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嘉训诂珍本 · 卷目切片]
[四部考辨正声 · 金石印章]
《玉篇》考释 ·「亩」
南朝梁 · 顾野王 撰 | 字书字典 | yupian_entries 卷帙
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文言韵白 + 白话通俗)
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
《玉篇》原书训释条目切片
「亩」,畮,田垄也,亦作畞,从田每声。六尺为步,步百为亩,古制也。《诗》云:‘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传》曰:‘一夫之居曰廛,一夫受田百亩,则曰亩。’
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
“亩”同“畮”,指田垄,也写作“畞”,字形以“田”为部首、“每”为声旁。古代六尺为一步,百步为一亩,这是旧时田亩制度。《诗经》中提到不耕种却收三百户的谷物,传注解释一户所居之地为“廛”,一人受田百亩则称“亩”,亩是土地面积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