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诡 | 部首:讠 | 笔画:8画 | 五行:金
标准朗读音频(可直接播放)
普通话
粤语
-
欺诈奸滑说假话
五笔:yqdb | 繁体字:詭
本义造字本义:从言,危声,本义为责备、谴责,言辞中带有对不当行为的批判。主要引申义:①欺诈、虚伪不实;②变化多端、奇异;③诡辩,用似是而非的言论进行辩解;④隐藏、隐匿,如诡秘。
释义欺诈奸滑说假话
诡字笔顺书写演示
「诡」字共 8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诡」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诡」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诡”字未现,但依后世字形与文献可推其早期字义。其本义为“欺诈、虚伪”,源于言辞与事实不符之态。引申义含“变化多端、奇异”,因欺诈常伴非常手段。字义由具体欺诈行为,逐渐抽象为形容行为、言辞之非常规性。
【诡】字甲骨文尚未确证,其形声结构或晚至西周金文始见。商代甲骨文中,表达【欺诈】义多用【譌】【譎】等字,反映殷人尚鬼神、重占卜的文化背景下,对言语真实性的高度关注。周代分封制下,【诡】以【言】为形旁、【危】为声旁,既承袭商代对语言诚信的重视,又因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衍生出【欺诈】的核心义。
篆书阶段“诡”从言,危声,本义为责备、谲诈,如《说文》释“诡,责也,欺也”。后引申出欺诈、奸滑义,如《汉书·韩安国传》“为人多大言,少成事,好权利,无廉隅,以诈谲取进”,此阶段字义由责备引申至欺诈相关义,词义范围扩大。
篆书阶段“诡”字从言,危声,形声结构,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以“言”表意,强调与言语相关,“危”表声兼表欺诈之意,反映当时社会对言语欺诈的警惕。秦统一后推行小篆,规范字形,此阶段“诡”多用于法律文书、政令,指欺诈、虚伪行为,体现战国至秦汉社会对诚信的重视与对欺诈的规制。
隶书阶段“诡”字从言、危声,本义为欺诈、虚伪,多用于描述言行不一致、违背常理的行为。因欺诈常伴随狡诈多变的手段,故引申为“奇异、怪异”,如“诡变”“诡谲”。字义由具体行为向抽象性质延伸,体现汉语词义从实指到虚化的演变规律。
隶书阶段“诡”字承篆书结构,字形由“言”与“危”构成,左部“言”表意,右部“危”表声,本义为欺诈、虚伪。隶书盛行于汉代,此时文字规范化进程加速,隶书笔画平直化、结构简化,便于书写。在汉代社会文化背景下,“诡”字多用于记载法律文书、史书及日常交流,反映当时对诚信与欺诈行为的明确区分。
楷书阶段“诡”字延续篆隶字形,本义为“欺诈、虚伪”,如《说文》释“诡,欺也”。后引申出“反常、怪异”义,如“诡诞”形容言行荒诞;亦表“变化多端”,如“诡变”。字义由具体欺诈行为,抽象为非常规特性,体现从行为到性质的语义扩展。
楷书“诡”字源于汉魏,定型于南北朝至隋唐。其字形承篆隶而来,左言右危,以“言”表意、“危”表声,本义为欺诈、不实。楷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化时期,因科举取士、文书制度完善,对字形规范要求提高。“诡”字在此时广泛用于法律、政论、文学等领域,反映社会对诚信与权谋的双重认知。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诡」字构形理据:「诡」字部首为讠,共8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责备、谴责。 【诡】字甲骨文尚未确证,其形声结构或晚至西周金文始见。商代甲骨文中,表达【欺诈】义多用【譌】【譎】等字,反映殷人尚鬼神、重占卜的文化背景下,对言语真实性的高度关注。周代分封制下,【诡】以【言】为形旁、【危】为声旁,既承袭商代对语言诚信的重视,又因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衍生出【欺诈】的核心义。 甲骨文中“诡”字未现,但依后世字形与文献可推其早期字义。其本义为“欺诈、虚伪”,源于言辞与事实不符之态。引申义含“变化多端、奇异”,因欺诈常伴非常手段。字义由具体欺诈行为,逐渐抽象为形容行为、言辞之非常规性。 篆书阶段“诡”字从言,危声,形声结构,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以“言”表意,强调与言语相关,“危”表声兼表欺诈之意,反映当时社会对言语欺诈的警惕。秦统一后推行小篆,规范字形,此阶段“诡”多用于法律文书、政令,指欺诈、虚伪行为,体现战国至秦汉社会对诚信的重视与对欺诈的规制。 篆书阶段“诡”从言,危声,本义为责备、谲诈,如说文释“诡,责也,欺也”。后引申出欺诈、奸滑义,如汉书·韩安国传“为人多大言,少成事,好权利,无廉隅,以诈谲取进”,此阶段字义由责备引申至欺诈相关义,词义范围扩大。 隶书阶段“诡”字承篆书结构,字形由“言”与“危”构成,左部“言”表意,右部“危”表声,本义为欺诈、虚伪。隶书盛行于汉代,此时文字规范化进程加速,隶书笔画平直化、结构简化,便于书写。在汉代社会文化背景下,“诡”字多用于记载法律文书、史书及日常交流,反映当时对诚信与欺诈行为的明确区分。 隶书阶段“诡”字从言、危声,本义为欺诈、虚伪,多用于描述言行不一致、违背常理的行为。因欺诈常伴随狡诈多变的手段,故引申为“奇异、怪异”,如“诡变”“诡谲”。字义由具体行为向抽象性质延伸,体现汉语词义从实指到虚化的演变规律。 楷书“诡”字源于汉魏,定型于南北朝至隋唐。其字形承篆隶而来,左言右危,以“言”表意、“危”表声,本义为欺诈、不实。楷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化时期,因科举取士、文书制度完善,对字形规范要求提高。“诡”字在此时广泛用于法律、政论、文学等领域,反映社会对诚信与权谋的双重认知。 楷书阶段“诡”字延续篆隶字形,本义为“欺诈、虚伪”,如说文释“诡,欺也”。后引申出“反常、怪异”义,如“诡诞”形容言行荒诞;亦表“变化多端”,如“诡变”。字义由具体欺诈行为,抽象为非常规特性,体现从行为到性质的语义扩展。 《说文解字》释「诡」:譎也。从言危聲。居譿切。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诡」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诡」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繁体字
「诡」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诡」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