瞽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瞽gǔ | 部首:目 | 笔画:18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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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ǔ
    盲人 失明之人

五笔:fkuh

拓展字

本义目盲无瞳者

释义盲人 失明之人

瞽字笔顺书写演示

瞽

「瞽」字共 18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瞽」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瞽」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瞽甲骨文字形 瞽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gǔ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瞽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瞽小篆字形 瞽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gǔ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瞽”未见确证,但依金文与后世字形推测,其本义或与盲人相关,字形可能从目、从鼓,以鼓声喻目盲之状。引申义为无见识者,因盲人难见外物,故借指不明事理之人。字义由具体生理缺陷,引申为抽象认知缺陷,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瞽”字甲骨文未确考,其金文从“目”从“鼓”,表因击鼓致盲或以鼓声代目感知之意,约成形于商周。商代巫觋文化盛行,鼓为通神法器,盲者因听觉敏锐被选为乐师或祭司,掌祭祀、占卜、奏乐,故“瞽”字既指生理盲态,亦含“通神者”的宗教身份,体现早期社会对感官特异者的神化认知。

篆书

篆书“瞽”从目鼓声,本义指双目失明之人,字形以“目”表意、“鼓”拟声,暗含目盲者常以击鼓为业之象。引申义泛指视觉障碍,后引申为“无见识、不明事理”,如《礼记》“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字义由具体生理缺陷转向抽象认知缺陷,体现语义虚化过程。

篆书阶段“瞽”字承金文而来,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上部为“鼓”表音,下部“目”表义,以目盲击鼓者指代失明乐师。此时期礼乐制度高度发展,瞽蒙作为专职乐官,在祭祀、典礼中承担奏乐与诵诗职责,其字形既反映先民对视觉与听觉关联的认知,也体现周代“以乐配天”的文化传统。

隶书

隶书阶段“瞽”字承篆形,以“目”为形旁、“鼓”为声旁,本义指先天失明者,因盲人常以击鼓为业得名。此阶段引申出“无见识、不明事理”之义,如“瞽言”指浅陋之言,字义由生理缺陷转向认知缺陷,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

隶书阶段“瞽”字承篆而来,约始于战国晚期,盛于两汉。其字形由篆书“鼓”与“目”组合,保留“盲人击鼓”的象形本义,但将篆书圆转笔画改为方折,横画蚕头燕尾,结构趋于扁平。此时期“瞽”仍指盲人乐师,因隶书作为官方通行书体,其简化形态更适应文书抄写需求,常见于汉代乐律文献与官府档案。

楷书

楷书阶段“瞽”字形稳定,本义指眼盲,如《荀子》“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描绘生理失明状态。后引申为“不明事理”,如《诗经》“瞽奏鼓”,借盲人乐师喻指缺乏洞察力者。字义从具体生理缺陷,转向抽象认知缺陷,体现汉语词汇虚化趋势。

楷书“瞽”字承篆隶之形,以“目”为形旁表意,“鼓”为声旁表音,约形成于汉末魏晋,成熟于唐。此时汉字书写追求规范工整,楷书成为官方及日常通用书体。“瞽”本义指失明之人,在古代常指乐师,因乐师多盲,故以此称之,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盲人职业的认知与文化现象。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瞽」字构形理据:「瞽」字部首为目,共18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目盲无瞳者。 “瞽”字甲骨文未确考,其金文从“目”从“鼓”,表因击鼓致盲或以鼓声代目感知之意,约成形于商周。商代巫觋文化盛行,鼓为通神法器,盲者因听觉敏锐被选为乐师或祭司,掌祭祀、占卜、奏乐,故“瞽”字既指生理盲态,亦含“通神者”的宗教身份,体现早期社会对感官特异者的神化认知。 甲骨文中“瞽”未见确证,但依金文与后世字形推测,其本义或与盲人相关,字形可能从目、从鼓,以鼓声喻目盲之状。引申义为无见识者,因盲人难见外物,故借指不明事理之人。字义由具体生理缺陷,引申为抽象认知缺陷,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篆书阶段“瞽”字承金文而来,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上部为“鼓”表音,下部“目”表义,以目盲击鼓者指代失明乐师。此时期礼乐制度高度发展,瞽蒙作为专职乐官,在祭祀、典礼中承担奏乐与诵诗职责,其字形既反映先民对视觉与听觉关联的认知,也体现周代“以乐配天”的文化传统。 篆书“瞽”从目鼓声,本义指双目失明之人,字形以“目”表意、“鼓”拟声,暗含目盲者常以击鼓为业之象。引申义泛指视觉障碍,后引申为“无见识、不明事理”,如礼记“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字义由具体生理缺陷转向抽象认知缺陷,体现语义虚化过程。 隶书阶段“瞽”字承篆而来,约始于战国晚期,盛于两汉。其字形由篆书“鼓”与“目”组合,保留“盲人击鼓”的象形本义,但将篆书圆转笔画改为方折,横画蚕头燕尾,结构趋于扁平。此时期“瞽”仍指盲人乐师,因隶书作为官方通行书体,其简化形态更适应文书抄写需求,常见于汉代乐律文献与官府档案。 隶书阶段“瞽”字承篆形,以“目”为形旁、“鼓”为声旁,本义指先天失明者,因盲人常以击鼓为业得名。此阶段引申出“无见识、不明事理”之义,如“瞽言”指浅陋之言,字义由生理缺陷转向认知缺陷,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 楷书“瞽”字承篆隶之形,以“目”为形旁表意,“鼓”为声旁表音,约形成于汉末魏晋,成熟于唐。此时汉字书写追求规范工整,楷书成为官方及日常通用书体。“瞽”本义指失明之人,在古代常指乐师,因乐师多盲,故以此称之,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盲人职业的认知与文化现象。 楷书阶段“瞽”字形稳定,本义指眼盲,如荀子“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描绘生理失明状态。后引申为“不明事理”,如诗经“瞽奏鼓”,借盲人乐师喻指缺乏洞察力者。字义从具体生理缺陷,转向抽象认知缺陷,体现汉语词汇虚化趋势。 《说文解字》释「瞽」:瞽:目盲也。从目鼓聲。古胡切。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瞽」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瞽」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上下结构
部首字根目
总笔画数18 画
五行属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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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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