茽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茽zhòng | 部首:艹 | 笔画:9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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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草聚集生长的样子

五笔:awkh

三级规范字

本义众草丛生

释义野草聚集生长的样子

茽字笔顺书写演示

茽

「茽」字共 9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碑刻字源

「茽」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茽」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甲骨文
商代 · 殷墟卜辞
茽甲骨文字形 茽字甲骨文书法拓本 拼音zhòng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金文
西周 · 钟鼎铭文
茽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小篆
秦代 · 规范字型
茽小篆字形 茽字小篆书法拓本 拼音zhòng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

甲骨文中“茽”字象形多株植物丛生之态,本义为草木聚集生长。其字形以多株并立之形,直观呈现植物密集生长的原始状态。引申义可指代草木繁茂处,或引申为众多、聚集之意。字义由具体草木之聚,逐步抽象为数量或状态的集合概念。

“茽”甲骨文未明确发现,其形或源于更早对草木聚集之象的抽象描摹。商周时期,人们重视农耕,对植物生长、分类有细致观察。此字或产生于这一对自然万物认知不断深化的时代,借草木丛生之态表聚集义,反映当时农业社会中人们对植物资源利用及对自然现象探索、记录的文化需求。

篆书

篆书阶段“茽”字从艸,中声,本义为聚集的草,强调草类丛生之态。引申义可指聚集、集中,如《说文》释“茽,聚也”,体现从具体植物到抽象概念的延伸。字义变化由具象草木引申至抽象集合,反映古人对自然现象的归纳思维,为后世“众”等字提供语义基础。

篆书阶段的【茽】字,字形源于甲骨文、金文对草木丛生之状的象形描绘,上部为两株并立之草,下部为根须,整体呈丛聚之态。此字主要使用于战国至秦汉时期,篆书规范后结构更趋规整。当时社会重视农耕与自然崇拜,草木意象常见于祭祀、医药文献,【茽】作为植物类属字,反映了先民对自然万物的细致观察与分类认知。

隶书

隶书阶段“茽”字承篆形,上部为“艸”表草类,下部“畾”表田垄,本义为丛生的野草。因野草多生于田垄荒地,引申为聚集、丛生之义。隶书简化笔画后,字形更趋规整,但字义未变,仍保留草木丛聚的核心含义,为后世“众”字分化提供字形基础。

【茽】隶书阶段约在秦汉,字形源于篆书简化,上部保留【艹】头,下部将【丰】的竖笔拉直、横画平直化,形成扁方结构。此形适应竹简帛书书写需求,体现隶书【波磔】初现、笔画简化的特征。秦汉时植物分类渐细,【茽】作为【眾】的异体,或表草木丛生,多见于医药、农书类简牍。

楷书

楷书阶段“茽”仍保留其本义,即指丛生的草,描绘草木聚集生长之态。后引申为聚集、众多之意,如“茽集”可形容事物聚集一处。此阶段“茽”字义由具体草木之象,引申至抽象聚集概念,体现了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

楷书阶段“茽”字承续篆隶之形,字形由两“艸”并列中间加“中”构成,象征草木丛生之态。此字约在东汉至魏晋时期随楷书规范定型,多见于医书、本草类文献,如《说文解字》释为“草也”,反映当时对植物分类的细化需求。楷书工整易识,推动了该字在医药典籍中的标准化使用。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茽」字构形理据:「茽」字部首为艹,共9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众草丛生。 “茽”甲骨文未明确发现,其形或源于更早对草木聚集之象的抽象描摹。商周时期,人们重视农耕,对植物生长、分类有细致观察。此字或产生于这一对自然万物认知不断深化的时代,借草木丛生之态表聚集义,反映当时农业社会中人们对植物资源利用及对自然现象探索、记录的文化需求。 甲骨文中“茽”字象形多株植物丛生之态,本义为草木聚集生长。其字形以多株并立之形,直观呈现植物密集生长的原始状态。引申义可指代草木繁茂处,或引申为众多、聚集之意。字义由具体草木之聚,逐步抽象为数量或状态的集合概念。 篆书阶段的【茽】字,字形源于甲骨文、金文对草木丛生之状的象形描绘,上部为两株并立之草,下部为根须,整体呈丛聚之态。此字主要使用于战国至秦汉时期,篆书规范后结构更趋规整。当时社会重视农耕与自然崇拜,草木意象常见于祭祀、医药文献,【茽】作为植物类属字,反映了先民对自然万物的细致观察与分类认知。 篆书阶段“茽”字从艸,中声,本义为聚集的草,强调草类丛生之态。引申义可指聚集、集中,如说文释“茽,聚也”,体现从具体植物到抽象概念的延伸。字义变化由具象草木引申至抽象集合,反映古人对自然现象的归纳思维,为后世“众”等字提供语义基础。 【茽】隶书阶段约在秦汉,字形源于篆书简化,上部保留【艹】头,下部将【丰】的竖笔拉直、横画平直化,形成扁方结构。此形适应竹简帛书书写需求,体现隶书【波磔】初现、笔画简化的特征。秦汉时植物分类渐细,【茽】作为【眾】的异体,或表草木丛生,多见于医药、农书类简牍。 隶书阶段“茽”字承篆形,上部为“艸”表草类,下部“畾”表田垄,本义为丛生的野草。因野草多生于田垄荒地,引申为聚集、丛生之义。隶书简化笔画后,字形更趋规整,但字义未变,仍保留草木丛聚的核心含义,为后世“众”字分化提供字形基础。 楷书阶段“茽”字承续篆隶之形,字形由两“艸”并列中间加“中”构成,象征草木丛生之态。此字约在东汉至魏晋时期随楷书规范定型,多见于医书、本草类文献,如说文解字释为“草也”,反映当时对植物分类的细化需求。楷书工整易识,推动了该字在医药典籍中的标准化使用。 楷书阶段“茽”仍保留其本义,即指丛生的草,描绘草木聚集生长之态。后引申为聚集、众多之意,如“茽集”可形容事物聚集一处。此阶段“茽”字义由具体草木之象,引申至抽象聚集概念,体现了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 《说文解字》释「茽」: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茽」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茽」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字形结构上下结构
部首字根艹
总笔画数9 画
五行属性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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