俬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俬 | 部首:亻 | 笔画:9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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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的异体字
五笔:wtcy
本义俬:造字本义为个人私有、不公开的,从人从私,强调与个体相关且不为他人所共有。主要引申义:①个人的、自己的,与“公”相对;②私下里、暗地里进行;③非法的、不正当的,如私通;④偏私、不公正,对人对事不秉公。
释义私的异体字
俬字笔顺书写演示
「俬」字共 9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俬」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俬」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俬】字,此字为后起形声字,由【亻】表意、【司】表声构成。甲骨文阶段对应概念或用【私】表示,本义指个人所有,如【私田】;引申为私下、偏私等义。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从具体物权到抽象情感、行为的语义扩展。
【俬】字甲骨文未见,属后世分化字。其本字【私】在甲骨文中已存在,以【厶】为声符,或加【禾】旁表义,反映商代私有制萌芽。商代晚期至西周,【私】多用于指代个人所有,如私田、私物,体现早期社会对财产归属的认知。【俬】为【私】的异体,约在战国至秦汉间因书写习惯分化而出。
篆书阶段“俬”字从人私声,本义指个人私有的、不公开的财物或事务,强调私有属性。引申义涵盖个人行为、私利等,反映对个体私有事物的认知。此阶段“俬”字义由具体私有物向抽象私有概念扩展,体现语言对私有观念的细化表达,为后世“私”字义发展奠定基础。
篆书阶段的“俬”字属小篆体系,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代,字形由“人”与“私”的简化构件组合而成,以“人”表义偏旁强调与个体行为相关,“私”表声兼表义,反映当时私有制深化背景下对个人专属事务的区分需求。此字多用于记录私人财产、私密事务等,体现秦汉时期法律文书对私有权益的细化规范。
隶书阶段“俬”字已具雏形,本义指私有的、个人的,与“公”相对,如私物、私事。引申义涵盖个人行为、情感等,如私心、私念。此阶段“俬”字义由具体私有物扩展至抽象个人领域,体现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为后世“私”字义丰富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的【俬】字,约形成于西汉中晚期至东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私】的分化,在篆书中【私】本兼表公私义,至隶书时为明确表意,将表示个人、私有的【俬】从【私】中析出,加【亻】旁专表私义。此阶段隶书已成熟,文字规范加强,社会阶层分化,私有观念深化,促使该字用于文书、契约等场景。
楷书阶段“俬”字仍属生僻,本义指私有的、个人的,如“俬物”即私人物品,强调归属个人而非公有。后引申为私下、暗中之意,如“俬会”指秘密聚会。此阶段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从具体物权到抽象行为属性的延伸,但始终围绕“非公开、个人专属”核心义展开。
楷书阶段“俬”字承篆隶之形,以“人”为偏旁、“司”为声旁,属形声字,约形成于汉魏之际,至南北朝楷书成熟时定型。此时汉字规范趋向统一,楷书因笔画规整、结构清晰成为官方文书与日常书写主流。“俬”字本义同“私”,表个人所有,其楷书形态反映了汉字由古文向今文过渡中形声造字法的普及与书写便捷化的趋势。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俬」字构形理据:「俬」字部首为亻,共9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个人所有,不公开。 【俬】字甲骨文未见,属后世分化字。其本字【私】在甲骨文中已存在,以【厶】为声符,或加【禾】旁表义,反映商代私有制萌芽。商代晚期至西周,【私】多用于指代个人所有,如私田、私物,体现早期社会对财产归属的认知。【俬】为【私】的异体,约在战国至秦汉间因书写习惯分化而出。 甲骨文中未见【俬】字,此字为后起形声字,由【亻】表意、【司】表声构成。甲骨文阶段对应概念或用【私】表示,本义指个人所有,如【私田】;引申为私下、偏私等义。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从具体物权到抽象情感、行为的语义扩展。 篆书阶段的“俬”字属小篆体系,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代,字形由“人”与“私”的简化构件组合而成,以“人”表义偏旁强调与个体行为相关,“私”表声兼表义,反映当时私有制深化背景下对个人专属事务的区分需求。此字多用于记录私人财产、私密事务等,体现秦汉时期法律文书对私有权益的细化规范。 篆书阶段“俬”字从人私声,本义指个人私有的、不公开的财物或事务,强调私有属性。引申义涵盖个人行为、私利等,反映对个体私有事物的认知。此阶段“俬”字义由具体私有物向抽象私有概念扩展,体现语言对私有观念的细化表达,为后世“私”字义发展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的【俬】字,约形成于西汉中晚期至东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私】的分化,在篆书中【私】本兼表公私义,至隶书时为明确表意,将表示个人、私有的【俬】从【私】中析出,加【亻】旁专表私义。此阶段隶书已成熟,文字规范加强,社会阶层分化,私有观念深化,促使该字用于文书、契约等场景。 隶书阶段“俬”字已具雏形,本义指私有的、个人的,与“公”相对,如私物、私事。引申义涵盖个人行为、情感等,如私心、私念。此阶段“俬”字义由具体私有物扩展至抽象个人领域,体现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为后世“私”字义丰富奠定基础。 楷书阶段“俬”字承篆隶之形,以“人”为偏旁、“司”为声旁,属形声字,约形成于汉魏之际,至南北朝楷书成熟时定型。此时汉字规范趋向统一,楷书因笔画规整、结构清晰成为官方文书与日常书写主流。“俬”字本义同“私”,表个人所有,其楷书形态反映了汉字由古文向今文过渡中形声造字法的普及与书写便捷化的趋势。 楷书阶段“俬”字仍属生僻,本义指私有的、个人的,如“俬物”即私人物品,强调归属个人而非公有。后引申为私下、暗中之意,如“俬会”指秘密聚会。此阶段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从具体物权到抽象行为属性的延伸,但始终围绕“非公开、个人专属”核心义展开。 《说文解字》释「俬」: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俬」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俬」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