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盗 | 部首:皿 | 笔画:11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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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财物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五笔:uqwl | 繁体字:盜
本义造字本义:会意字,从皿从次(欠),本义为因贪欲而私取他人器皿中的食物。 主要引申义:①偷窃行为,如盗窃;②非法占有,如盗取;③强盗,如海盗;④私下妄为,如盗名;⑤侵蚀损害,如盗汗(中医指夜间不自觉出汗,似被邪气侵蚀)。
释义偷窃财物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盗字笔顺书写演示
「盗」字共 11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盗」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盗」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盗”从皿从欠,像人张嘴对皿有所取之形,本义为偷窃、劫取,强调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引申义包括“强盗”“窃贼”等指代犯罪者的名词用法。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行为到行为主体的抽象延伸,反映先民对财产侵害行为的认知深化。
甲骨文“盗”约出现于商代晚期,字形由“次”(两止)与“皿”构成,描绘两人踮脚窥伺器皿之状,以会意手法表现秘密窃取行为。此字诞生于商代社会动荡、私有制强化的背景,反映当时贵族对财产侵占行为的警惕,多用于占卜记录中涉及田产、牲畜失窃的卜辞,是早期社会秩序与法律意识的文字见证。
篆书“盗”从“次”(欠)从“皿”,“次”表人张口欲取之态,“皿”为容器,本义为私窃器物。引申为非法夺取他人财物,如《说文》“盗,私利物也”。字义由具体偷窃行为扩大至泛指侵夺行为,如“盗国”“盗名”,体现从实物到抽象权益的语义延伸。
篆书“盗”字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次”(两“人”相对)从“皿”,本义为因贪欲而私取他人器物。战国时期,诸侯纷争,社会动荡,物资流通频繁,私有制深化促使“盗窃”行为频发,此字应需而生。秦统一后,小篆规范字形,仍承此构,反映当时对财产侵占行为的法律规制与社会关注。
隶书阶段“盗”字,本义为偷窃,从“次”(欠身窥视)与“皿”(财物)会意,强调暗中窃取行为。引申义包括强盗、劫掠者,及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等抽象义。字义由具体偷窃动作,扩展至指代实施偷窃者,再引申为对财物、权力等非法占有行为,词义范围逐步扩大。
隶书阶段的“盗”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字形承篆书而来,上部为“次”(表贪欲),下部为“皿”(象征财物),会意人因贪欲而夺取器物。秦代推行小篆统一文字,但隶书因简便实用,在民间和官府文书书写中逐渐流行,至汉代成为官方标准书体。此阶段“盗”字广泛用于律令文书,反映当时对盗窃行为的严格惩治。
楷书阶段“盗”字延续篆隶字形,本义为偷窃财物,如《荀子·修身》“窃货曰盗”。引申义包括非法夺取政权、私取他人思想成果等抽象行为,如“盗名欺世”。字义由具体财物偷窃扩展至广义非法占有,反映语言中具体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规律。
楷书“盗”字源于秦汉隶书,经魏晋至隋唐定型,使用于汉魏六朝至明清。其字形由“次”(表声)与“皿”(表器物)组合,本义为因贪欲而私取他人器物,后引申为非法窃取行为。楷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化时期,笔画平直方正,结构严谨,适应印刷与书写需求,成为官方文书与日常书写的标准字体。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盗」字构形理据:「盗」字部首为皿,共11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私利过公,流亡越境以窃取。 甲骨文“盗”约出现于商代晚期,字形由“次”(两止)与“皿”构成,描绘两人踮脚窥伺器皿之状,以会意手法表现秘密窃取行为。此字诞生于商代社会动荡、私有制强化的背景,反映当时贵族对财产侵占行为的警惕,多用于占卜记录中涉及田产、牲畜失窃的卜辞,是早期社会秩序与法律意识的文字见证。 甲骨文“盗”从皿从欠,像人张嘴对皿有所取之形,本义为偷窃、劫取,强调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引申义包括“强盗”“窃贼”等指代犯罪者的名词用法。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行为到行为主体的抽象延伸,反映先民对财产侵害行为的认知深化。 篆书“盗”字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次”(两“人”相对)从“皿”,本义为因贪欲而私取他人器物。战国时期,诸侯纷争,社会动荡,物资流通频繁,私有制深化促使“盗窃”行为频发,此字应需而生。秦统一后,小篆规范字形,仍承此构,反映当时对财产侵占行为的法律规制与社会关注。 篆书“盗”从“次”(欠)从“皿”,“次”表人张口欲取之态,“皿”为容器,本义为私窃器物。引申为非法夺取他人财物,如说文“盗,私利物也”。字义由具体偷窃行为扩大至泛指侵夺行为,如“盗国”“盗名”,体现从实物到抽象权益的语义延伸。 隶书阶段的“盗”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字形承篆书而来,上部为“次”(表贪欲),下部为“皿”(象征财物),会意人因贪欲而夺取器物。秦代推行小篆统一文字,但隶书因简便实用,在民间和官府文书书写中逐渐流行,至汉代成为官方标准书体。此阶段“盗”字广泛用于律令文书,反映当时对盗窃行为的严格惩治。 隶书阶段“盗”字,本义为偷窃,从“次”(欠身窥视)与“皿”(财物)会意,强调暗中窃取行为。引申义包括强盗、劫掠者,及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等抽象义。字义由具体偷窃动作,扩展至指代实施偷窃者,再引申为对财物、权力等非法占有行为,词义范围逐步扩大。 楷书“盗”字源于秦汉隶书,经魏晋至隋唐定型,使用于汉魏六朝至明清。其字形由“次”(表声)与“皿”(表器物)组合,本义为因贪欲而私取他人器物,后引申为非法窃取行为。楷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化时期,笔画平直方正,结构严谨,适应印刷与书写需求,成为官方文书与日常书写的标准字体。 楷书阶段“盗”字延续篆隶字形,本义为偷窃财物,如荀子·修身“窃货曰盗”。引申义包括非法夺取政权、私取他人思想成果等抽象行为,如“盗名欺世”。字义由具体财物偷窃扩展至广义非法占有,反映语言中具体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规律。 《说文解字》释「盗」:盜:私利物也。从㳄,㳄欲皿者。从㐁,㐁,古文之字。皃声。徒到切。部首:㳄。。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盗」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盗」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繁体字
「盗」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盗」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