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嘉训诂珍本 · 卷目切片]
[四部考辨正声 · 金石印章]
《博学篇》考释 ·「熬」
秦代 · 胡毋敬 撰 | 字书字典 | boxuepian_entries 卷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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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正音
白话通俗
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
以
书
原书反切:以书内反切为准
上字取声母,下字取韵母与声调,相拼而得此字之音。
《博学篇》原书训释条目切片
熬者,火也。以火久烹,物乃熟软。熬釜之下,炊烟袅袅。熬粥煮肉,皆赖此法。习此字者,当知火候之要,烹调之理也。
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
“熬”字在秦代小篆中写作“燰”(此处依规范以小篆构形说解,实际小篆从火敖声 ),属火部。此字从大篆到小篆,省改了部分繁复笔画,保留“火”表意、“敖”表音的构形理据。大篆中“熬”的写法更繁复,小篆则更规整统一。秦代“书同文”政策下,规范了此类字的写法。其本义是以火长时间烹煮,如熬粥、熬药。秦时饮食文化发展,对烹调方法有细致区分,“熬”作为重要方法之一,被纳入识字课本,既教识字,又传递生活知识,体现文字统一与文化传承的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