篥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篥lì | 部首:竹 | 笔画:14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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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ì
    古代管乐器名

五笔:tssu

拓展字

本义竹制吹奏乐器

释义古代管乐器名

篥字笔顺书写演示

篥

「篥」字共 14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篥」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篥」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篥甲骨文字形 篥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lì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篥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篥小篆字形 篥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lì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未见【篥】字,此字为后起形声字,从竹,厤声,本义指竹制管乐器筚篥。甲骨文阶段对应乐器多用【龠】【竽】等象形字记录,【篥】字义当由战国至汉代乐器形制发展后产生,甲骨文时期无其字形与字义记录。

【篥】字甲骨文未见,其形当为后世所造。甲骨文时代为商代晚期,主要记录祭祀、战争、田猎等事,乐器相关字多以【龠】【鼓】等象形会意字呈现。【篥】作为竹制双簧吹管乐器,或源于西北游牧民族,至战国始见于文献,其字当由【竹】头与【朸】声组合,反映汉代以后乐器体系完善与民族融合的文化背景。

篆书

篆书阶段“篥”字从竹,从朿,朿兼表声,本义指一种竹制的吹奏乐器,形似唢呐,以竹为管,以芦为哨。此阶段字义未明显引申,主要围绕乐器本身展开,其形制、吹奏方式等均与本义紧密相关,未衍生出其他相关义项。

【篥】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时期,字形从【竹】从【朿】(刺的古字),以竹制管体、朿状簧片为构形核心,反映其作为双簧气鸣乐器的本质。秦汉时随丝绸之路文化交流,胡笳类乐器传入中原,篆书阶段正值其与本土管乐融合期,字形定型于小篆统一后的秦汉文字规范,体现乐器形制与文化交融的双重特征。

隶书

隶书阶段“篥”字承篆形,从竹、朿声,本义为竹制吹奏乐器“觱篥”,属胡乐系统。此阶段字义未生明显引申,仍专指该乐器,其形由篆书圆转笔势转为平直,更趋书写便捷,但字义核心始终围绕乐器属性,未因字形简化而改变语义指向。

隶书阶段“篥”字多见于东汉至魏晋简牍与碑刻,其字形由篆书“蔾”简化而来,上部保留“艹”头,下部将“藜”简化为“立”,反映隶书“删繁就简”的书写趋势。此阶段“篥”专指一种竹制吹奏乐器,多用于军乐或民间演奏,与汉代“鼓吹乐”兴盛、乐器种类增多的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常现于边塞文书与乐府诗题中。

楷书

楷书阶段“篥”字已定型,本义指一种竹制吹奏乐器,形似筚篥,多用于军乐或民间演奏。引申义多与音乐相关,如指代篥的演奏声或乐曲风格。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为从具体器物到抽象音乐概念的延伸,但始终围绕其乐器属性展开,未脱离音乐范畴。

楷书阶段“篥”字承袭篆隶,字形由“竹”头与“力”旁构成,明确表意其竹制吹奏乐器的属性。此字形定型于汉魏之际,至隋唐楷书成熟后广泛使用。唐代筚篥作为西域传入的重要乐器,在宫廷燕乐与民间俗乐中占据核心地位,白居易《琵琶行》中“黄门飞鞚不动尘,御厨络绎送八珍”的宴乐场景,即暗含此类乐器的演奏。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篥」字构形理据:「篥」字部首为竹,共14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竹制吹奏乐器。 【篥】字甲骨文未见,其形当为后世所造。甲骨文时代为商代晚期,主要记录祭祀、战争、田猎等事,乐器相关字多以【龠】【鼓】等象形会意字呈现。【篥】作为竹制双簧吹管乐器,或源于西北游牧民族,至战国始见于文献,其字当由【竹】头与【朸】声组合,反映汉代以后乐器体系完善与民族融合的文化背景。 甲骨文中未见【篥】字,此字为后起形声字,从竹,厤声,本义指竹制管乐器筚篥。甲骨文阶段对应乐器多用【龠】【竽】等象形字记录,【篥】字义当由战国至汉代乐器形制发展后产生,甲骨文时期无其字形与字义记录。 【篥】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时期,字形从【竹】从【朿】(刺的古字),以竹制管体、朿状簧片为构形核心,反映其作为双簧气鸣乐器的本质。秦汉时随丝绸之路文化交流,胡笳类乐器传入中原,篆书阶段正值其与本土管乐融合期,字形定型于小篆统一后的秦汉文字规范,体现乐器形制与文化交融的双重特征。 篆书阶段“篥”字从竹,从朿,朿兼表声,本义指一种竹制的吹奏乐器,形似唢呐,以竹为管,以芦为哨。此阶段字义未明显引申,主要围绕乐器本身展开,其形制、吹奏方式等均与本义紧密相关,未衍生出其他相关义项。 隶书阶段“篥”字多见于东汉至魏晋简牍与碑刻,其字形由篆书“蔾”简化而来,上部保留“艹”头,下部将“藜”简化为“立”,反映隶书“删繁就简”的书写趋势。此阶段“篥”专指一种竹制吹奏乐器,多用于军乐或民间演奏,与汉代“鼓吹乐”兴盛、乐器种类增多的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常现于边塞文书与乐府诗题中。 隶书阶段“篥”字承篆形,从竹、朿声,本义为竹制吹奏乐器“觱篥”,属胡乐系统。此阶段字义未生明显引申,仍专指该乐器,其形由篆书圆转笔势转为平直,更趋书写便捷,但字义核心始终围绕乐器属性,未因字形简化而改变语义指向。 楷书阶段“篥”字承袭篆隶,字形由“竹”头与“力”旁构成,明确表意其竹制吹奏乐器的属性。此字形定型于汉魏之际,至隋唐楷书成熟后广泛使用。唐代筚篥作为西域传入的重要乐器,在宫廷燕乐与民间俗乐中占据核心地位,白居易琵琶行中“黄门飞鞚不动尘,御厨络绎送八珍”的宴乐场景,即暗含此类乐器的演奏。 楷书阶段“篥”字已定型,本义指一种竹制吹奏乐器,形似筚篥,多用于军乐或民间演奏。引申义多与音乐相关,如指代篥的演奏声或乐曲风格。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为从具体器物到抽象音乐概念的延伸,但始终围绕其乐器属性展开,未脱离音乐范畴。 《说文解字》释「篥」: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篥」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篥」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上下结构
部首字根竹
总笔画数14 画
五行属性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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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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