椋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椋 | 部首:木 | 笔画:12画 | 五行:木
标准朗读音频(可直接播放)
普通话
粤语
-
椋鸟或用作姓氏
五笔:syiy
本义一种鸟名,即椋鸟
释义椋鸟或用作姓氏
椋字笔顺书写演示
「椋」字共 12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椋」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椋」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目前尚未发现甲骨文中有【椋】字。该字最早见于小篆,从木,京声,本义指椋树,属乔木类。因椋木材质坚硬,引申为坚固、挺拔之义,后多用于专名,如椋鸟(鸟类名称)。字义演变由具体植物名向抽象属性延伸,最终固定为特定生物与器物的命名用字。
目前尚未发现甲骨文中有明确对应的【椋】字。甲骨文是商代晚期(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占卜刻辞,主要记录祭祀、战争、农事等内容,字形以象形、会意为主。【椋】属形声字,木为形旁,京为声旁,其结构特征表明它应是后世分化或新增字,甲骨文阶段尚未形成独立字形。
篆书阶段“椋”字从木,良声,本义指椋木,一种落叶乔木,其材质坚硬,可作器物。引申义多与椋木特性相关,如喻指坚韧不拔之物或人。此阶段字义由具体植物名向抽象品质延伸,体现汉字以物喻理的造字智慧,为后世引申义发展奠定基础。
“椋”字篆书见于秦汉,属形声字,从木良声。木旁表意,指树木;良声表音,兼含美好之意。秦汉时期,篆书为官方正体,用于铭刻、典籍,字形规整对称。此时社会统一,文化繁荣,文字规范加强,“椋”字随树木分类细化而出现,反映古人对自然认知的深化,为后世楷书演变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椋”字承篆形,木旁表意,从“京”表音,本义指椋木,即一种硬木树种,多用于建筑或制作器具。隶书规范后,字义未大幅扩展,但因木材用途广泛,引申义渐含“坚实、可靠”之意,多用于形容器物或品质,字义由具体植物名向抽象属性延伸。
“椋”隶书阶段约在秦汉至魏晋,字形源于篆书简化。篆书“椋”从木,倠声,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改为平直,结构更规整。秦汉推行“书同文”,隶书因书写便捷成官方文字,广泛用于简牍、碑刻。此时“椋”多指椋鸟或椋木,反映当时对自然生物与植物的认知,隶书普及也推动汉字标准化。
楷书阶段,“椋”字结构定型,本义指椋鸟,一种鸟类,形似灰雀,嘴尖爪利,常群居于林间。因椋木(即楝树)与椋鸟常共生,引申为指楝树,其木材质轻耐腐,可用于建筑。字义由专指鸟类扩展至植物,体现古人对自然物象的关联认知与词汇衍生逻辑。
楷书阶段“椋”字承袭篆隶,字形定型于魏晋,至唐楷成熟后趋于稳定。其左部“木”表木本义,右部“京”为声符,本义指椋木(楝科植物),因木质坚硬多用于建筑或器物。楷书盛行的隋唐时期,随着印刷术萌芽与书法艺术发展,该字在典籍、碑刻中广泛使用,如《齐民要术》记载其经济价值,体现农耕社会对植物资源的重视。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椋」字构形理据:「椋」字部首为木,共12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一种鸟名,即椋鸟。 目前尚未发现甲骨文中有明确对应的【椋】字。甲骨文是商代晚期(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占卜刻辞,主要记录祭祀、战争、农事等内容,字形以象形、会意为主。【椋】属形声字,木为形旁,京为声旁,其结构特征表明它应是后世分化或新增字,甲骨文阶段尚未形成独立字形。 目前尚未发现甲骨文中有【椋】字。该字最早见于小篆,从木,京声,本义指椋树,属乔木类。因椋木材质坚硬,引申为坚固、挺拔之义,后多用于专名,如椋鸟(鸟类名称)。字义演变由具体植物名向抽象属性延伸,最终固定为特定生物与器物的命名用字。 “椋”字篆书见于秦汉,属形声字,从木良声。木旁表意,指树木;良声表音,兼含美好之意。秦汉时期,篆书为官方正体,用于铭刻、典籍,字形规整对称。此时社会统一,文化繁荣,文字规范加强,“椋”字随树木分类细化而出现,反映古人对自然认知的深化,为后世楷书演变奠定基础。 篆书阶段“椋”字从木,良声,本义指椋木,一种落叶乔木,其材质坚硬,可作器物。引申义多与椋木特性相关,如喻指坚韧不拔之物或人。此阶段字义由具体植物名向抽象品质延伸,体现汉字以物喻理的造字智慧,为后世引申义发展奠定基础。 “椋”隶书阶段约在秦汉至魏晋,字形源于篆书简化。篆书“椋”从木,倠声,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改为平直,结构更规整。秦汉推行“书同文”,隶书因书写便捷成官方文字,广泛用于简牍、碑刻。此时“椋”多指椋鸟或椋木,反映当时对自然生物与植物的认知,隶书普及也推动汉字标准化。 隶书阶段“椋”字承篆形,木旁表意,从“京”表音,本义指椋木,即一种硬木树种,多用于建筑或制作器具。隶书规范后,字义未大幅扩展,但因木材用途广泛,引申义渐含“坚实、可靠”之意,多用于形容器物或品质,字义由具体植物名向抽象属性延伸。 楷书阶段“椋”字承袭篆隶,字形定型于魏晋,至唐楷成熟后趋于稳定。其左部“木”表木本义,右部“京”为声符,本义指椋木(楝科植物),因木质坚硬多用于建筑或器物。楷书盛行的隋唐时期,随着印刷术萌芽与书法艺术发展,该字在典籍、碑刻中广泛使用,如齐民要术记载其经济价值,体现农耕社会对植物资源的重视。 楷书阶段,“椋”字结构定型,本义指椋鸟,一种鸟类,形似灰雀,嘴尖爪利,常群居于林间。因椋木(即楝树)与椋鸟常共生,引申为指楝树,其木材质轻耐腐,可用于建筑。字义由专指鸟类扩展至植物,体现古人对自然物象的关联认知与词汇衍生逻辑。 《说文解字》释「椋」: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椋」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椋」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