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譬 | 部首:言 | 笔画:20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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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比方说明事理
五笔:nkuy
本义晓谕使人知晓
释义打比方说明事理
譬字笔顺书写演示
「譬」字共 20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譬」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譬」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譬】字,其形最早见于西周金文,由【言】与【辟】组合。本义为【以他物作比说明】,如《说文》【譬,谕也】。引申义为打比方、比喻,字义从具体言说行为演变为抽象类比思维,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深化过程。
甲骨文时代尚未发现【譬】字,其字形最早见于金文,约形成于西周早期。该字由【言】为形旁,【辟】为声旁构成,属形声字,通过语言类比表达【譬喻】之义。西周时期礼乐制度完备,青铜器铭文多用于记事、颂德,【譬】的出现反映了当时通过具体事例阐释抽象道理的思维发展,为后世修辞学奠定基础。
篆书阶段“譬”从言辟声,本义为譬喻、比方,以他物作比说明事理,如《说文》“譬,谕也”。后引申为领悟、明白,如《庄子》“譬犹耳目之察”。字义由具体比喻手法,逐渐虚化为抽象认知方式,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轨迹。
【譬】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言从辟,【辟】表音兼表分剖义,以语言剖解事理为构形本义。战国楚系简帛已见此字,秦小篆规范为左右结构,汉隶延续此形。战国至秦汉时期,诸子论辩盛行,如《墨子》《荀子》常用譬喻说理,字形正反映当时通过语言剖析事理、以类比阐明观点的思维特征。
隶书阶段“譬”字从篆书演变而来,结构更趋规整。本义为“譬喻”,即用易懂事例说明抽象道理,如《说文》释“譬,谕也”。引申义为“晓谕、说服”,如《战国策》“譬若以肉投馁虎”。字义由具体比喻手法扩展为抽象说服行为,体现语言逻辑性增强。
隶书阶段的【譬】字出现于秦汉,其字形由【言】与【辟】构成,左部【言】表意,右部【辟】表声且含法度义。此阶段汉字正经历篆隶变革,隶书以简省笔画、波磔挑势为特征,适应快速书写需求。秦统一后推行小篆,但民间已用隶书,至汉隶成熟,成为官方文书主要字体,反映社会对高效文字系统的追求。
楷书阶段“譬”字承篆隶而来,本义为“譬喻、比方”,如《说文》“譬,谕也”,即通过类比使道理明晰。引申义为“晓谕、劝诫”,如《左传》“譬若疾之余,非先安肠胃,则无以疗虚”,由比喻手法延伸至说服行为。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修辞到抽象劝导的语义深化。
楷书阶段“譬”字承袭篆隶结构,约在东汉中后期逐渐定型,至魏晋南北朝广泛使用。其字形由“言”表意、“辟”表声构成,属形声字,篆隶中“辟”旁多作“𠬝”或“𡔽”,楷书规范为“辟”。此阶段汉字书写追求规整化,楷书因易识易写成为官方与日常通用字体,“譬”字在经学注疏、史书编纂中频繁出现,用于譬喻论证。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譬」字构形理据:「譬」字部首为言,共20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晓谕使人知晓。 甲骨文时代尚未发现【譬】字,其字形最早见于金文,约形成于西周早期。该字由【言】为形旁,【辟】为声旁构成,属形声字,通过语言类比表达【譬喻】之义。西周时期礼乐制度完备,青铜器铭文多用于记事、颂德,【譬】的出现反映了当时通过具体事例阐释抽象道理的思维发展,为后世修辞学奠定基础。 甲骨文中未见【譬】字,其形最早见于西周金文,由【言】与【辟】组合。本义为【以他物作比说明】,如说文【譬,谕也】。引申义为打比方、比喻,字义从具体言说行为演变为抽象类比思维,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深化过程。 【譬】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言从辟,【辟】表音兼表分剖义,以语言剖解事理为构形本义。战国楚系简帛已见此字,秦小篆规范为左右结构,汉隶延续此形。战国至秦汉时期,诸子论辩盛行,如墨子荀子常用譬喻说理,字形正反映当时通过语言剖析事理、以类比阐明观点的思维特征。 篆书阶段“譬”从言辟声,本义为譬喻、比方,以他物作比说明事理,如说文“譬,谕也”。后引申为领悟、明白,如庄子“譬犹耳目之察”。字义由具体比喻手法,逐渐虚化为抽象认知方式,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轨迹。 隶书阶段的【譬】字出现于秦汉,其字形由【言】与【辟】构成,左部【言】表意,右部【辟】表声且含法度义。此阶段汉字正经历篆隶变革,隶书以简省笔画、波磔挑势为特征,适应快速书写需求。秦统一后推行小篆,但民间已用隶书,至汉隶成熟,成为官方文书主要字体,反映社会对高效文字系统的追求。 隶书阶段“譬”字从篆书演变而来,结构更趋规整。本义为“譬喻”,即用易懂事例说明抽象道理,如说文释“譬,谕也”。引申义为“晓谕、说服”,如战国策“譬若以肉投馁虎”。字义由具体比喻手法扩展为抽象说服行为,体现语言逻辑性增强。 楷书阶段“譬”字承袭篆隶结构,约在东汉中后期逐渐定型,至魏晋南北朝广泛使用。其字形由“言”表意、“辟”表声构成,属形声字,篆隶中“辟”旁多作“𠬝”或“𡔽”,楷书规范为“辟”。此阶段汉字书写追求规整化,楷书因易识易写成为官方与日常通用字体,“譬”字在经学注疏、史书编纂中频繁出现,用于譬喻论证。 楷书阶段“譬”字承篆隶而来,本义为“譬喻、比方”,如说文“譬,谕也”,即通过类比使道理明晰。引申义为“晓谕、劝诫”,如左传“譬若疾之余,非先安肠胃,则无以疗虚”,由比喻手法延伸至说服行为。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修辞到抽象劝导的语义深化。 《说文解字》释「譬」:𧮊(譬):𧮊,諭也。从言辟聲。。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譬」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譬」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