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名 | 部首:口 | 笔画:6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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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事物的称谓
五笔:qkf
本义自报姓名以自证
释义人或事物的称谓
名字笔顺书写演示
「名」字共 6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名」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名」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名”从口从夕,夕为月未全明之形,本义为夜晚看不清人时以口自报身份,体现先民对身份标识的需求。后引申为事物称谓,如人名、地名,再扩大为抽象概念如“名声”“名分”。字义由具体自报身份,演变为对事物普遍命名,反映认知抽象化过程。
篆书阶段“名”字由“夕”与“口”构成,本义为夜晚口述以自报身份,体现先民在昏暗中辨识需求。后引申为事物名称、称谓,如人名、地名;再虚化为“有名、出名”义,如“名扬四海”。字义由具体指称向抽象概念扩展,反映人类认知深化与语言符号化进程。
篆书阶段的“名”字,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秦代,字形从“口”从“夕”,甲骨文、金文中已见雏形,篆书定型为上“夕”下“口”结构。“夕”象征夜晚,因夜间需自报姓名以明身份,“口”表发声,合意为通过言语自证身份。此阶段文字规范统一,反映周代礼制对身份标识的重视,篆书作为官方书体,承载着社会秩序与文化传承。
隶书阶段“名”字承篆形,由“夕”(月)与“口”构成,本义为夜晚口述以自报身份,体现先民夜间辨识需求。引申出“名字”义,指代人或事物的称谓,后进一步虚化为“名声”“名义”等抽象概念,字义由具体指称向抽象语义扩展,完成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隶书阶段“名”字承篆形而简化,上部“夕”为“月”省形,表夜晚辨识之需,下部“口”表发声,合指以口称物以明其特性的行为。此字见于秦汉简牍,如《睡虎地秦简》已见规范隶书体。秦统一后推行小篆为官文,民间则以更便捷的隶书通行,至汉隶成熟,成为两汉四百年主流书体,反映文字由象形向符号化演进趋势。
楷书阶段“名”延续篆隶本义,指人或事物的称谓,如“姓名”“名称”。后引申为“出名、有名”,如“名扬四海”;又引申为“名义、名分”,如“师出有名”;还引申为“占有”,如“一文不名”。字义由具体称谓向抽象概念扩展,使用场景更丰富。
楷书“名”字约在汉末魏晋时定型,其形由篆隶演变而来,上部“夕”为“月”的简省,下部“口”表发声,整体以“月下口”会意“夜晚呼唤以自表”之义。此阶段楷书取代隶书成官方正体,因笔画规范、结构严谨,适应科举取士与文书制度需求,在士人阶层普及,成为汉字标准化书写范式。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名」字构形理据:「名」字部首为口,共6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自报姓名以自证。 甲骨文“名”从口从夕,夕为月未全明之形,本义为夜晚看不清人时以口自报身份,体现先民对身份标识的需求。后引申为事物称谓,如人名、地名,再扩大为抽象概念如“名声”“名分”。字义由具体自报身份,演变为对事物普遍命名,反映认知抽象化过程。 篆书阶段的“名”字,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秦代,字形从“口”从“夕”,甲骨文、金文中已见雏形,篆书定型为上“夕”下“口”结构。“夕”象征夜晚,因夜间需自报姓名以明身份,“口”表发声,合意为通过言语自证身份。此阶段文字规范统一,反映周代礼制对身份标识的重视,篆书作为官方书体,承载着社会秩序与文化传承。 篆书阶段“名”字由“夕”与“口”构成,本义为夜晚口述以自报身份,体现先民在昏暗中辨识需求。后引申为事物名称、称谓,如人名、地名;再虚化为“有名、出名”义,如“名扬四海”。字义由具体指称向抽象概念扩展,反映人类认知深化与语言符号化进程。 隶书阶段“名”字承篆形而简化,上部“夕”为“月”省形,表夜晚辨识之需,下部“口”表发声,合指以口称物以明其特性的行为。此字见于秦汉简牍,如睡虎地秦简已见规范隶书体。秦统一后推行小篆为官文,民间则以更便捷的隶书通行,至汉隶成熟,成为两汉四百年主流书体,反映文字由象形向符号化演进趋势。 隶书阶段“名”字承篆形,由“夕”(月)与“口”构成,本义为夜晚口述以自报身份,体现先民夜间辨识需求。引申出“名字”义,指代人或事物的称谓,后进一步虚化为“名声”“名义”等抽象概念,字义由具体指称向抽象语义扩展,完成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楷书“名”字约在汉末魏晋时定型,其形由篆隶演变而来,上部“夕”为“月”的简省,下部“口”表发声,整体以“月下口”会意“夜晚呼唤以自表”之义。此阶段楷书取代隶书成官方正体,因笔画规范、结构严谨,适应科举取士与文书制度需求,在士人阶层普及,成为汉字标准化书写范式。 楷书阶段“名”延续篆隶本义,指人或事物的称谓,如“姓名”“名称”。后引申为“出名、有名”,如“名扬四海”;又引申为“名义、名分”,如“师出有名”;还引申为“占有”,如“一文不名”。字义由具体称谓向抽象概念扩展,使用场景更丰富。 《说文解字》释「名」: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名」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名」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