刞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刞 | 部首:刂 | 笔画:7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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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刀或用短刀刺割
五笔:egjh
本义刞:从刀,从卩(象人跪形),会以刀刺割人体之意。造字本义为用短刀刺割。引申义:①割断;②刑具,短刀作为行刑工具可引申为刑具之义;③裁切,由刺割动作引申为对物体的裁切行为。
释义短刀或用短刀刺割
刞字笔顺书写演示
「刞」字共 7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刞」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刞」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刞】字,若按后世字形溯源,其从刀、从処(处),本义当为以刀断物,模拟用利器切割之形。引申义可指刑罚中的断足、割耳等肉刑,亦含裁断、处置之意。字义由具体切割动作,逐渐虚化为抽象处置行为,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
【刞】字甲骨文未直接存世,其形或源于【刜】【刭】类字分化,属商周时期刑杀文字体系。甲骨卜辞多见【伐】【劓】【墨】等刑罚记录,反映商代以神权为核心的法律文化,通过占卜决定刑杀时机。【刞】或为【刜】之异体,指以利器断首,其构形当含【刀】与【首】部件,体现早期文字表意与刑具、刑法的直接关联。
篆书阶段“刞”字从刀,且声,本义为用刀短截、截断,如截断竹木等物。因截断动作有切断、终止意,故引申为刑罚中的断足之刑,即刖刑。从截断实物到表示刑罚,字义由具体动作延伸至法律惩处范畴,体现古人以具体行为类比抽象概念的语言思维。
【刞】的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形声字,从刀,居声。其字形以【刀】为形旁,表切割义,【居】为声旁,指示读音。战国时期,随着金属刀具普及,与切割、刑罚相关的字大量出现,【刞】即用于表示短刀切割或截断动作,多见于青铜器铭文及简牍文书。秦统一后,该字仍用于法律文书,反映当时严刑峻法文化。
隶书阶段“刞”从刀从卩,本义为以刀断足之刑,属古代肉刑范畴。字形由篆书简化而来,刀部左置更显刑具特征。引申义泛指切割、截断动作,如《说文》释“刞,截也”。字义由特指刑罚扩展为通用切割义,体现汉字从专指向泛用的语义演变规律。
“刞”隶书阶段约在秦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篆书象形特征明显,到隶书时笔画简化、结构趋于规整。秦汉时期,文字使用广泛,隶书作为官方正体之一,适应社会快速发展需求,书写更便捷高效。“刞”本义为砍断,在隶书阶段,于文献、碑刻等载体中偶见,反映当时社会对刑罚、切割等概念的表达。
楷书阶段“刞”本义为短刀,字形从刀、从卩,表刀刃短小之形。后引申为切割、截断义,如《玉篇》释为“截也”。字义变化由具体器物转向动作行为,反映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楷书定型后字义趋于稳定,沿用至今。
楷书阶段的【刞】字,其形源于篆隶演变,以“刀”为形旁、“句”为声旁,字形结构趋于规整。此字约在汉魏时期定型于楷书体系,多用于刑律文献,指代“割断”或“刑具”相关含义,反映当时法律制度对刑罚工具的细化分类。其存在体现了汉字在楷书阶段对法律术语的精准表达需求。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刞」字构形理据:「刞」字部首为刂,共7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短刀刺割。 【刞】字甲骨文未直接存世,其形或源于【刜】【刭】类字分化,属商周时期刑杀文字体系。甲骨卜辞多见【伐】【劓】【墨】等刑罚记录,反映商代以神权为核心的法律文化,通过占卜决定刑杀时机。【刞】或为【刜】之异体,指以利器断首,其构形当含【刀】与【首】部件,体现早期文字表意与刑具、刑法的直接关联。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刞】字,若按后世字形溯源,其从刀、从処(处),本义当为以刀断物,模拟用利器切割之形。引申义可指刑罚中的断足、割耳等肉刑,亦含裁断、处置之意。字义由具体切割动作,逐渐虚化为抽象处置行为,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 【刞】的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形声字,从刀,居声。其字形以【刀】为形旁,表切割义,【居】为声旁,指示读音。战国时期,随着金属刀具普及,与切割、刑罚相关的字大量出现,【刞】即用于表示短刀切割或截断动作,多见于青铜器铭文及简牍文书。秦统一后,该字仍用于法律文书,反映当时严刑峻法文化。 篆书阶段“刞”字从刀,且声,本义为用刀短截、截断,如截断竹木等物。因截断动作有切断、终止意,故引申为刑罚中的断足之刑,即刖刑。从截断实物到表示刑罚,字义由具体动作延伸至法律惩处范畴,体现古人以具体行为类比抽象概念的语言思维。 “刞”隶书阶段约在秦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篆书象形特征明显,到隶书时笔画简化、结构趋于规整。秦汉时期,文字使用广泛,隶书作为官方正体之一,适应社会快速发展需求,书写更便捷高效。“刞”本义为砍断,在隶书阶段,于文献、碑刻等载体中偶见,反映当时社会对刑罚、切割等概念的表达。 隶书阶段“刞”从刀从卩,本义为以刀断足之刑,属古代肉刑范畴。字形由篆书简化而来,刀部左置更显刑具特征。引申义泛指切割、截断动作,如说文释“刞,截也”。字义由特指刑罚扩展为通用切割义,体现汉字从专指向泛用的语义演变规律。 楷书阶段的【刞】字,其形源于篆隶演变,以“刀”为形旁、“句”为声旁,字形结构趋于规整。此字约在汉魏时期定型于楷书体系,多用于刑律文献,指代“割断”或“刑具”相关含义,反映当时法律制度对刑罚工具的细化分类。其存在体现了汉字在楷书阶段对法律术语的精准表达需求。 楷书阶段“刞”本义为短刀,字形从刀、从卩,表刀刃短小之形。后引申为切割、截断义,如玉篇释为“截也”。字义变化由具体器物转向动作行为,反映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楷书定型后字义趋于稳定,沿用至今。 《说文解字》释「刞」: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刞」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刞」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