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告诉别人,指事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或隐情。常用于形容事情涉及隐私、机密或不光彩的方面,不宜公开。多用于贬义,表示对事情的不满或批评。
出自清·王无生《论小说与改变社会之关系》:“著诸书者,皆若躬持厚册,一一记录之,其事不可告人,其词不堪入目。”原指事情非常隐秘,不能告诉别人。后多用于形容事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或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