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草 | 部首:艹 | 笔画:9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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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植物中草本植物的总称
五笔:ajj
本义造字本义:从艸,早声,本义指柤草,即初生的草本植物。主要引申义:①指草本植物的总称;②特指用作燃料、饲料的干草;③未开垦过的荒地;④粗糙、粗劣;⑤草稿、初稿;⑥仓促、不细致。
释义高等植物中草本植物的总称
草字笔顺书写演示
「草」字共 9 画,上方田字格已按规范笔顺逐笔展示完整字形骨架,点击下方按钮可重播书写动画。
「草」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草」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草”初作“屮”,象初生一草之形,本义为初生草本植物。后叠加形符成“艸”,仍表草本植物总称。此阶段字义未生引申,仅以象形表植物类别,为后世“百草”“草木”等义奠定基础,字义由具象单株向抽象类别发展。
甲骨文“草”字未独立出现,多以“艸”为形,像两株草并生之状,以象形表意,约出现于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此时农业渐兴,先民对植物认知加深,需区分作物与杂草,故造此字。甲骨卜辞中,“艸”多用于记录与草木、祭祀、田猎相关之事,反映当时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及对草木的细致观察。
篆书“草”从艸从早,形声兼会意,本义指初生的草本植物,强调其柔嫩、初生的特性。篆书阶段已由本义引申出“粗略、初步”义,如“草创”,因草本生长迅速、形态未成,转喻事物初成之状态;又引申为“不精致、潦草”,如“草书”,体现草本自然生长、不事雕琢的特征。
篆书阶段“草”字承袭金文,以两株茁壮小草并生之形示义,上部艹头初具雏形,下部草茎弯曲如自然生长。此字形约形成于战国中晚期,至秦代小篆定型,广泛用于竹简、青铜器铭文。当时农耕文明兴盛,草木与民生关联紧密,该字既表植物本义,又引申为初创、粗略之意,反映先民对自然万物的细致观察。
隶书阶段“草”字延续篆书字形,本义为沤制麻料以供纺织的初生植物纤维,如《说文》“草,草斗,栎实也”之误释实指其原始加工对象。后引申泛指禾本科外低矮植物,又因草本易生易灭特性,衍生出粗略、匆促义,如“草稿”“草率”,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字义嬗变。
隶书阶段的“草”字,字形源于篆书简化,将“艸”头与“早”部融合,笔画平直化、波磔化,体现隶书“破圆为方”的特征。此字形定型于西汉中晚期,盛行于东汉,与简帛文书、碑刻铭文广泛使用同步。当时文字书写需求激增,隶书以易写速成的优势取代篆书,成为官方与民间通用字体,“草”字亦随之普及于典籍、契约等实用文本。
楷书阶段“草”本义指草本植物,如野草、花草,形态上多矮小、茎软。因草本植物生长迅速、繁茂,引申出初创、粗略义,如“草稿”指初步写就的文稿。后又引申为做事不精细,如“草率”。字义从具体植物特征,逐步虚化为抽象的粗略、不精细之意。
楷书阶段的“草”字,其字形源于篆书“艸”与隶书演变,至东汉末年楷书定型时,已形成“艹”头加“早”的固定结构。这一形态始于魏晋,成熟于隋唐,与纸张普及、书写需求激增相关。楷书因其规整易识,成为官方文书与科举考试的标准字体,“草”字亦随之广泛应用于农事、医药、文学等领域,反映农业社会对植物的重视。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草」字构形理据:「草」字部首为艹,共9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栉齿状的植物初生之象。 甲骨文“草”字未独立出现,多以“艸”为形,像两株草并生之状,以象形表意,约出现于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此时农业渐兴,先民对植物认知加深,需区分作物与杂草,故造此字。甲骨卜辞中,“艸”多用于记录与草木、祭祀、田猎相关之事,反映当时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及对草木的细致观察。 甲骨文中“草”初作“屮”,象初生一草之形,本义为初生草本植物。后叠加形符成“艸”,仍表草本植物总称。此阶段字义未生引申,仅以象形表植物类别,为后世“百草”“草木”等义奠定基础,字义由具象单株向抽象类别发展。 篆书阶段“草”字承袭金文,以两株茁壮小草并生之形示义,上部艹头初具雏形,下部草茎弯曲如自然生长。此字形约形成于战国中晚期,至秦代小篆定型,广泛用于竹简、青铜器铭文。当时农耕文明兴盛,草木与民生关联紧密,该字既表植物本义,又引申为初创、粗略之意,反映先民对自然万物的细致观察。 篆书“草”从艸从早,形声兼会意,本义指初生的草本植物,强调其柔嫩、初生的特性。篆书阶段已由本义引申出“粗略、初步”义,如“草创”,因草本生长迅速、形态未成,转喻事物初成之状态;又引申为“不精致、潦草”,如“草书”,体现草本自然生长、不事雕琢的特征。 隶书阶段的“草”字,字形源于篆书简化,将“艸”头与“早”部融合,笔画平直化、波磔化,体现隶书“破圆为方”的特征。此字形定型于西汉中晚期,盛行于东汉,与简帛文书、碑刻铭文广泛使用同步。当时文字书写需求激增,隶书以易写速成的优势取代篆书,成为官方与民间通用字体,“草”字亦随之普及于典籍、契约等实用文本。 隶书阶段“草”字延续篆书字形,本义为沤制麻料以供纺织的初生植物纤维,如说文“草,草斗,栎实也”之误释实指其原始加工对象。后引申泛指禾本科外低矮植物,又因草本易生易灭特性,衍生出粗略、匆促义,如“草稿”“草率”,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字义嬗变。 楷书阶段的“草”字,其字形源于篆书“艸”与隶书演变,至东汉末年楷书定型时,已形成“艹”头加“早”的固定结构。这一形态始于魏晋,成熟于隋唐,与纸张普及、书写需求激增相关。楷书因其规整易识,成为官方文书与科举考试的标准字体,“草”字亦随之广泛应用于农事、医药、文学等领域,反映农业社会对植物的重视。 楷书阶段“草”本义指草本植物,如野草、花草,形态上多矮小、茎软。因草本植物生长迅速、繁茂,引申出初创、粗略义,如“草稿”指初步写就的文稿。后又引申为做事不精细,如“草率”。字义从具体植物特征,逐步虚化为抽象的粗略、不精细之意。 《说文解字》释「草」:艸:百芔也。从二屮。凡艸之屬皆从艸。。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草」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草」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