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篷 | 部首:竹 | 笔画:16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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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蔽风雨和阳光的东西用布做成
五笔:ttdp
本义车船上遮蔽风雨日光的竹席
释义遮蔽风雨和阳光的东西用布做成
篷字笔顺书写演示
「篷」字共 16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篷」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篷」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发现“篷”字,其形声结构表明为后起字。该字以“竹”为形旁,表材质;“逢”为声旁兼表义,本义指竹编遮蔽物。引申义随使用场景扩展,如车篷、船篷等遮蔽设施,字义变化体现从单一材质到复合功能的演变,反映古代遮蔽技术的进步。
【篷】字未见于甲骨文,其形为后世造字。甲骨文时代(约公元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以象形、会意为主,多记录祭祀、战争等重大事件,无直接对应【篷】的独立字形。其部件【竹】头反映商周时期竹器广泛应用,但【篷】作为遮蔽物概念,或以【幄】【幕】等字代指,至小篆阶段方有完整构形。
篆书阶段“篷”从竹,朋声,本义为遮蔽风雨和阳光的竹制车船用具,以竹篾编成,形如竹帘。引申义泛指遮蔽物,如帐篷、船篷,由车船用具扩展至所有类似遮蔽功能的物品。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器物到抽象遮蔽概念的延伸,形声结构稳定,未发生显著讹变。
篆书阶段的“篷”字,字形多从“竹”部,表其以竹篾编成之义,另一部分或表声或表形,如“逢”表覆盖、遮蔽之意。此字使用于秦汉至魏晋篆书盛行时期,当时社会稳定,手工业发达,竹编工艺成熟,篷作为遮蔽风雨、防晒的用具,广泛应用于车船、帐篷等,篆书“篷”字正是这一文化背景的生动体现。
隶书阶段“篷”字从竹头,本义指用竹篾、苇席等编成的遮蔽风雨和阳光的用具,如车篷、船篷。因具遮蔽功能,引申为覆盖、遮蔽义,如“篷头垢面”形容头发蓬乱如篷。此阶段字义由具体器物向抽象动作延伸,为后世“帐篷”等词奠定语义基础。
隶书阶段的“篷”字,约形成于西汉至东汉时期。其字形由“竹”字头与“逢”构成,竹部表意,逢表音,表明其本义与竹制遮蔽物相关。此时隶书取代篆书成为通用书体,笔画趋于平直简化,结构更显规整。“篷”字多用于记录车篷、船篷等遮蔽器具,反映汉代交通工具的进步及竹编工艺的普及。
楷书阶段“篷”字义明确,本义指遮蔽风雨和阳光的东西,用竹篾、苇席、布等做成,如车篷、船篷。因具有遮蔽功能,引申为像篷的东西,如帐篷。字义变化主要体现在从具体遮蔽物到泛指类似遮蔽物,使用范围扩大,语义更丰富。
楷书阶段“篷”字定型于魏晋至隋唐,其形由“竹”字头与“逢”构成,上“竹”表义,下“逢”表音,属形声字。此时竹编工艺成熟,船篷、车篷等遮蔽物多用竹篾编织,字形直观反映其材质与用途。楷书规范笔画结构,适应印刷与书写需求,在唐代科举制推行、文书制度完善的背景下,成为通用正体字,沿用至今。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篷」字构形理据:「篷」字部首为竹,共16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车船上遮蔽风雨日光的竹席。 【篷】字未见于甲骨文,其形为后世造字。甲骨文时代(约公元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以象形、会意为主,多记录祭祀、战争等重大事件,无直接对应【篷】的独立字形。其部件【竹】头反映商周时期竹器广泛应用,但【篷】作为遮蔽物概念,或以【幄】【幕】等字代指,至小篆阶段方有完整构形。 甲骨文中未发现“篷”字,其形声结构表明为后起字。该字以“竹”为形旁,表材质;“逢”为声旁兼表义,本义指竹编遮蔽物。引申义随使用场景扩展,如车篷、船篷等遮蔽设施,字义变化体现从单一材质到复合功能的演变,反映古代遮蔽技术的进步。 篆书阶段的“篷”字,字形多从“竹”部,表其以竹篾编成之义,另一部分或表声或表形,如“逢”表覆盖、遮蔽之意。此字使用于秦汉至魏晋篆书盛行时期,当时社会稳定,手工业发达,竹编工艺成熟,篷作为遮蔽风雨、防晒的用具,广泛应用于车船、帐篷等,篆书“篷”字正是这一文化背景的生动体现。 篆书阶段“篷”从竹,朋声,本义为遮蔽风雨和阳光的竹制车船用具,以竹篾编成,形如竹帘。引申义泛指遮蔽物,如帐篷、船篷,由车船用具扩展至所有类似遮蔽功能的物品。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器物到抽象遮蔽概念的延伸,形声结构稳定,未发生显著讹变。 隶书阶段的“篷”字,约形成于西汉至东汉时期。其字形由“竹”字头与“逢”构成,竹部表意,逢表音,表明其本义与竹制遮蔽物相关。此时隶书取代篆书成为通用书体,笔画趋于平直简化,结构更显规整。“篷”字多用于记录车篷、船篷等遮蔽器具,反映汉代交通工具的进步及竹编工艺的普及。 隶书阶段“篷”字从竹头,本义指用竹篾、苇席等编成的遮蔽风雨和阳光的用具,如车篷、船篷。因具遮蔽功能,引申为覆盖、遮蔽义,如“篷头垢面”形容头发蓬乱如篷。此阶段字义由具体器物向抽象动作延伸,为后世“帐篷”等词奠定语义基础。 楷书阶段“篷”字定型于魏晋至隋唐,其形由“竹”字头与“逢”构成,上“竹”表义,下“逢”表音,属形声字。此时竹编工艺成熟,船篷、车篷等遮蔽物多用竹篾编织,字形直观反映其材质与用途。楷书规范笔画结构,适应印刷与书写需求,在唐代科举制推行、文书制度完善的背景下,成为通用正体字,沿用至今。 楷书阶段“篷”字义明确,本义指遮蔽风雨和阳光的东西,用竹篾、苇席、布等做成,如车篷、船篷。因具有遮蔽功能,引申为像篷的东西,如帐篷。字义变化主要体现在从具体遮蔽物到泛指类似遮蔽物,使用范围扩大,语义更丰富。 《说文解字》释「篷」: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篷」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篷」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