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焚 | 部首:火 | 笔画:12画 | 五行: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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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
五笔:ssou
本义焚:从火,从林,会意字。造字本义为放火烧林。主要引申义:①泛指燃烧,如焚香;②形容炽热,如焚心;③比喻急切,如心急如焚;④指烧毁,如焚书坑儒。
释义火烧
焚字笔顺书写演示
「焚」字共 12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焚」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焚」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焚”从“林”从“火”,像火势蔓延于树林间,本义为放火烧林,属会意字。早期多用于祭祀或军事场景,如焚林而猎。引申义泛指一切燃烧行为,如焚书、焚香。字义由具体烧林行为扩展为抽象燃烧概念,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规律。
甲骨文“焚”字出现于商代晚期,由“林”与“火”上下组合而成,象形树木被烈火包围的场景。此字反映商代频繁的祭祀与战争活动,当时贵族常通过焚烧牺牲、玉帛或敌方俘虏以通神明,甲骨卜辞中“焚”多用于记录焚林狩猎、祭天求雨等仪式,体现早期人类对火崇拜与自然力量敬畏的双重文化心理。
篆书“焚”由“林”与“火”构成,象形会意,本义为火烧林木,强调火势蔓延、烈焰升腾之态。此阶段字义已具引申义,如“焚琴煮鹤”喻暴殄天物,“焚书坑儒”指大规模销毁典籍,均由直接焚烧扩展为象征性破坏,字义从具体动作转向抽象文化毁灭。
篆书“焚”字出现于战国至秦汉,由“林”与“火”上下组合而成,象形山林遭火焚烧之景。其字形源于先民对火灾的直观记录,甲骨文已有类似结构,篆书进一步线条化、规范化。此阶段正值中国文字统一与规范时期,小篆成为官方标准字体,用于典籍、碑刻,反映秦汉大一统下文化整合与对自然现象的符号化表达。
隶书阶段“焚”字延续篆书构形,上部“林”表草木,下部“火”表燃烧,本义为烈火焚烧草木,如《说文》“焚,烧田也”。引申义包括烧毁他物、因怒而毁物等,如《左传》“焚林而田”表烧林打猎,《汉书》“焚书坑儒”表烧毁典籍,字义从自然燃烧扩展到人为破坏。
隶书阶段的“焚”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字形由“火”与“林”组合而成,上部为“火”的变形,下部“林”以简化线条呈现,整体结构平直化、符号化。此阶段正值汉字由篆向隶转型,隶书因书写便捷被广泛用于简牍文书、碑刻等实用场景,反映了秦汉大一统后文化普及与行政效率提升的需求。
楷书阶段“焚”字延续篆隶形义,上部“林”表火源繁盛,下部“火”强化燃烧动态,本义为烈火焚烧草木。引申义由具体燃烧行为虚化为抽象毁坏,如焚书坑儒、焚琴煮鹤,亦用于形容焦灼心境或激烈情绪。字义从具象燃烧向抽象破坏扩展,体现汉语词汇的意象化演变特征。
楷书“焚”字定型于汉末魏晋,由小篆演变而来。其上部“林”表意,下部“火”表声兼表义,会意山林遭火焚烧之景。此阶段楷书逐渐取代隶书成为通用正体,因笔画规整、结构严谨,适应了纸张普及后书写效率提升的需求。在文化上,佛教东传与道教兴盛推动典籍抄写,楷书“焚”字多见于经卷、文书,反映当时社会对火祭、焚书等活动的记录需求。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焚」字构形理据:「焚」字部首为火,共12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火烧林木。 甲骨文“焚”字出现于商代晚期,由“林”与“火”上下组合而成,象形树木被烈火包围的场景。此字反映商代频繁的祭祀与战争活动,当时贵族常通过焚烧牺牲、玉帛或敌方俘虏以通神明,甲骨卜辞中“焚”多用于记录焚林狩猎、祭天求雨等仪式,体现早期人类对火崇拜与自然力量敬畏的双重文化心理。 甲骨文“焚”从“林”从“火”,像火势蔓延于树林间,本义为放火烧林,属会意字。早期多用于祭祀或军事场景,如焚林而猎。引申义泛指一切燃烧行为,如焚书、焚香。字义由具体烧林行为扩展为抽象燃烧概念,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规律。 篆书“焚”字出现于战国至秦汉,由“林”与“火”上下组合而成,象形山林遭火焚烧之景。其字形源于先民对火灾的直观记录,甲骨文已有类似结构,篆书进一步线条化、规范化。此阶段正值中国文字统一与规范时期,小篆成为官方标准字体,用于典籍、碑刻,反映秦汉大一统下文化整合与对自然现象的符号化表达。 篆书“焚”由“林”与“火”构成,象形会意,本义为火烧林木,强调火势蔓延、烈焰升腾之态。此阶段字义已具引申义,如“焚琴煮鹤”喻暴殄天物,“焚书坑儒”指大规模销毁典籍,均由直接焚烧扩展为象征性破坏,字义从具体动作转向抽象文化毁灭。 隶书阶段的“焚”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字形由“火”与“林”组合而成,上部为“火”的变形,下部“林”以简化线条呈现,整体结构平直化、符号化。此阶段正值汉字由篆向隶转型,隶书因书写便捷被广泛用于简牍文书、碑刻等实用场景,反映了秦汉大一统后文化普及与行政效率提升的需求。 隶书阶段“焚”字延续篆书构形,上部“林”表草木,下部“火”表燃烧,本义为烈火焚烧草木,如说文“焚,烧田也”。引申义包括烧毁他物、因怒而毁物等,如左传“焚林而田”表烧林打猎,汉书“焚书坑儒”表烧毁典籍,字义从自然燃烧扩展到人为破坏。 楷书“焚”字定型于汉末魏晋,由小篆演变而来。其上部“林”表意,下部“火”表声兼表义,会意山林遭火焚烧之景。此阶段楷书逐渐取代隶书成为通用正体,因笔画规整、结构严谨,适应了纸张普及后书写效率提升的需求。在文化上,佛教东传与道教兴盛推动典籍抄写,楷书“焚”字多见于经卷、文书,反映当时社会对火祭、焚书等活动的记录需求。 楷书阶段“焚”字延续篆隶形义,上部“林”表火源繁盛,下部“火”强化燃烧动态,本义为烈火焚烧草木。引申义由具体燃烧行为虚化为抽象毁坏,如焚书坑儒、焚琴煮鹤,亦用于形容焦灼心境或激烈情绪。字义从具象燃烧向抽象破坏扩展,体现汉语词汇的意象化演变特征。 《说文解字》释「焚」:焼部:焚 肥忍切。烧田也。从火棥聲。棥或从林。。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焚」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焚」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