鄚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鄚mào | 部首:阝 | 笔画:13画 | 五行: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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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地名在今河北任丘市北

五笔:ajdb

三级规范字

本义鄚:从邑,莫声。造字本义为古国名,春秋时属晋,后为赵邑,地在今河北任丘市北。主要引申义:一指古地名,即鄚州,历史上有鄚县建制;二用作姓氏,源于地名,以居邑名称为氏。

释义古地名在今河北任丘市北

鄚字笔顺书写演示

鄚

「鄚」字共 13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鄚」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鄚」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鄚甲骨文字形 鄚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mào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鄚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鄚小篆字形 鄚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mào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尚未发现明确可识的【鄚】字,其形声结构(从邑,莫声)表明属战国至秦汉间后起字。若以同源字【莫】(甲骨文作【日暮于林】形)推演,本义或为【日落时分的城邑】,引申为【边陲之地】,后随地名固化专指河北任丘鄚州镇。

“鄚”字甲骨文未见,其形声结构或源于战国。商周甲骨文多记占卜、祭祀,以象形、会意字为主,侧重记录王室活动与自然神灵。战国时地域划分细化,地名用字激增,“鄚”作为河北任丘一带古地名,或在此时期因行政区划需要而造,以“阝”(阜)表地域,与“莫”合体表音。

篆书

篆书阶段“鄚”字从邑,莫声,本义为古地名,即今河北任丘市鄚州镇,属专有名词。因地名常引申为地域相关概念,如“鄚人”指当地居民。此阶段字义稳定,未脱离地理范畴,其形声结构明确,从邑表地域属性,莫表读音,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为专名到泛称的轻微扩展。

【鄚】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形声字,从邑(阕),莫声。【邑】表城邑义,【莫】兼表读音,反映战国时地方行政区划用字特点。秦统一后规范小篆,此字用于河北任丘鄚州地名,见证战国燕地行政命名传统。汉代隶变后结构渐简,但篆书仍存于碑刻、铜器铭文,体现汉字从古文向今文过渡的形态特征。

隶书

隶书阶段“鄚”字承篆形,以“阝”(阜)表地域,莫声表音,本义为古地名,即战国赵邑、西汉置县之鄚城,属河间郡。此阶段字义未生引申,仍专指今河北任丘北之特定地域,字形由篆之圆转趋于方折,但表意功能未变,持续作为专名沿用至后世。

隶书阶段的“鄚”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由篆书简化而来,笔画平直化,波磔初显。其字形以“邑”为偏旁,表地域义,右部“莫”为声符,指示读音。此阶段隶书作为官方书体普及,用于简牍、碑刻等,反映秦汉大一统下文字规范需求,与郡县制推行、地域命名体系完善密切相关。

楷书

楷书阶段“鄚”字延续古义,本义为地名,专指战国至唐宋时期河北任丘北的鄚邑,后设鄚县。因地名专指性,字义未衍生抽象引申义,始终保持地理实体指称功能。其演变体现汉字地名用字的稳定性,仅随行政区划调整存在使用范围变化,无字义本质改变。

楷书阶段“鄚”字承篆隶之形,以“阝”(阜部)表地域,右部“莫”兼声义,约形成于汉魏之际。此字专指古鄚州(今河北任丘北),为燕赵地名用字,多见于《汉书·地理志》等史籍及东汉碑刻。楷书定型后,其结构规整化,笔画趋简,适应了纸张普及后文书抄写的需求,成为隋唐以降地志文献的标准用字。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鄚」字构形理据:「鄚」字部首为阝,共13画,字结构属左中右结构,本义为古邑名。 “鄚”字甲骨文未见,其形声结构或源于战国。商周甲骨文多记占卜、祭祀,以象形、会意字为主,侧重记录王室活动与自然神灵。战国时地域划分细化,地名用字激增,“鄚”作为河北任丘一带古地名,或在此时期因行政区划需要而造,以“阝”(阜)表地域,与“莫”合体表音。 甲骨文中尚未发现明确可识的【鄚】字,其形声结构(从邑,莫声)表明属战国至秦汉间后起字。若以同源字【莫】(甲骨文作【日暮于林】形)推演,本义或为【日落时分的城邑】,引申为【边陲之地】,后随地名固化专指河北任丘鄚州镇。 【鄚】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形声字,从邑(阕),莫声。【邑】表城邑义,【莫】兼表读音,反映战国时地方行政区划用字特点。秦统一后规范小篆,此字用于河北任丘鄚州地名,见证战国燕地行政命名传统。汉代隶变后结构渐简,但篆书仍存于碑刻、铜器铭文,体现汉字从古文向今文过渡的形态特征。 篆书阶段“鄚”字从邑,莫声,本义为古地名,即今河北任丘市鄚州镇,属专有名词。因地名常引申为地域相关概念,如“鄚人”指当地居民。此阶段字义稳定,未脱离地理范畴,其形声结构明确,从邑表地域属性,莫表读音,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为专名到泛称的轻微扩展。 隶书阶段的“鄚”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由篆书简化而来,笔画平直化,波磔初显。其字形以“邑”为偏旁,表地域义,右部“莫”为声符,指示读音。此阶段隶书作为官方书体普及,用于简牍、碑刻等,反映秦汉大一统下文字规范需求,与郡县制推行、地域命名体系完善密切相关。 隶书阶段“鄚”字承篆形,以“阝”(阜)表地域,莫声表音,本义为古地名,即战国赵邑、西汉置县之鄚城,属河间郡。此阶段字义未生引申,仍专指今河北任丘北之特定地域,字形由篆之圆转趋于方折,但表意功能未变,持续作为专名沿用至后世。 楷书阶段“鄚”字承篆隶之形,以“阝”(阜部)表地域,右部“莫”兼声义,约形成于汉魏之际。此字专指古鄚州(今河北任丘北),为燕赵地名用字,多见于汉书·地理志等史籍及东汉碑刻。楷书定型后,其结构规整化,笔画趋简,适应了纸张普及后文书抄写的需求,成为隋唐以降地志文献的标准用字。 楷书阶段“鄚”字延续古义,本义为地名,专指战国至唐宋时期河北任丘北的鄚邑,后设鄚县。因地名专指性,字义未衍生抽象引申义,始终保持地理实体指称功能。其演变体现汉字地名用字的稳定性,仅随行政区划调整存在使用范围变化,无字义本质改变。 《说文解字》释「鄚」: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鄚」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鄚」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左中右结构
部首字根阝
总笔画数13 画
五行属性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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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