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捕 | 部首:扌 | 笔画:10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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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拿逮住
五笔:rgey
本义捕:形声字,从扌甫声。本义为捉拿、捕获,字形以手(扌)表动作,甫声兼表辅助义,强调以手制服对象。引申义:①追捕、搜捕,如“追捕逃犯”;②法律术语,指逮捕,如“捕系”;③泛指获取、得到,如“捕风捉影”;④古代指捉拿罪犯的公文,如“捕批”。
释义捉拿逮住
捕字笔顺书写演示
「捕」字共 10 画,上方田字格已按规范笔顺逐笔展示完整字形骨架,点击下方按钮可重播书写动画。
「捕」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捕」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捕】字,其形或为后世演变。若依金文及小篆溯源,【捕】本义为捕捉、擒获,以手抓兽之象形会意。引申为追捕罪犯、获取事物等义,字义由具体动作扩展至抽象行为,体现从狩猎活动到社会治理的语义延伸。
甲骨文无“捕”字,其形或源自更早的狩猎场景刻画。商代甲骨文多见“逐”“射”“网”等字记录狩猎,如“逐”象人追兽,“网”象绳结成网,反映当时以田猎为重要生产方式。至西周金文始见“捕”字,从扌从虢(虎口),会以手擒兽之意,体现周代礼制下对狩猎行为的规范与文字系统的完善。
篆书阶段“捕”字从扌从甫,甫表声兼表分布义,本义为追逐并捉拿,如《说文》释“捕,取也”。引申义包括追捕逃犯、缉拿罪犯等具体行为,以及通过手段获取目标物的抽象义。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法律行为、抽象获取方向延伸,体现从动作到制度的概念深化。
“捕”字篆书阶段主要在秦统一后至汉初,属小篆体系。其字形左从“扌”表手部动作,右从“甫”表声兼表抓捕范围,整体为形声结构。此阶段文字经秦代规范统一,小篆成为官方标准字体,广泛应用于典籍、诏令、度量衡器等,反映秦汉大一统后对文字规范与行政效率的重视,为后世隶书、楷书演变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捕”字从篆书演变而来,形旁“扌”表与手相关动作,声旁“甫”表音。本义为追捕、捉拿,如《史记》中“捕系单于亲属”。引申义有逮捕、拘捕等,用于法律层面。字义由具体捉拿动作,逐渐扩展到法律执行层面的逮捕行为,使用范围有所扩大。
隶书阶段“捕”字以“扌”表动作义,“甫”表声兼表辅佐义,字形由篆书圆转线条演变为平直笔画,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之际。此时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通行书体,广泛应用于竹简木牍文书,反映秦汉大一统后行政效率提升需求,其简化结构为后续楷书定型奠定基础。
楷书阶段“捕”字结构稳固,本义为追捉、擒拿,如《说文》“捕,取也”,强调通过行动获取目标。引申义包括逮捕、缉拿罪犯等法律行为,如“捕快”一词即体现其司法职能。字义由具体动作扩展至抽象执法行为,但核心仍围绕“主动获取”的语义特征,未脱离本义范畴。
楷书“捕”字定型于汉末魏晋,由篆隶演变而来。其左部“扌”源于手部动作的抽象化,右部“甫”承袭甲骨文“捕兽网”的象形本义,整体构成“以手持网捕物”的会意结构。此阶段楷书取代隶书成为正体,因规范性强、书写便捷,广泛应用于官方文书与民间契约,反映东汉以降律令制度完善对“逮捕”类法律术语的书写需求。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捕」字构形理据:「捕」字部首为扌,共10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手捉兽以绳索。 甲骨文无“捕”字,其形或源自更早的狩猎场景刻画。商代甲骨文多见“逐”“射”“网”等字记录狩猎,如“逐”象人追兽,“网”象绳结成网,反映当时以田猎为重要生产方式。至西周金文始见“捕”字,从扌从虢(虎口),会以手擒兽之意,体现周代礼制下对狩猎行为的规范与文字系统的完善。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捕】字,其形或为后世演变。若依金文及小篆溯源,【捕】本义为捕捉、擒获,以手抓兽之象形会意。引申为追捕罪犯、获取事物等义,字义由具体动作扩展至抽象行为,体现从狩猎活动到社会治理的语义延伸。 “捕”字篆书阶段主要在秦统一后至汉初,属小篆体系。其字形左从“扌”表手部动作,右从“甫”表声兼表抓捕范围,整体为形声结构。此阶段文字经秦代规范统一,小篆成为官方标准字体,广泛应用于典籍、诏令、度量衡器等,反映秦汉大一统后对文字规范与行政效率的重视,为后世隶书、楷书演变奠定基础。 篆书阶段“捕”字从扌从甫,甫表声兼表分布义,本义为追逐并捉拿,如说文释“捕,取也”。引申义包括追捕逃犯、缉拿罪犯等具体行为,以及通过手段获取目标物的抽象义。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法律行为、抽象获取方向延伸,体现从动作到制度的概念深化。 隶书阶段“捕”字以“扌”表动作义,“甫”表声兼表辅佐义,字形由篆书圆转线条演变为平直笔画,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之际。此时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通行书体,广泛应用于竹简木牍文书,反映秦汉大一统后行政效率提升需求,其简化结构为后续楷书定型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捕”字从篆书演变而来,形旁“扌”表与手相关动作,声旁“甫”表音。本义为追捕、捉拿,如史记中“捕系单于亲属”。引申义有逮捕、拘捕等,用于法律层面。字义由具体捉拿动作,逐渐扩展到法律执行层面的逮捕行为,使用范围有所扩大。 楷书“捕”字定型于汉末魏晋,由篆隶演变而来。其左部“扌”源于手部动作的抽象化,右部“甫”承袭甲骨文“捕兽网”的象形本义,整体构成“以手持网捕物”的会意结构。此阶段楷书取代隶书成为正体,因规范性强、书写便捷,广泛应用于官方文书与民间契约,反映东汉以降律令制度完善对“逮捕”类法律术语的书写需求。 楷书阶段“捕”字结构稳固,本义为追捉、擒拿,如说文“捕,取也”,强调通过行动获取目标。引申义包括逮捕、缉拿罪犯等法律行为,如“捕快”一词即体现其司法职能。字义由具体动作扩展至抽象执法行为,但核心仍围绕“主动获取”的语义特征,未脱离本义范畴。 《说文解字》释「捕」:捕:取也。从手甫聲。。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捕」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捕」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