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余 | 部首:人 | 笔画:7画 | 五行:金
标准朗读音频(可直接播放)
普通话
粤语
-
第一人称我或表示剩余
五笔:wtu | 繁体字:餘
本义茅草屋
释义第一人称我或表示剩余
余字笔顺书写演示
「余」字共 7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余」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余」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余”像尖顶木构建筑,本义指供人居住的房屋,为“舍”之初文。商代以木构建筑为重要财产象征,故引申为“第一人称代词”,表示“我”,体现从具体物象到抽象指代的演变。后因“舍”字分化,“余”专表人称,本义渐隐。
甲骨文“余”约出现于商代晚期,字形为尖顶茅草屋的象形,上部是倾斜的屋顶,下部以交叉木柱支撑,整体呈现简陋的居所形态。此字反映当时以木骨泥墙、茅草覆顶为特征的建筑样式,常见于占卜记录中与“舍”“宅”等字连用,指代普通民居或临时居所,体现了先民对居住环境的直观观察与符号化表达。
篆书阶段“余”字形似简陋屋顶下有立柱,本义为简易房屋,如《说文》载“余,舍也”。后引申为第一人称代词,表“我”,此义或因古时居住者以屋代己,或与“予”同源假借。字义由具体建筑虚化为抽象自称,完成从实物到代词的语义转变。
“余”的篆书出现在秦统一后的小篆阶段,其字形源于甲骨文、金文“舍”的初文,像屋顶下有木柱支撑的房屋,本义为“房屋”。秦代推行“书同文”,李斯等整理小篆时,借“余”表第一人称代词“我”,原义另造“舍”字承担。此阶段汉字规范化,小篆成为官方标准字体,体现秦朝大一统文化特征。
隶书阶段“余”字形渐趋规整,本义为“第一人称代词,我”,沿用甲骨文、金文之意。后引申为“剩余、多余”,如“余粮”“余暇”,此义由“我”的个体性延伸至“剩余部分”的泛指。字义由指代自身转向描述事物余量,体现从人称到物量的语义扩展。
隶书阶段的“余”字,约起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盛行于汉代。其字形源于篆书简化,保留“人”形上部与简化的“木”形下部,整体更趋方正,横画蚕头燕尾。这一时期,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通行书体,适应了秦汉大一统后文书行政、文化普及的需求,反映了汉字由古文字向今文字的转型。
楷书阶段“余”字形态定型,本义为“房屋”,如“舍余”指房舍。后引申为“我”的第一人称代词用法,源于古汉语谦称语境。字义变化体现由具体空间概念向抽象人称的转化,这一演变在魏晋文献中已普遍使用,并沿用至今。
楷书“余”字源于秦小篆,经汉隶演变,至魏晋南北朝楷书定型。其字形承袭篆隶“人”上“木”下结构,上部分像屋顶,下部分像支撑木柱,本义为“房屋”,后引申为“我”的谦称。魏晋时期楷书规范化,因笔法严谨、结构匀称,成为官方文书与书法主流字体,“余”字亦随之定型,沿用至今。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余」字构形理据:「余」字部首为人,共7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茅草屋。 甲骨文“余”约出现于商代晚期,字形为尖顶茅草屋的象形,上部是倾斜的屋顶,下部以交叉木柱支撑,整体呈现简陋的居所形态。此字反映当时以木骨泥墙、茅草覆顶为特征的建筑样式,常见于占卜记录中与“舍”“宅”等字连用,指代普通民居或临时居所,体现了先民对居住环境的直观观察与符号化表达。 甲骨文“余”像尖顶木构建筑,本义指供人居住的房屋,为“舍”之初文。商代以木构建筑为重要财产象征,故引申为“第一人称代词”,表示“我”,体现从具体物象到抽象指代的演变。后因“舍”字分化,“余”专表人称,本义渐隐。 “余”的篆书出现在秦统一后的小篆阶段,其字形源于甲骨文、金文“舍”的初文,像屋顶下有木柱支撑的房屋,本义为“房屋”。秦代推行“书同文”,李斯等整理小篆时,借“余”表第一人称代词“我”,原义另造“舍”字承担。此阶段汉字规范化,小篆成为官方标准字体,体现秦朝大一统文化特征。 篆书阶段“余”字形似简陋屋顶下有立柱,本义为简易房屋,如说文载“余,舍也”。后引申为第一人称代词,表“我”,此义或因古时居住者以屋代己,或与“予”同源假借。字义由具体建筑虚化为抽象自称,完成从实物到代词的语义转变。 隶书阶段的“余”字,约起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盛行于汉代。其字形源于篆书简化,保留“人”形上部与简化的“木”形下部,整体更趋方正,横画蚕头燕尾。这一时期,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通行书体,适应了秦汉大一统后文书行政、文化普及的需求,反映了汉字由古文字向今文字的转型。 隶书阶段“余”字形渐趋规整,本义为“第一人称代词,我”,沿用甲骨文、金文之意。后引申为“剩余、多余”,如“余粮”“余暇”,此义由“我”的个体性延伸至“剩余部分”的泛指。字义由指代自身转向描述事物余量,体现从人称到物量的语义扩展。 楷书“余”字源于秦小篆,经汉隶演变,至魏晋南北朝楷书定型。其字形承袭篆隶“人”上“木”下结构,上部分像屋顶,下部分像支撑木柱,本义为“房屋”,后引申为“我”的谦称。魏晋时期楷书规范化,因笔法严谨、结构匀称,成为官方文书与书法主流字体,“余”字亦随之定型,沿用至今。 楷书阶段“余”字形态定型,本义为“房屋”,如“舍余”指房舍。后引申为“我”的第一人称代词用法,源于古汉语谦称语境。字义变化体现由具体空间概念向抽象人称的转化,这一演变在魏晋文献中已普遍使用,并沿用至今。 《说文解字》释「余」:余:語之舒也。从八,舍省聲。。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余」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余」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繁体字
「余」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余」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