义隐晦,引申义沿用至今。 《说文解字》释「凣」: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凣」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凣」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