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肌 | 部首:月 | 笔画:6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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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动物体内附着在骨上的肉
五笔:emn
本义肌:造字本义为人体肉组织,从肉几声,几有细微义,合指附于骨骼的细嫩肉组织。主要引申义:①泛指肌肉,如“肌肤”;②引申为身体部位,如“肌理”指皮肤纹理;③借指人体,如“肌体”喻整体健康状态。
释义人或动物体内附着在骨上的肉
肌字笔顺书写演示
「肌」字共 6 画,上方田字格已按规范笔顺逐笔展示完整字形骨架,点击下方按钮可重播书写动画。
「肌」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肌」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明确“肌”字,其形或源于“几”与“肉”组合的构形假借。“几”象简陋桌案,借表支撑义;“肉”象人体组织,二者结合初指附于骨骼的肉体组织,本义为“人体肌肉”。引申泛指动物躯体组织,字义由具体生理结构扩展至生物体相关部位。
甲骨文时代为商代后期(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此时【肌】字尚未独立出现,其概念多以【肉】部构件参与构形。商代占卜以兽骨为载体,甲骨文中【肉】字作块状形,常作偏旁表肉体义。与【肌】相关字如【腹】【背】等已现,以【肉】加其他部件表身体部位,反映当时对肉体结构的初步认知与解剖学萌芽。
篆书阶段“肌”字从肉几声,本义指人体皮肤下附着的肉质组织,即肌肉,如《说文》释为“肉也”。其引申义可指代人体表面或局部组织,如“肌肤”连用泛指体表。篆书时期字义稳定,未脱离肉体组织本义,为后世“肌理”“肌体”等词奠定基础。
【肌】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肉】旁,【几】表声,属形声字。其起源可追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随各国文字分化定型为篆书,秦统一后规范为小篆。此阶段汉字处于隶变前夜,篆书线条圆转匀称,结构严谨对称,反映秦汉大一统文化下对文字标准化的追求,多用于官方文书、典籍刻写及青铜器铭文。
隶书阶段“肌”字承篆而来,形从肉几声,本义指人体组织,特指附着于骨骼的柔软部分,即肌肉。其引申义多与身体相关,如形容皮肤细腻或健康状态,亦用于比喻事物本质,如“肌理”指物体表面纹理。字义由具体生理概念向抽象审美、物质属性延伸。
“肌”隶书阶段始于秦末,盛于两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篆书“肌”从肉几声,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变为方折,结构更趋扁平简洁,如《曹全碑》中“肌”字已具典型隶书特征。此阶段汉字正经历由篆到隶的变革,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通行字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反映汉代文化注重实用与效率的特点。
楷书阶段“肌”字延续篆隶形义,本义指人体皮肤、脂肪与肌肉组织构成的肉体部分,如《说文》释“肉也”。后引申泛指动物躯体组织,亦用于比喻事物质地,如“肌理”。字义由具体解剖概念扩展至抽象质感描述,体现汉语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发展规律。
楷书“肌”字源于秦汉隶书,经魏晋定型,至唐代成熟。其左部“月”为“肉”部简写,右部“几”表声,属形声字。楷书阶段始于东汉,盛于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成为标准书体。此时期医学发展,人体解剖知识普及,文字规范需求增强,楷书“肌”因其清晰易辨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医书、典籍中,成为表示人体组织的标准用字。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肌」字构形理据:「肌」字部首为月,共6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人体肉质组织。 甲骨文时代为商代后期(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此时【肌】字尚未独立出现,其概念多以【肉】部构件参与构形。商代占卜以兽骨为载体,甲骨文中【肉】字作块状形,常作偏旁表肉体义。与【肌】相关字如【腹】【背】等已现,以【肉】加其他部件表身体部位,反映当时对肉体结构的初步认知与解剖学萌芽。 甲骨文中未见明确“肌”字,其形或源于“几”与“肉”组合的构形假借。“几”象简陋桌案,借表支撑义;“肉”象人体组织,二者结合初指附于骨骼的肉体组织,本义为“人体肌肉”。引申泛指动物躯体组织,字义由具体生理结构扩展至生物体相关部位。 【肌】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肉】旁,【几】表声,属形声字。其起源可追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随各国文字分化定型为篆书,秦统一后规范为小篆。此阶段汉字处于隶变前夜,篆书线条圆转匀称,结构严谨对称,反映秦汉大一统文化下对文字标准化的追求,多用于官方文书、典籍刻写及青铜器铭文。 篆书阶段“肌”字从肉几声,本义指人体皮肤下附着的肉质组织,即肌肉,如说文释为“肉也”。其引申义可指代人体表面或局部组织,如“肌肤”连用泛指体表。篆书时期字义稳定,未脱离肉体组织本义,为后世“肌理”“肌体”等词奠定基础。 “肌”隶书阶段始于秦末,盛于两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篆书“肌”从肉几声,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变为方折,结构更趋扁平简洁,如曹全碑中“肌”字已具典型隶书特征。此阶段汉字正经历由篆到隶的变革,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通行字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反映汉代文化注重实用与效率的特点。 隶书阶段“肌”字承篆而来,形从肉几声,本义指人体组织,特指附着于骨骼的柔软部分,即肌肉。其引申义多与身体相关,如形容皮肤细腻或健康状态,亦用于比喻事物本质,如“肌理”指物体表面纹理。字义由具体生理概念向抽象审美、物质属性延伸。 楷书“肌”字源于秦汉隶书,经魏晋定型,至唐代成熟。其左部“月”为“肉”部简写,右部“几”表声,属形声字。楷书阶段始于东汉,盛于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成为标准书体。此时期医学发展,人体解剖知识普及,文字规范需求增强,楷书“肌”因其清晰易辨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医书、典籍中,成为表示人体组织的标准用字。 楷书阶段“肌”字延续篆隶形义,本义指人体皮肤、脂肪与肌肉组织构成的肉体部分,如说文释“肉也”。后引申泛指动物躯体组织,亦用于比喻事物质地,如“肌理”。字义由具体解剖概念扩展至抽象质感描述,体现汉语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发展规律。 《说文解字》释「肌」: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历代名家书论点评「肌」字
王羲之《笔势论》云:「结体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肌」字左右结构,「月」部宜窄,「几」部宜宽,需以中锋运笔,使笔画圆润饱满。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强调「点画如坠石」,写「肌」时「月」部短撇需如石坠地,沉稳有力;「几」部横折钩则如屋檐横梁,刚劲挺拔。欧阳询《八诀》谓「点画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写「肌」时「几」部横折钩的转折处需顿笔蓄势,再疾速出锋,方显骨力。赵孟頫《兰亭十三跋》云:「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工。」「肌」字结体需注意左右比例,「月」部占三分之一,「几」部占三分之二,方能协调匀称,体现「疏可走马,密不透风」的审美原则。
「肌」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肌」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