胫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胫 | 部首:月 | 笔画:12画 | 五行:金
标准朗读音频(可直接播放)
普通话
粤语
-
小腿
五笔:ecag | 繁体字:脛
本义小腿
释义小腿
胫字笔顺书写演示
「胫」字共 12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胫」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胫」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胫】字,但依后世字形反推,其本义当指小腿骨及小腿部位,以【月(肉)】表肉体,【巠】象骨骼经络之形。引申义可指代肢体或支撑部分,如器物之腿足。字义由具体肢体部位,渐虚化为泛指支撑性结构,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甲骨文阶段尚无明确“胫”字,其字形或源于商代对肢体部位分化记录的需求。商代占卜用甲骨多刻写祭祀、战争、疾病等内容,人体部位常被用于占卜吉凶或描述症状。此时“月”(肉)部字多表身体器官,推测“胫”可能以“月”加象形符号(如直骨形)构成,用于记录腿部病症或祭祀时对肢体完整性的关注,体现早期医学与宗教的交织。
篆书阶段“胫”字从肉巠声,本义指小腿骨,即连接膝盖与脚踝的骨骼部分,属人体解剖学概念。后引申为整个小腿部位,如《说文》释“胫,胻也”。此阶段字义稳定,未出现跨领域引申,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从指骨到指肢体的语义范围扩大,为后世“胫骨”等复合词奠定基础。
【胫】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月】(肉)从【巠】,【巠】象水流脉络,引申为直通之义,合指人体下肢自膝至踝的直骨部分。此字源于先民对人体结构的观察,以象形与会意结合表意。战国时各国文字分化,秦篆规范后为小篆所承,多用于医学典籍、律令文书,反映秦汉人体解剖认知与实用文字规范趋势。
隶书阶段“胫”字承篆形,从月(肉)巠声,本义指小腿骨,即胫骨,属人体解剖部位专称。引申义泛指小腿整体,如“胫不至地”形容小腿离地之态。此阶段字义由具体骨骼向肢体部位扩展,但核心仍围绕人体下肢,未脱离生理范畴,体现从具体到局部的语义延伸。
隶书阶段的“胫”字,承篆书而来,小篆中“月”表肉,“巠”表声,隶变后笔画平直化,结构更趋简省。此字使用于秦汉至魏晋,正值汉字由古文字向今文字转型,隶书作为官方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其时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文字需求量大增,“胫”作为人体部位名,在医书、典籍中常见,反映了汉字实用化与规范化进程。
楷书阶段“胫”字形稳定,本义指小腿,从骨,巠声,反映其与骨骼相关且读音特征。后引申为泛指肢体中段,如“胫骨”仍保留本义,而“不胫而走”中“胫”借指代步功能,引申为“无需外力而自行传播”,体现从具体肢体到抽象功能的语义虚化。
楷书阶段“胫”字承袭篆隶,字形稳定为左“月”(肉)右“巠”结构,约形成于汉末魏晋,至隋唐成熟。此阶段汉字规范化加强,“胫”明确表“小腿”义,与“肱”“股”等构成人体部位术语体系。楷书笔画平直,便于书写,适应纸张普及与科举制度对规范字体的需求,成为官方文书与典籍的标准用字。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胫」字构形理据:「胫」字部首为月,共12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小腿。 甲骨文阶段尚无明确“胫”字,其字形或源于商代对肢体部位分化记录的需求。商代占卜用甲骨多刻写祭祀、战争、疾病等内容,人体部位常被用于占卜吉凶或描述症状。此时“月”(肉)部字多表身体器官,推测“胫”可能以“月”加象形符号(如直骨形)构成,用于记录腿部病症或祭祀时对肢体完整性的关注,体现早期医学与宗教的交织。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胫】字,但依后世字形反推,其本义当指小腿骨及小腿部位,以【月(肉)】表肉体,【巠】象骨骼经络之形。引申义可指代肢体或支撑部分,如器物之腿足。字义由具体肢体部位,渐虚化为泛指支撑性结构,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胫】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月】(肉)从【巠】,【巠】象水流脉络,引申为直通之义,合指人体下肢自膝至踝的直骨部分。此字源于先民对人体结构的观察,以象形与会意结合表意。战国时各国文字分化,秦篆规范后为小篆所承,多用于医学典籍、律令文书,反映秦汉人体解剖认知与实用文字规范趋势。 篆书阶段“胫”字从肉巠声,本义指小腿骨,即连接膝盖与脚踝的骨骼部分,属人体解剖学概念。后引申为整个小腿部位,如说文释“胫,胻也”。此阶段字义稳定,未出现跨领域引申,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从指骨到指肢体的语义范围扩大,为后世“胫骨”等复合词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的“胫”字,承篆书而来,小篆中“月”表肉,“巠”表声,隶变后笔画平直化,结构更趋简省。此字使用于秦汉至魏晋,正值汉字由古文字向今文字转型,隶书作为官方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其时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文字需求量大增,“胫”作为人体部位名,在医书、典籍中常见,反映了汉字实用化与规范化进程。 隶书阶段“胫”字承篆形,从月(肉)巠声,本义指小腿骨,即胫骨,属人体解剖部位专称。引申义泛指小腿整体,如“胫不至地”形容小腿离地之态。此阶段字义由具体骨骼向肢体部位扩展,但核心仍围绕人体下肢,未脱离生理范畴,体现从具体到局部的语义延伸。 楷书阶段“胫”字承袭篆隶,字形稳定为左“月”(肉)右“巠”结构,约形成于汉末魏晋,至隋唐成熟。此阶段汉字规范化加强,“胫”明确表“小腿”义,与“肱”“股”等构成人体部位术语体系。楷书笔画平直,便于书写,适应纸张普及与科举制度对规范字体的需求,成为官方文书与典籍的标准用字。 楷书阶段“胫”字形稳定,本义指小腿,从骨,巠声,反映其与骨骼相关且读音特征。后引申为泛指肢体中段,如“胫骨”仍保留本义,而“不胫而走”中“胫”借指代步功能,引申为“无需外力而自行传播”,体现从具体肢体到抽象功能的语义虚化。 《说文解字》释「胫」:脛:骨脛也。从肉巠聲。。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胫」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胫」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繁体字
「胫」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胫」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