虏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虏lǔ | 部首:虍 | 笔画:11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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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ǔ
    俘获的敌人或奴隶

五笔:halv | 繁体字:虜

一级规范字拓展中等

本义被俘获的敌方人员

释义俘获的敌人或奴隶

虏字笔顺书写演示

虏

「虏」字共 11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虏」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虏」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虏甲骨文字形 虏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lǔ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虏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虏小篆字形 虏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lǔ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虏】字,其形或为后起。若依金文及战国文字溯源,【虏】本义当为【俘获战俘】,以【力】表强力制服,【虍】表虎形或象征凶猛。引申为【被俘者】,后泛指【敌对者】或【奴役对象】,字义由具体俘获行为扩展至被俘者身份及社会地位。

甲骨文无“虏”字,其形最早见于战国文字。甲骨文时代对应商代,彼时战争多以掠夺人口、资源为目的,战俘常被用作奴隶或牺牲品。商代文字多刻画兽骨、青铜器,以象形、会意为主,记录祭祀、征伐等大事,但尚未出现专指战俘的“虏”字,其形义或由后世根据战俘处境演变而来。

篆书

篆书阶段“虏”从“虍”从“男”,“虍”表虎形,有凶猛之意,“男”表被俘者。本义为俘获的奴隶,多指战俘。因战俘身份低微,引申出对俘虏、敌人的蔑称义。从具体所指到抽象蔑称,字义由实转虚,反映古代战争背景下对俘虏群体的认知与态度。

篆书阶段“虏”字以“虍”表猛兽之形,“力”表征服,合为持械猎兽之意,后引申为俘获敌人。此字见于战国至秦汉篆书,如《说文》小篆。战国时列国纷争,秦汉时大一统战争频仍,俘获敌军为常见现象,故“虏”字在军政文献中广泛使用,既指俘虏,亦含贬斥外族之意。

隶书

隶书阶段“虏”从篆形简化,仍以“虍”表猛兽,加“力”表强力,本义指被强力捕获的战俘或奴隶。引申义泛指敌对势力或俘获对象,如“虏获”“胡虏”。字义由具体俘虏扩展至抽象敌对群体,体现从具体行为到抽象概念的语义延伸。

隶书“虏”字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字形由“虍”(虎头)与“力”组合,以虎首象征凶猛,配以“力”表被俘者,整体反映古代战争中俘获敌人的场景。秦汉推行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通用字体,此字多见于简牍、碑刻,记录战俘、奴隶等社会底层身份,折射出当时军事征伐与等级制度并存的文化特征。

楷书

楷书阶段“虏”本义指被俘获的奴隶或战俘,多用于指称北方游牧民族俘虏。后引申为对敌人的蔑称,泛指外族或俘获之人。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俘虏到抽象敌对群体的语义扩展,常用于军事语境,如“虏获”“降虏”,反映古代中原对周边族群的认知与态度。

楷书“虏”字源于小篆,经隶变后定型,约在东汉至魏晋成熟。其上部为“虍”表虎形,下部“力”表持械,本义为被俘获的战俘,引申为对敌人的蔑称。此阶段楷书规范统一,适应印刷与书写需求,“虏”字常见于史书、诏令,如《三国志》中“虏”指北方游牧民族,反映中原王朝对边疆势力的认知与态度。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虏」字构形理据:「虏」字部首为虍,共11画,字结构属半包围结构,本义为被俘获的敌方人员。 甲骨文无“虏”字,其形最早见于战国文字。甲骨文时代对应商代,彼时战争多以掠夺人口、资源为目的,战俘常被用作奴隶或牺牲品。商代文字多刻画兽骨、青铜器,以象形、会意为主,记录祭祀、征伐等大事,但尚未出现专指战俘的“虏”字,其形义或由后世根据战俘处境演变而来。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虏】字,其形或为后起。若依金文及战国文字溯源,【虏】本义当为【俘获战俘】,以【力】表强力制服,【虍】表虎形或象征凶猛。引申为【被俘者】,后泛指【敌对者】或【奴役对象】,字义由具体俘获行为扩展至被俘者身份及社会地位。 篆书阶段“虏”字以“虍”表猛兽之形,“力”表征服,合为持械猎兽之意,后引申为俘获敌人。此字见于战国至秦汉篆书,如说文小篆。战国时列国纷争,秦汉时大一统战争频仍,俘获敌军为常见现象,故“虏”字在军政文献中广泛使用,既指俘虏,亦含贬斥外族之意。 篆书阶段“虏”从“虍”从“男”,“虍”表虎形,有凶猛之意,“男”表被俘者。本义为俘获的奴隶,多指战俘。因战俘身份低微,引申出对俘虏、敌人的蔑称义。从具体所指到抽象蔑称,字义由实转虚,反映古代战争背景下对俘虏群体的认知与态度。 隶书“虏”字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字形由“虍”(虎头)与“力”组合,以虎首象征凶猛,配以“力”表被俘者,整体反映古代战争中俘获敌人的场景。秦汉推行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通用字体,此字多见于简牍、碑刻,记录战俘、奴隶等社会底层身份,折射出当时军事征伐与等级制度并存的文化特征。 隶书阶段“虏”从篆形简化,仍以“虍”表猛兽,加“力”表强力,本义指被强力捕获的战俘或奴隶。引申义泛指敌对势力或俘获对象,如“虏获”“胡虏”。字义由具体俘虏扩展至抽象敌对群体,体现从具体行为到抽象概念的语义延伸。 楷书“虏”字源于小篆,经隶变后定型,约在东汉至魏晋成熟。其上部为“虍”表虎形,下部“力”表持械,本义为被俘获的战俘,引申为对敌人的蔑称。此阶段楷书规范统一,适应印刷与书写需求,“虏”字常见于史书、诏令,如三国志中“虏”指北方游牧民族,反映中原王朝对边疆势力的认知与态度。 楷书阶段“虏”本义指被俘获的奴隶或战俘,多用于指称北方游牧民族俘虏。后引申为对敌人的蔑称,泛指外族或俘获之人。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俘虏到抽象敌对群体的语义扩展,常用于军事语境,如“虏获”“降虏”,反映古代中原对周边族群的认知与态度。 《说文解字》释「虏」:虜:獲也。从虍盧聲。力主切 部首归属:虍部。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虏」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虏」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繁体字

虜OpenCC-s2t

「虏」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虏」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半包围结构
部首字根虍
总笔画数11 画
五行属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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