蕘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蕘 | 部首:艹 | 笔画:18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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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同“桡” 草名或地名用字
五笔:affq
本义蕘:造字本义为一种草名,形声字,从艸,堯声,本义指可供药用的草。主要引申义:①古同“桡”,指船桨,因桨形似草茎弯曲;②表示弯曲,由桨的弯曲形态引申而来;③用作地名,因该地多此类草或地形弯曲如桨状。
释义古同“桡” 草名或地名用字
蕘字笔顺书写演示
「蕘」字共 16 画,上方田字格已按规范笔顺逐笔展示完整字形骨架,点击下方按钮可重播书写动画。
「蕘」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蕘」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蕘】字,其形体或晚出。若依后世字形溯源,【蕘】从艸、堯声,本义当指一种草本植物,或为【荛】的异体。甲骨文阶段若存在相关构形,或表柴草义,引申为樵夫;后因形声分化,字义渐专于植物,与采伐义分离。
“蕘”甲骨文未见确切字形,其形声结构推测当源于商周时期。该字以“艹”表义,指示与草木相关,“尧”表声,或与早期采集经济中识别可食植物有关。商代甲骨文多记占卜、祭祀,若存在该字,应属记录植物名称或采集活动的用字,反映先民对自然资源的认知与利用,体现农耕文明萌芽期的生态智慧。
篆书阶段“蕘”字从草、橈(náo)省声,本义指一种可制绳索的草,如《说文》释“蕘,草也”。因草柔韧可弯曲,引申为柔弱、顺从义,又因草可采集,引申为求取、搜求义,如《荀子·荣辱》“蕘取之者,非一日也”,字义由具体植物向抽象动作延伸。
【蕘】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形声字,从艸(艹)堯声。其形以草字头表义,堯(古同“烧”的声符)表音,本义指一种可制绳索的草。战国竹简、秦汉印章及《说文解字》均存其形,反映当时对植物分类的细化。篆书阶段正值文字统一,字形趋规范,为隶变奠定基础,体现先民对自然资源的认知与利用。
隶书阶段“蕘”字承篆形,从艸堯声,本义指一种可制绳索的草本植物,即白茅类。后引申为草名泛称,亦借指杂草。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植物到植物类属的抽象化,且因“艸”部隶变后更趋规整,声符“堯”简化,整体结构趋于符号化,但本义与引申义脉络清晰。
“蕘”隶书阶段约在秦汉时期,其字形源于篆书,篆书线条圆转,隶书则将之简化为横平竖直、蚕头燕尾的笔画,更便于书写。“蕘”本义指草名,即白芷,秦汉时隶书成为通用文字,广泛应用于官方文书、典籍记录等。“蕘”字隶书形态的出现,反映了当时文字规范化、实用化趋势,是汉字演变重要节点。
楷书阶段“蕘”本义指一种草名,即白芷,其根可入药。后引申为草名总称,泛指草木。随着使用,又引申为采摘草木之义,如“蕘取”即采集、搜求。字义从具体植物,到植物类别,再到采摘动作,呈现出由实到虚、由具体到抽象的变化。
楷书阶段的“蕘”字,其形承篆隶而来,上部“艸”表草木,下部“堯”表高而烧之义,本义为焚草取地。楷书定型于汉末魏晋,至唐楷成熟后成为标准书体。此阶段文字规范统一,适用于官方文书与典籍抄写,“蕘”字多见于农书、医书,反映当时对土地开垦与草药利用的重视,体现农业社会对自然资源的开发需求。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蕘」字构形理据:「蕘」字部首为艹,共18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一种草名。 “蕘”甲骨文未见确切字形,其形声结构推测当源于商周时期。该字以“艹”表义,指示与草木相关,“尧”表声,或与早期采集经济中识别可食植物有关。商代甲骨文多记占卜、祭祀,若存在该字,应属记录植物名称或采集活动的用字,反映先民对自然资源的认知与利用,体现农耕文明萌芽期的生态智慧。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蕘】字,其形体或晚出。若依后世字形溯源,【蕘】从艸、堯声,本义当指一种草本植物,或为【荛】的异体。甲骨文阶段若存在相关构形,或表柴草义,引申为樵夫;后因形声分化,字义渐专于植物,与采伐义分离。 【蕘】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形声字,从艸(艹)堯声。其形以草字头表义,堯(古同“烧”的声符)表音,本义指一种可制绳索的草。战国竹简、秦汉印章及说文解字均存其形,反映当时对植物分类的细化。篆书阶段正值文字统一,字形趋规范,为隶变奠定基础,体现先民对自然资源的认知与利用。 篆书阶段“蕘”字从草、橈(náo)省声,本义指一种可制绳索的草,如说文释“蕘,草也”。因草柔韧可弯曲,引申为柔弱、顺从义,又因草可采集,引申为求取、搜求义,如荀子·荣辱“蕘取之者,非一日也”,字义由具体植物向抽象动作延伸。 “蕘”隶书阶段约在秦汉时期,其字形源于篆书,篆书线条圆转,隶书则将之简化为横平竖直、蚕头燕尾的笔画,更便于书写。“蕘”本义指草名,即白芷,秦汉时隶书成为通用文字,广泛应用于官方文书、典籍记录等。“蕘”字隶书形态的出现,反映了当时文字规范化、实用化趋势,是汉字演变重要节点。 隶书阶段“蕘”字承篆形,从艸堯声,本义指一种可制绳索的草本植物,即白茅类。后引申为草名泛称,亦借指杂草。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植物到植物类属的抽象化,且因“艸”部隶变后更趋规整,声符“堯”简化,整体结构趋于符号化,但本义与引申义脉络清晰。 楷书阶段的“蕘”字,其形承篆隶而来,上部“艸”表草木,下部“堯”表高而烧之义,本义为焚草取地。楷书定型于汉末魏晋,至唐楷成熟后成为标准书体。此阶段文字规范统一,适用于官方文书与典籍抄写,“蕘”字多见于农书、医书,反映当时对土地开垦与草药利用的重视,体现农业社会对自然资源的开发需求。 楷书阶段“蕘”本义指一种草名,即白芷,其根可入药。后引申为草名总称,泛指草木。随着使用,又引申为采摘草木之义,如“蕘取”即采集、搜求。字义从具体植物,到植物类别,再到采摘动作,呈现出由实到虚、由具体到抽象的变化。 《说文解字》释「蕘」:蕘说文解字:艸也。从艸堯聲。。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蕘」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蕘」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