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臉 | 部首:月 | 笔画:18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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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孔两颊及额前部位
五笔:ewgw
本义造字本义:“臉”为形声字,从肉佥声,本义指脸颊,侧重于面部两侧肉多的部位。主要引申义:①泛指整个面部;②借指表情、神色;③引申为物体的表面或外层;④表示情面、面子。
释义面孔两颊及额前部位
臉字笔顺书写演示
「臉」字共 17 画,上方田字格已按规范笔顺逐笔展示完整字形骨架,点击下方按钮可重播书写动画。
「臉」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臉」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发现【臉】字,其字形最早见于金文,以【佥】为声符,表音兼表聚合义。本义指两颊,即面部两侧肉多的部位,如《说文》释【颜为眉目之间,脸为颊辅之间】。引申义泛指整个面部,字义由局部(两颊)扩大至整体(脸面),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的演变。
甲骨文阶段尚未发现【臉】字,此字属后起形声字,甲骨文时期对应概念多以【相】【见】等字表意。【相】字甲骨文作目木相叠,以观察树木纹理表辨识义,引申为容貌;【见】字则以人目突出表呈现面容。商周时期,面部特征与占卜、祭祀密切相关,巫师常通过观察面部气色判断吉凶,但尚未形成独立表【脸】义的专字。
篆书“臉”从肉佥声,本义指面部肌肉组织,以“肉”为形旁凸显其生理属性。秦汉篆文中该字已具象化特征,引申义逐渐涵盖面部整体形态,如“脸色”“表情”等抽象概念,字义由具体生理构造扩展至面部呈现的生理与心理状态,体现汉字形义结合的演变规律。
“臉”篆书阶段大致在秦汉至先秦篆文体系形成时期,其字形从“佥”声,“月”旁表义与身体部位相关,本义指面部。秦统一后推行小篆,规范文字形制,“臉”随篆书体系定型,用于典籍文书。汉代隶变前,篆书仍为官方正体,承载礼乐制度、医学典籍等文化内容,“臓”字在医学文献中已用于指称面部生理特征。
隶书阶段“臉”字从“月”旁与“佥”声,本义指面部,与“面”同义,侧重于面部整体形态。引申义指表情、神色,如“脸色”,反映情绪状态。字义由具体面部特征扩展至抽象情感表现,体现汉字从形到意的深化,为后世“脸”的通俗用法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臉”字尚未独立成字,其字形源于“䩠”的隶变。秦汉时期隶书取代篆书成为主流书体,“䩠”从篆文的“月(肉)+佥”结构简化为横扁形态,笔画波磔初显。此时“䩠”为“脸”的古字,专指两颊,多见于汉代医书与简牍文书,反映秦汉面部医学认知与书写便捷化需求,至楷书阶段方分化出“臉”字。
楷书阶段“臉”字结构稳定,本义指脸颊,即眼睛下、耳朵前的面部区域,如“脸庞”。后引申为整个面部,如“洗脸”。字义变化体现从局部到整体的认知扩展,且多用于口语,与“面”形成书面与口语的分工,反映汉字在楷书时期语义的细化和使用场景的分化。
楷书“臉”字出现于魏晋至隋唐时期,其形由“月(肉)”与“佥”构成,属形声字。“月”表意,指与身体相关;“佥”表声,兼含“聚合”义,暗示面部五官集中。此阶段楷书规范定型,因印刷术发展及科举制推行,汉字书写趋于标准化。“臉”作为“面”的同义分化字,在唐代文献中已常见,反映当时社会对容貌的关注。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臉」字构形理据:「臉」字部首为月,共18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目下颊上部位。 甲骨文阶段尚未发现【臉】字,此字属后起形声字,甲骨文时期对应概念多以【相】【见】等字表意。【相】字甲骨文作目木相叠,以观察树木纹理表辨识义,引申为容貌;【见】字则以人目突出表呈现面容。商周时期,面部特征与占卜、祭祀密切相关,巫师常通过观察面部气色判断吉凶,但尚未形成独立表【脸】义的专字。 甲骨文中未发现【臉】字,其字形最早见于金文,以【佥】为声符,表音兼表聚合义。本义指两颊,即面部两侧肉多的部位,如说文释【颜为眉目之间,脸为颊辅之间】。引申义泛指整个面部,字义由局部(两颊)扩大至整体(脸面),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的演变。 “臉”篆书阶段大致在秦汉至先秦篆文体系形成时期,其字形从“佥”声,“月”旁表义与身体部位相关,本义指面部。秦统一后推行小篆,规范文字形制,“臉”随篆书体系定型,用于典籍文书。汉代隶变前,篆书仍为官方正体,承载礼乐制度、医学典籍等文化内容,“臓”字在医学文献中已用于指称面部生理特征。 篆书“臉”从肉佥声,本义指面部肌肉组织,以“肉”为形旁凸显其生理属性。秦汉篆文中该字已具象化特征,引申义逐渐涵盖面部整体形态,如“脸色”“表情”等抽象概念,字义由具体生理构造扩展至面部呈现的生理与心理状态,体现汉字形义结合的演变规律。 隶书阶段“臉”字尚未独立成字,其字形源于“䩠”的隶变。秦汉时期隶书取代篆书成为主流书体,“䩠”从篆文的“月(肉)+佥”结构简化为横扁形态,笔画波磔初显。此时“䩠”为“脸”的古字,专指两颊,多见于汉代医书与简牍文书,反映秦汉面部医学认知与书写便捷化需求,至楷书阶段方分化出“臉”字。 隶书阶段“臉”字从“月”旁与“佥”声,本义指面部,与“面”同义,侧重于面部整体形态。引申义指表情、神色,如“脸色”,反映情绪状态。字义由具体面部特征扩展至抽象情感表现,体现汉字从形到意的深化,为后世“脸”的通俗用法奠定基础。 楷书“臉”字出现于魏晋至隋唐时期,其形由“月(肉)”与“佥”构成,属形声字。“月”表意,指与身体相关;“佥”表声,兼含“聚合”义,暗示面部五官集中。此阶段楷书规范定型,因印刷术发展及科举制推行,汉字书写趋于标准化。“臉”作为“面”的同义分化字,在唐代文献中已常见,反映当时社会对容貌的关注。 楷书阶段“臉”字结构稳定,本义指脸颊,即眼睛下、耳朵前的面部区域,如“脸庞”。后引申为整个面部,如“洗脸”。字义变化体现从局部到整体的认知扩展,且多用于口语,与“面”形成书面与口语的分工,反映汉字在楷书时期语义的细化和使用场景的分化。 《说文解字》释「臉」: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臉」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臉」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