蕌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蕌 | 部首:艹 | 笔画:23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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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上指一种葱类植物
五笔:ajjj
本义蕌:造字本义为一种葱类植物,从艸,畾声,形声字,本义与草本植物相关。主要引申义:①指葱类植物的具体种类;②在古文中可泛指类似葱的草本植物;③有时也用于比喻细长、丛生的形态,但此义较少见。
释义古书上指一种葱类植物
蕌字笔顺书写演示
「蕌」字共 23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蕌」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蕌」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蕌”字在甲骨文阶段尚未有确凿字形发现,其形声结构推测为后起。若依后世演变反推,本义或指一种草本植物,以“艹”表类属,“累”表读音,可能指藤蔓类植物。引申义可指向其果实或生长状态,字义变化主要随植物学认知细化而扩展,但甲骨文阶段尚无明确证据支撑。
【蕌】字甲骨文未见,其形从艸、朿声,属形声字,应晚于甲骨文时代。甲骨文为商代晚期(约前14世纪—前11世纪)占卜刻辞,以象形、会意为主,记录祭祀、战争、农事等。形声字大规模出现于西周金文,反映汉字系统成熟,【蕌】或为周代后造,表植物名,与商代甲骨文以象形表意为主的文字特征不符。
篆书阶段“蕌”字,本义指一种水生植物,似茭白,可食用。其形从艸,与植物相关。引申义方面,因植物生长特性,或引申为生长、繁茂之义,但此引申义使用较少。字义变化上,主要围绕其植物本义展开,未产生较大偏离,仍多用于指代该植物本身。
【蕌】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艸、朁声,属形声结构。其声符【朁】为【曾】之异体,表音兼表层叠义,暗示植物丛生形态。战国楚简已见此字,秦汉沿用,多用于记载植物名或作为构词部件。篆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化时期,【蕌】作为草类专字,反映先民对植物分类的细化认知,与农耕文明中草药采集、作物培育等实践密切相关。
隶书阶段“蕌”字承篆形,从艸朏声,本义指一种茎细长、叶似韭的植物,即藠头。此时字义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仍以指称植物为主,偶有引申为植物相关特性,如细长、柔韧等,但未形成固定引申义,仍以本义为核心义项。
“蕌”隶书阶段约在秦汉至东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简化,将复杂曲线转为平直笔画,体现隶书“破圆为方”的变革。此字本义为古书上说的一种水草,隶书时期因书写便捷需求,结构更趋规整,横画蚕头燕尾特征明显。当时隶书已成为官方主流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反映汉代“书同文”政策下文字规范化的进程。
楷书阶段“蕌”字本义指一种水生植物,茎可食,形似葱蒜类。其引申义多与植物特性相关,如形容草木丛生之貌。字义变化主要体现在从具体植物名向抽象形态描述的延伸,但始终围绕植物属性展开,未脱离自然物象范畴,在楷书定型后字义趋于稳定。
楷书阶段“蕌”字承袭篆隶结构,字形由“艹”表意、“累”表声构成,属形声字。该字形定型于汉魏楷书体系成熟期,至南北朝楷书规范化后广泛使用。隋唐以降,随着楷书成为官方正体字,此字在典籍中多用于记录植物名或方言词汇,如《玉篇》释为“草名”,反映当时对自然物产分类的细化需求。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蕌」字构形理据:「蕌」字部首为艹,共23画,字结构属上中下结构,本义为葱类植物。 【蕌】字甲骨文未见,其形从艸、朿声,属形声字,应晚于甲骨文时代。甲骨文为商代晚期(约前14世纪—前11世纪)占卜刻辞,以象形、会意为主,记录祭祀、战争、农事等。形声字大规模出现于西周金文,反映汉字系统成熟,【蕌】或为周代后造,表植物名,与商代甲骨文以象形表意为主的文字特征不符。 “蕌”字在甲骨文阶段尚未有确凿字形发现,其形声结构推测为后起。若依后世演变反推,本义或指一种草本植物,以“艹”表类属,“累”表读音,可能指藤蔓类植物。引申义可指向其果实或生长状态,字义变化主要随植物学认知细化而扩展,但甲骨文阶段尚无明确证据支撑。 【蕌】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艸、朁声,属形声结构。其声符【朁】为【曾】之异体,表音兼表层叠义,暗示植物丛生形态。战国楚简已见此字,秦汉沿用,多用于记载植物名或作为构词部件。篆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化时期,【蕌】作为草类专字,反映先民对植物分类的细化认知,与农耕文明中草药采集、作物培育等实践密切相关。 篆书阶段“蕌”字,本义指一种水生植物,似茭白,可食用。其形从艸,与植物相关。引申义方面,因植物生长特性,或引申为生长、繁茂之义,但此引申义使用较少。字义变化上,主要围绕其植物本义展开,未产生较大偏离,仍多用于指代该植物本身。 “蕌”隶书阶段约在秦汉至东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简化,将复杂曲线转为平直笔画,体现隶书“破圆为方”的变革。此字本义为古书上说的一种水草,隶书时期因书写便捷需求,结构更趋规整,横画蚕头燕尾特征明显。当时隶书已成为官方主流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反映汉代“书同文”政策下文字规范化的进程。 隶书阶段“蕌”字承篆形,从艸朏声,本义指一种茎细长、叶似韭的植物,即藠头。此时字义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仍以指称植物为主,偶有引申为植物相关特性,如细长、柔韧等,但未形成固定引申义,仍以本义为核心义项。 楷书阶段“蕌”字承袭篆隶结构,字形由“艹”表意、“累”表声构成,属形声字。该字形定型于汉魏楷书体系成熟期,至南北朝楷书规范化后广泛使用。隋唐以降,随着楷书成为官方正体字,此字在典籍中多用于记录植物名或方言词汇,如玉篇释为“草名”,反映当时对自然物产分类的细化需求。 楷书阶段“蕌”字本义指一种水生植物,茎可食,形似葱蒜类。其引申义多与植物特性相关,如形容草木丛生之貌。字义变化主要体现在从具体植物名向抽象形态描述的延伸,但始终围绕植物属性展开,未脱离自然物象范畴,在楷书定型后字义趋于稳定。 《说文解字》释「蕌」: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蕌」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蕌」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