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桌 | 部首:木 | 笔画:10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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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面有腿供人使用的家具
五笔:hjsu
本义几上有木为桌之原始形态
释义有平面有腿供人使用的家具
桌字笔顺书写演示
「桌」字共 10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桌」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桌」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尚未发现“桌”字,因桌为晚起之物,商周时尚未普及。其形最早见于唐宋,由“卓”分化而来,“卓”本义为高,甲骨文“卓”象人高举火把,引申为高显。后“卓”加“木”旁特指高足木器,即“桌”,本义为有脚的托盘,后引申为泛指桌子。
甲骨文为商代晚期文字,距今约3300-3000年,但【桌】字未见于甲骨文。此字属后起字,其形由【木】与【卓】组合而成,【卓】表高而突出之意,【木】表材质,合为高足木器。甲骨文时代尚未出现此类家具,当时席地而坐,多用几案等低矮器具,高足桌案至汉代才普及,故【桌】字应晚于甲骨文时代。
篆书阶段“桌”字未独立出现,多以“棹”表意,本义为木制长条形承物器具,尤指舟中置桨之板。后引申为所有高足或平足的承物家具,如案、几等。字义由特定舟具配件泛化为通用家具称谓,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的语义扩展,为后世“桌”字专称奠定基础。
篆书阶段的“桌”字尚未独立成字,多以“卓”表意,字形如高树顶端加横,象征高耸稳定,体现先民对“高而稳固”之物的认知。此字形始于战国,盛于秦汉小篆,属古文字向今文字过渡期。当时社会从分封走向集权,礼制规范强化,高足家具渐兴,“卓”因具“高”义被借指桌案,为后世“桌”字分化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桌”字尚未独立成字,其形由“卓”隶变而来。“卓”本义为高,引申指高且平的器具。战国至汉代,高足家具普及,“卓”因表意需求逐渐特指“桌子”这一器物,字义从抽象的高转为具体的高平家具,为后世“桌”字定型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桌”字尚未独立成形,其形义多依附于“卓”。“卓”在隶书中上部为“十”形,下部为“早”的简化,整体呈扁平状,笔画波磔明显。此字形起源于战国,成熟于西汉,盛行于东汉,使用时代为秦汉至魏晋。当时社会生活丰富,家具渐多,“卓”表高而直立之意,后引申为桌子,为“桌”字演变奠定基础。
楷书阶段“桌”字已定型,本义指一种上有平面、下有支柱,可供人坐具之上放置物品或进行活动的木制家具。后引申为与桌类似形状的物体,如“赌桌”“课桌”等。字义由最初特指木桌,逐渐扩展至泛指各类具有类似结构功能的器具,使用范围扩大。
楷书“桌”字出现于魏晋南北朝,其形由“卓”加“木”旁构成。“卓”本义为高,加“木”表义专指高足木器,反映当时家具形制变革。南北朝时期,随着坐具普及,高足桌案逐渐取代席地而坐的矮几,字形规范化适应了书写需求。至隋唐,楷书定型,此字成为记录桌案类家具的标准用字。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桌」字构形理据:「桌」字部首为木,共10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几上有木为桌之原始形态。 甲骨文为商代晚期文字,距今约3300-3000年,但【桌】字未见于甲骨文。此字属后起字,其形由【木】与【卓】组合而成,【卓】表高而突出之意,【木】表材质,合为高足木器。甲骨文时代尚未出现此类家具,当时席地而坐,多用几案等低矮器具,高足桌案至汉代才普及,故【桌】字应晚于甲骨文时代。 甲骨文中尚未发现“桌”字,因桌为晚起之物,商周时尚未普及。其形最早见于唐宋,由“卓”分化而来,“卓”本义为高,甲骨文“卓”象人高举火把,引申为高显。后“卓”加“木”旁特指高足木器,即“桌”,本义为有脚的托盘,后引申为泛指桌子。 篆书阶段的“桌”字尚未独立成字,多以“卓”表意,字形如高树顶端加横,象征高耸稳定,体现先民对“高而稳固”之物的认知。此字形始于战国,盛于秦汉小篆,属古文字向今文字过渡期。当时社会从分封走向集权,礼制规范强化,高足家具渐兴,“卓”因具“高”义被借指桌案,为后世“桌”字分化奠定基础。 篆书阶段“桌”字未独立出现,多以“棹”表意,本义为木制长条形承物器具,尤指舟中置桨之板。后引申为所有高足或平足的承物家具,如案、几等。字义由特定舟具配件泛化为通用家具称谓,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的语义扩展,为后世“桌”字专称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桌”字尚未独立成形,其形义多依附于“卓”。“卓”在隶书中上部为“十”形,下部为“早”的简化,整体呈扁平状,笔画波磔明显。此字形起源于战国,成熟于西汉,盛行于东汉,使用时代为秦汉至魏晋。当时社会生活丰富,家具渐多,“卓”表高而直立之意,后引申为桌子,为“桌”字演变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桌”字尚未独立成字,其形由“卓”隶变而来。“卓”本义为高,引申指高且平的器具。战国至汉代,高足家具普及,“卓”因表意需求逐渐特指“桌子”这一器物,字义从抽象的高转为具体的高平家具,为后世“桌”字定型奠定基础。 楷书“桌”字出现于魏晋南北朝,其形由“卓”加“木”旁构成。“卓”本义为高,加“木”表义专指高足木器,反映当时家具形制变革。南北朝时期,随着坐具普及,高足桌案逐渐取代席地而坐的矮几,字形规范化适应了书写需求。至隋唐,楷书定型,此字成为记录桌案类家具的标准用字。 楷书阶段“桌”字已定型,本义指一种上有平面、下有支柱,可供人坐具之上放置物品或进行活动的木制家具。后引申为与桌类似形状的物体,如“赌桌”“课桌”等。字义由最初特指木桌,逐渐扩展至泛指各类具有类似结构功能的器具,使用范围扩大。 《说文解字》释「桌」: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桌」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桌」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