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办事妥当、彻底。含褒义,形容处理事情干净利落,一次性把问题都解决好,不留下后患。常用于肯定他人做事的方式和结果,表达对其能力的认可和赞赏,在描述完成重要且复杂事务时使用较多。
出自明代张居正《答山东巡抚何来山》:“清丈事实百年旷举,宜及仆在位,务为一了百当。若属草草,则后事大费,悔无及矣。”张居正作为明朝内阁首辅,推行清丈田亩等改革,强调做事要彻底、圆满,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避免后续麻烦,此语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