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斑bān | 部首:文 | 笔画:12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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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ān
    杂色的花纹或斑点

五笔:gygg

一级规范字

本义造字本义:从文从双,会意字,以双“文”表多色相杂,本义为杂色的花纹或斑点。主要引申义:①色彩错杂,如斑斓;②形容事物不纯净、有杂质,如斑驳;③特指老年人的白斑,如斑白;④用于抽象义,如斑痕喻过往痕迹。

释义杂色的花纹或斑点

斑字笔顺书写演示

「斑」字共 12 画,上方田字格已按规范笔顺逐笔展示完整字形骨架,点击下方按钮可重播书写动画。

碑刻字源

「斑」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斑」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斑甲骨文字形 斑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bān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斑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斑小篆字形 斑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bān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斑】字,其本义或源于【文】之分化。商周金文【文】象人胸刻花纹,引申为交错纹路。至小篆【斑】从【文】从【甘】(表色差),专指兽皮杂色纹,后引申为色彩错杂,如【斑驳】【斑斓】,字义由具象纹路扩展至抽象色彩分布。

【斑】字甲骨文未独立成字,其形义源于【文】的衍生。商周时期【文】以交错的线条象征纹饰,如甲骨文【文】作人形加交叉刻纹,反映先民对动物皮毛或织物纹样的观察。西周金文出现从【文】从【王】的【斑】初形,以王权符号强化纹饰的华美特征,体现早期贵族对礼器纹样的审美追求。

篆书

篆书阶段“斑”从“文”从“玟”,本义指杂色花纹或斑点,如《说文》释为“驳文也”,强调色彩交织的纹理。引申义渐扩展至形容事物色彩或形态的多样不纯,如斑驳、斑斓。字义由具体纹样抽象为泛指杂色特征,反映古人对自然纹理的观察与语言概括能力的提升。

篆书阶段的“斑”字,字形由“文”与“刀”构成,本义为杂色花纹,源于先民对动物皮毛或玉石纹理的观察。小篆定型于秦代,通行于战国至西汉,属秦系文字规范化的产物。其时社会崇尚自然物象,文字多取形于实物,篆书匀称的线条与对称结构,恰能表现斑纹的规律性与美感,反映秦汉时期对自然秩序的审美追求。

隶书

隶书阶段“斑”字从篆文演变而来,本义指杂色花纹或斑点,多用于描述动物皮毛或物体表面色彩分布不均的状态。引申义逐渐扩展至抽象领域,如形容事物错杂不纯的特征,或指代具有类似斑纹的群体。字义变化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延伸,但核心仍围绕“色彩分布差异”展开。

隶书阶段的【斑】字,约形成于西汉至东汉时期,字形由篆文演变而来,保留了【文】表纹饰、【刀】表刻划的构形逻辑,但将篆书圆转的线条改为平直方正的笔画,如《马王堆帛书》中【斑】作【㪔】,已显隶书特征。此阶段汉字书写追求效率,隶书成为官方正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斑】字多用于描述动物皮毛或器物纹路,反映汉代人对自然纹理的观察与记录需求。

楷书

楷书阶段,“斑”本义指杂色花纹或斑点,如“斑马”“斑纹”,多用于描述物体表面色彩分布不均。后引申为形容色彩错杂鲜明,如“斑斓”。字义变化由具体物象向抽象色彩特征扩展,既保留对自然纹理的描绘,也用于形容事物丰富多样的视觉效果,语义范畴逐步扩大。

楷书“斑”字定型于汉魏至隋唐时期,其字形源于小篆“玟”的异体演变,由“文”与“玢”的省形“王”旁结合,表意色彩交错的花纹。东汉《说文解字》已收“斑”为正体,取代先秦“玟”的玉石纹义,转指兽皮、竹木等自然纹路。魏晋南北朝碑刻中楷书定型,隋唐科举制度推行后,因规范书写需求成为通用字形。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斑」字构形理据:「斑」字部首为文,共12画,字结构属左中右结构,本义为文采驳杂。 【斑】字甲骨文未独立成字,其形义源于【文】的衍生。商周时期【文】以交错的线条象征纹饰,如甲骨文【文】作人形加交叉刻纹,反映先民对动物皮毛或织物纹样的观察。西周金文出现从【文】从【王】的【斑】初形,以王权符号强化纹饰的华美特征,体现早期贵族对礼器纹样的审美追求。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斑】字,其本义或源于【文】之分化。商周金文【文】象人胸刻花纹,引申为交错纹路。至小篆【斑】从【文】从【甘】(表色差),专指兽皮杂色纹,后引申为色彩错杂,如【斑驳】【斑斓】,字义由具象纹路扩展至抽象色彩分布。 篆书阶段的“斑”字,字形由“文”与“刀”构成,本义为杂色花纹,源于先民对动物皮毛或玉石纹理的观察。小篆定型于秦代,通行于战国至西汉,属秦系文字规范化的产物。其时社会崇尚自然物象,文字多取形于实物,篆书匀称的线条与对称结构,恰能表现斑纹的规律性与美感,反映秦汉时期对自然秩序的审美追求。 篆书阶段“斑”从“文”从“玟”,本义指杂色花纹或斑点,如说文释为“驳文也”,强调色彩交织的纹理。引申义渐扩展至形容事物色彩或形态的多样不纯,如斑驳、斑斓。字义由具体纹样抽象为泛指杂色特征,反映古人对自然纹理的观察与语言概括能力的提升。 隶书阶段的【斑】字,约形成于西汉至东汉时期,字形由篆文演变而来,保留了【文】表纹饰、【刀】表刻划的构形逻辑,但将篆书圆转的线条改为平直方正的笔画,如马王堆帛书中【斑】作【㪔】,已显隶书特征。此阶段汉字书写追求效率,隶书成为官方正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斑】字多用于描述动物皮毛或器物纹路,反映汉代人对自然纹理的观察与记录需求。 隶书阶段“斑”字从篆文演变而来,本义指杂色花纹或斑点,多用于描述动物皮毛或物体表面色彩分布不均的状态。引申义逐渐扩展至抽象领域,如形容事物错杂不纯的特征,或指代具有类似斑纹的群体。字义变化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延伸,但核心仍围绕“色彩分布差异”展开。 楷书“斑”字定型于汉魏至隋唐时期,其字形源于小篆“玟”的异体演变,由“文”与“玢”的省形“王”旁结合,表意色彩交错的花纹。东汉说文解字已收“斑”为正体,取代先秦“玟”的玉石纹义,转指兽皮、竹木等自然纹路。魏晋南北朝碑刻中楷书定型,隋唐科举制度推行后,因规范书写需求成为通用字形。 楷书阶段,“斑”本义指杂色花纹或斑点,如“斑马”“斑纹”,多用于描述物体表面色彩分布不均。后引申为形容色彩错杂鲜明,如“斑斓”。字义变化由具体物象向抽象色彩特征扩展,既保留对自然纹理的描绘,也用于形容事物丰富多样的视觉效果,语义范畴逐步扩大。 《说文解字》释「斑」:𤼵(斑):辬也。从文从玨。必蹇切。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斑」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斑」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左中右结构
部首字根文
总笔画数12 画
五行属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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