鹕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鹕hú | 部首:鸟 | 笔画:18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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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ú
    水鸟名即鸬鹚

五笔:deqg | 繁体字:鶘

二级规范字

本义水鸟名即鸬鹚

释义水鸟名即鸬鹚

鹕字笔顺书写演示

鹕

「鹕」字共 18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鹕」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鹕」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鹕甲骨文字形 鹕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h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鹕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鹕小篆字形 鹕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hú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鹕”字甲骨文未现,从其构成看,以“胡”表音,“鸟”表意。本义应指一种鸟,结合现实,即鹈鹕,其嘴大且长,善捕鱼。在早期汉字使用中,未发现明显引申义,字义主要围绕鹈鹕这种鸟类本身特征展开,随时间推移,仍多用于指称该鸟类。

【鹕】字未见于甲骨文,其形从【鳥】【胡】声,属后起形声字。甲骨文时代(约公元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以象形、会意为主,鸟类名称多以直观象形或特征组合表示,如【隹】【鸟】部字。【鹕】所指鸬鹚,在商周时期或以【鸬】【鹚】等单字记录,或直接描绘其捕鱼习性,至秦汉隶变后才逐渐形成今形。

篆书

篆书阶段“鹕”字从“鱼”“胡”声,本义指一种水鸟,即鸬鹚,其形如鸭而善捕鱼,常栖息于水滨。此阶段字义未生明显引申,仍专指鸬鹚本身,未扩展至其他相关概念。字义变化主要体现在字形规范上,篆书使其结构更趋稳定,为后世隶楷演变奠定基础。

【鹕】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以【鳥】为形旁表义,【胡】为声旁表音,属形声字。战国时期楚简、秦汉印章及《说文解字》小篆均保留此结构,反映当时鸟类分类细化与文字系统成熟。其字形稳定,声旁【胡】与【鹕】读音相近,体现形声造字法对自然物命名的实用性,契合秦汉文字统一与规范的文化需求。

隶书

隶书阶段“鹕”字从鱼部,形声结构已趋稳定,以“胡”表音、以“鱼”表义,专指水鸟鹈鹕。本义为鹈鹕这类大型水禽,因鹈鹕善捕鱼且喉部有囊袋,故引申义可指善于捕捞或储物之特性,字义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始终围绕鹈鹕的生物特征展开。

“鹕”隶书阶段约在秦汉至魏晋,字形源于小篆,由“胡”与“鸟”组合,表鹈鹕之义。秦汉推行“书同文”,隶书因便捷成为官方书体,广泛用于简牍、碑刻。鹈鹕作为水鸟,常现于渔猎、农耕场景,其名入字反映当时人对自然生物的细致观察与分类意识,隶书“鹕”亦承载这一文化记录功能。

楷书

楷书阶段“鹕”字结构稳固,以“鳥”为形旁、“胡”为声旁,专指鸬鹚这种水鸟。本义为鸬鹚的名称,因鸬鹚善捕鱼,常被驯养用于渔猎,故引申义可指代与捕鱼相关的行为或工具,但实际使用中仍以本义为主,引申义较少见,字义整体较为稳定。

楷书阶段“鹕”字承隶书之形,约于东汉末至魏晋定型,以“鳥”为形旁表义类,右部“胡”为声符表读音,形声结构明晰。此时楷书规范渐成,笔画平直化、结构紧凑化,适应书写效率提升需求。该字专指鸬鹚,一种善捕鱼的鸟类,常与渔猎文化关联,反映古代农耕社会对自然物产的认知与利用。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鹕」字构形理据:「鹕」字部首为鸟,共18画,字结构属左中右结构,本义为水鸟名即鸬鹚。 【鹕】字未见于甲骨文,其形从【鳥】【胡】声,属后起形声字。甲骨文时代(约公元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以象形、会意为主,鸟类名称多以直观象形或特征组合表示,如【隹】【鸟】部字。【鹕】所指鸬鹚,在商周时期或以【鸬】【鹚】等单字记录,或直接描绘其捕鱼习性,至秦汉隶变后才逐渐形成今形。 “鹕”字甲骨文未现,从其构成看,以“胡”表音,“鸟”表意。本义应指一种鸟,结合现实,即鹈鹕,其嘴大且长,善捕鱼。在早期汉字使用中,未发现明显引申义,字义主要围绕鹈鹕这种鸟类本身特征展开,随时间推移,仍多用于指称该鸟类。 【鹕】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以【鳥】为形旁表义,【胡】为声旁表音,属形声字。战国时期楚简、秦汉印章及说文解字小篆均保留此结构,反映当时鸟类分类细化与文字系统成熟。其字形稳定,声旁【胡】与【鹕】读音相近,体现形声造字法对自然物命名的实用性,契合秦汉文字统一与规范的文化需求。 篆书阶段“鹕”字从“鱼”“胡”声,本义指一种水鸟,即鸬鹚,其形如鸭而善捕鱼,常栖息于水滨。此阶段字义未生明显引申,仍专指鸬鹚本身,未扩展至其他相关概念。字义变化主要体现在字形规范上,篆书使其结构更趋稳定,为后世隶楷演变奠定基础。 “鹕”隶书阶段约在秦汉至魏晋,字形源于小篆,由“胡”与“鸟”组合,表鹈鹕之义。秦汉推行“书同文”,隶书因便捷成为官方书体,广泛用于简牍、碑刻。鹈鹕作为水鸟,常现于渔猎、农耕场景,其名入字反映当时人对自然生物的细致观察与分类意识,隶书“鹕”亦承载这一文化记录功能。 隶书阶段“鹕”字从鱼部,形声结构已趋稳定,以“胡”表音、以“鱼”表义,专指水鸟鹈鹕。本义为鹈鹕这类大型水禽,因鹈鹕善捕鱼且喉部有囊袋,故引申义可指善于捕捞或储物之特性,字义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始终围绕鹈鹕的生物特征展开。 楷书阶段“鹕”字承隶书之形,约于东汉末至魏晋定型,以“鳥”为形旁表义类,右部“胡”为声符表读音,形声结构明晰。此时楷书规范渐成,笔画平直化、结构紧凑化,适应书写效率提升需求。该字专指鸬鹚,一种善捕鱼的鸟类,常与渔猎文化关联,反映古代农耕社会对自然物产的认知与利用。 楷书阶段“鹕”字结构稳固,以“鳥”为形旁、“胡”为声旁,专指鸬鹚这种水鸟。本义为鸬鹚的名称,因鸬鹚善捕鱼,常被驯养用于渔猎,故引申义可指代与捕鱼相关的行为或工具,但实际使用中仍以本义为主,引申义较少见,字义整体较为稳定。 《说文解字》释「鹕」: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鹕」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鹕」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繁体字

鶘OpenCC-s2t

「鹕」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鹕」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左中右结构
部首字根鸟
总笔画数18 画
五行属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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