朳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朳 | 部首:木 | 笔画:6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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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同“杷”指木名或农具
五笔:swy | 异体字:杷
本义持木击打
释义古同“杷”指木名或农具
朳字笔顺书写演示
「朳」字共 6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朳」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朳」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未见【朳】字,其形为后世新增,以【木】为形旁表义,【巴】为声旁表音。本义或指一种带柄的木制工具,如农具或刑具,引申义可泛指木制器具。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从具体器物到一般工具的范畴扩展,属形声字造字法下的语义衍生。
【朳】未见于甲骨文,其形从【木】【巴】,属后起形声字,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甲骨文时代对应商代晚期(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当时汉字以象形、会意为主,如【木】象树形,【巴】或象蛇形,但尚未组合为【朳】。此字或与农具、木器相关,反映后世对木制品的细化命名,非商代已有。
篆书阶段“朳”字从木巴声,属形声字,本义指一种带柄的木制工具,形似叉,用于翻土或挑物。此义为造字之初的核心义。后因工具用途的泛化,引申出“分散、扒开”的动词义,如“朳开草料”,体现从具体器物到动作行为的语义延伸,字义由此具象转为抽象。
【朳】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形声字。其形从木、巴声,以【木】表义,指代木制工具,【巴】表音,指示读音。战国时期,随着手工业发展,木制工具种类增多,【朳】或指某种特定木器,如木叉、木杈类农具。秦汉篆书规范,此字仍用于记录相关木器名称,反映当时农业社会对工具命名的细化需求。
隶书阶段“朳”字形态渐趋规整,本义指木名,或为某种树木的特称。因木具坚实之质,引申出“坚实、有力”之义,可用于形容工具或动作的力度。字义由具体树木名向抽象性质义转变,反映了汉字由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
【朳】隶书阶段约在秦至西汉成熟,字形源于小篆【朳】的简省,将上部【木】的曲线拉直为横平竖直,下部【巴】的蛇形蜷曲演变为方折笔画,整体呈现扁方结构。此阶段隶书取代篆书成为官方正体,因秦汉推行【书同文】政策,木工工具类汉字多以【木】为形旁表意,【朳】作为特定木器名称,常见于秦简、汉帛等实用文书。
楷书阶段“朳”字本义为木名,指一种树木,此义较为生僻。因字形含“木”,与木相关,后引申出与木制品或木工工具相关的含义,不过在实际使用中极为少见。字义变化主要是从特定木名向更宽泛的与木有关概念拓展,但始终未脱离“木”这一核心范畴。
楷书阶段“朳”字承袭篆隶遗意,约在东汉至魏晋时期定型。其字形由“木”旁与“八”声符构成,属形声字,以“木”表义(指木器或木柄),以“八”表音。此阶段楷书规范渐成,笔画平直简化,适用于文书抄写与印刷,反映汉末以降文字统一趋势,多见于农具、木器相关文献记载。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朳」字构形理据:「朳」字部首为木,共6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持木击打。 【朳】未见于甲骨文,其形从【木】【巴】,属后起形声字,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甲骨文时代对应商代晚期(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当时汉字以象形、会意为主,如【木】象树形,【巴】或象蛇形,但尚未组合为【朳】。此字或与农具、木器相关,反映后世对木制品的细化命名,非商代已有。 甲骨文未见【朳】字,其形为后世新增,以【木】为形旁表义,【巴】为声旁表音。本义或指一种带柄的木制工具,如农具或刑具,引申义可泛指木制器具。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从具体器物到一般工具的范畴扩展,属形声字造字法下的语义衍生。 【朳】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形声字。其形从木、巴声,以【木】表义,指代木制工具,【巴】表音,指示读音。战国时期,随着手工业发展,木制工具种类增多,【朳】或指某种特定木器,如木叉、木杈类农具。秦汉篆书规范,此字仍用于记录相关木器名称,反映当时农业社会对工具命名的细化需求。 篆书阶段“朳”字从木巴声,属形声字,本义指一种带柄的木制工具,形似叉,用于翻土或挑物。此义为造字之初的核心义。后因工具用途的泛化,引申出“分散、扒开”的动词义,如“朳开草料”,体现从具体器物到动作行为的语义延伸,字义由此具象转为抽象。 【朳】隶书阶段约在秦至西汉成熟,字形源于小篆【朳】的简省,将上部【木】的曲线拉直为横平竖直,下部【巴】的蛇形蜷曲演变为方折笔画,整体呈现扁方结构。此阶段隶书取代篆书成为官方正体,因秦汉推行【书同文】政策,木工工具类汉字多以【木】为形旁表意,【朳】作为特定木器名称,常见于秦简、汉帛等实用文书。 隶书阶段“朳”字形态渐趋规整,本义指木名,或为某种树木的特称。因木具坚实之质,引申出“坚实、有力”之义,可用于形容工具或动作的力度。字义由具体树木名向抽象性质义转变,反映了汉字由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 楷书阶段“朳”字承袭篆隶遗意,约在东汉至魏晋时期定型。其字形由“木”旁与“八”声符构成,属形声字,以“木”表义(指木器或木柄),以“八”表音。此阶段楷书规范渐成,笔画平直简化,适用于文书抄写与印刷,反映汉末以降文字统一趋势,多见于农具、木器相关文献记载。 楷书阶段“朳”字本义为木名,指一种树木,此义较为生僻。因字形含“木”,与木相关,后引申出与木制品或木工工具相关的含义,不过在实际使用中极为少见。字义变化主要是从特定木名向更宽泛的与木有关概念拓展,但始终未脱离“木”这一核心范畴。 《说文解字》释「朳」: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朳」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朳」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异体字 / 碑刻别体
「朳」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朳」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