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嘉训诂珍本 · 卷目切片] [四部考辨正声 · 金石印章]

《蛾术编》考释 ·「熬」

清代 · 王鸣盛 撰 | 训诂方言 | eshubian_entries 卷帙

秒哒 正音
古籍 珍藏
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文言韵白 + 白话通俗)

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

原书反切:以书内反切为准
直音注音:见典籍注音
音韵归部:训诂方言韵系
所属卷目:eshubian_entries 卷帙

《蛾术编》原书训释条目切片

熬,从火,敖声。《说文》云:‘干煎也。’《广雅》释为‘炙也’。段玉裁注:‘凡以火干物者,皆曰熬。’《周礼·蜡氏》‘掌除骴’,郑注:‘骴,熬肉也。’《淮南子·说林训》‘以火乱水,不成术;以水乱火,不成熬’,高诱注:‘熬,乾煎也。’旧说或以熬为久煮,误矣。考其本义,乃火干之法,引申为煎熬之苦。

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

‘熬’字属火部,从火,敖声,本义为以火干物。《说文》释为‘干煎’,与《广雅》‘炙’义相近,皆指火烤干燥之法。段玉裁注进一步阐明,凡以火使物干燥者皆可称熬,如《周礼》中‘熬肉’即指烤肉。旧说有误将‘熬’解为久煮,实则久煮应用‘煮’或‘烹’。‘熬’引申义为煎熬之苦,如《淮南子》所言,以火乱水不成术,以水乱火不成熬,喻指事物相克之理。此考据综合经史子集,辨形音义,明本义引申,显乾嘉考据之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