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貌 | 部首:豸 | 笔画:14画 | 五行:金
标准朗读音频(可直接播放)
普通话
粤语
-
面容长相或外表的样子
五笔:eerq
本义面容状貌
释义面容长相或外表的样子
貌字笔顺书写演示
「貌」字共 14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貌」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貌」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貌”字,其形或源于“豸”部相关字。金文阶段“貌”从“豸”从“白”,以“豸”表兽类,借“白”表显明,本义指面容、容貌。后引申为外在形态、样子,如“礼貌”中表外在表现,从具体面容扩展到抽象行为表现,体现字义由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甲骨文阶段无“貌”字,其形源于战国至秦汉间。商周甲骨文时代,人们多用“皃”表外貌义,以“人”加“白”组合,或因“白”有明亮、清晰意,引申为可见的外在形象。此字使用于商周时期,当时社会重视祭祀、占卜,文字多用于记录此类活动,对人物外貌的专门表述需求较少,故“貌”字尚未出现。
篆书阶段“貌”从“豸”从“白”,“豸”表兽类,“白”表形色,本义指动物皮毛的色泽纹理,引申为人的面容相貌。后因面容为外貌核心,进一步虚化为泛指外在形象、状态,如“礼貌”中已脱离具体形貌,转向抽象的仪态表现,字义由具象向抽象扩展。
篆书阶段的“貌”字,约起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其字形由“豸”(兽形,表与外形相关)与“白”(或为借音构件,表读音)组合而成,本义指容貌、外貌。秦统一后,小篆成为官方规范文字,广泛应用于典籍、碑刻。此时“貌”多用于描述人或物的外在形象,反映秦汉重视仪容、礼制的社会文化背景。
隶书阶段“貌”字从篆形简化,左“豸”表兽类皮毛,右“白”作声符兼表明义,本义指动物皮毛的纹理色泽,引申为人的面容、外貌,后泛指事物的外在形态,如“礼貌”中已含抽象的行为表现义,字义由具体物象向抽象概念扩展。
“貌”隶书阶段始于秦末,盛于两汉。其字形源于小篆,将篆书圆转线条改为方折笔划,结构更趋扁平。此时隶书成为官方正体,广泛应用于简牍文书、碑刻铭文。两汉尊崇儒学,注重礼仪,强调“以貌取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使“貌”字在典籍、诏令中频繁出现,反映当时社会对人物外在形象与内在修养并重的文化观念。
楷书阶段“貌”字承篆隶而来,本义指面容、相貌,如《说文》释“皃,颂仪也”,楷书定型后仍保留此义。引申义渐丰,既可指外在形貌、姿态,如“貌合神离”;又可表示表面、假象,如“貌恭而心不服”。字义由具体面容向抽象外在特征延伸,体现汉语词汇抽象化趋势。
楷书“貌”字源于隶书演变,约形成于汉末魏晋,至隋唐成熟定型。其字形以“豸”(兽类)表意,配以“白”作声符,本义指动物皮毛纹理,后引申为人类面容、仪态。魏晋南北朝时期,楷书因规范书写需求普及,成为官方文书与书法艺术主流载体,“貌”字在此阶段完成笔画标准化,为后世沿用奠定基础。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貌」字构形理据:「貌」字部首为豸,共14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面容状貌。 甲骨文阶段无“貌”字,其形源于战国至秦汉间。商周甲骨文时代,人们多用“皃”表外貌义,以“人”加“白”组合,或因“白”有明亮、清晰意,引申为可见的外在形象。此字使用于商周时期,当时社会重视祭祀、占卜,文字多用于记录此类活动,对人物外貌的专门表述需求较少,故“貌”字尚未出现。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貌”字,其形或源于“豸”部相关字。金文阶段“貌”从“豸”从“白”,以“豸”表兽类,借“白”表显明,本义指面容、容貌。后引申为外在形态、样子,如“礼貌”中表外在表现,从具体面容扩展到抽象行为表现,体现字义由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篆书阶段的“貌”字,约起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其字形由“豸”(兽形,表与外形相关)与“白”(或为借音构件,表读音)组合而成,本义指容貌、外貌。秦统一后,小篆成为官方规范文字,广泛应用于典籍、碑刻。此时“貌”多用于描述人或物的外在形象,反映秦汉重视仪容、礼制的社会文化背景。 篆书阶段“貌”从“豸”从“白”,“豸”表兽类,“白”表形色,本义指动物皮毛的色泽纹理,引申为人的面容相貌。后因面容为外貌核心,进一步虚化为泛指外在形象、状态,如“礼貌”中已脱离具体形貌,转向抽象的仪态表现,字义由具象向抽象扩展。 “貌”隶书阶段始于秦末,盛于两汉。其字形源于小篆,将篆书圆转线条改为方折笔划,结构更趋扁平。此时隶书成为官方正体,广泛应用于简牍文书、碑刻铭文。两汉尊崇儒学,注重礼仪,强调“以貌取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使“貌”字在典籍、诏令中频繁出现,反映当时社会对人物外在形象与内在修养并重的文化观念。 隶书阶段“貌”字从篆形简化,左“豸”表兽类皮毛,右“白”作声符兼表明义,本义指动物皮毛的纹理色泽,引申为人的面容、外貌,后泛指事物的外在形态,如“礼貌”中已含抽象的行为表现义,字义由具体物象向抽象概念扩展。 楷书“貌”字源于隶书演变,约形成于汉末魏晋,至隋唐成熟定型。其字形以“豸”(兽类)表意,配以“白”作声符,本义指动物皮毛纹理,后引申为人类面容、仪态。魏晋南北朝时期,楷书因规范书写需求普及,成为官方文书与书法艺术主流载体,“貌”字在此阶段完成笔画标准化,为后世沿用奠定基础。 楷书阶段“貌”字承篆隶而来,本义指面容、相貌,如说文释“皃,颂仪也”,楷书定型后仍保留此义。引申义渐丰,既可指外在形貌、姿态,如“貌合神离”;又可表示表面、假象,如“貌恭而心不服”。字义由具体面容向抽象外在特征延伸,体现汉语词汇抽象化趋势。 《说文解字》释「貌」:髟部:貌,繆也。从人,白象人面形。凡貌之屬皆从貌。。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貌」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貌」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