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琉 | 部首:王 | 笔画:14画 | 五行: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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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光洁如玉的矿石或玻璃制品
五笔:gycq | 异体字:琉
本义一种光洁似玉的矿石
释义一种光洁如玉的矿石或玻璃制品
琉字笔顺书写演示
「琉」字共 14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琉」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琉」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目前尚未发现甲骨文中“琉”字,该字出现较晚。推测若在甲骨文阶段有相关构形,或与玉石有关,本义可能指一种似玉的矿石。因玉石珍贵且具光泽,引申义可表示光洁、明亮。从矿石到光洁之义,是因矿石特性延伸出对其光泽特性的描述。
【琉】字甲骨文阶段尚未出现,其形声结构表明属后世造字。甲骨文时代(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以象形、会意为主,而【琉】从王(玉)从留声,反映周代玉器文化与形声造字法的成熟。该字最早见于战国简帛,与玻璃类玉器【琉璃】的烧制技术发展相关,属东周至秦汉间新增的玉石类专字。
篆书阶段“琉”字多用于专名,如“琉璃”,本义指一种经人工烧制的彩色半透明玻璃质材料,其形从玉,与玉石加工工艺相关。引申义借指光色润泽的玉器或类似质地的器物,字义变化由具体材质向装饰性特征延伸,反映先民对矿物烧制技术的认知深化。
【琉】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多从【王】(玉)旁,右部或作【留】或简化为【��留】,反映其与玉石加工的关联。此字最早用于指称琉璃,即一种人工烧制的彩色玻璃质器物,战国时期随中西文化交流传入中原,秦汉时因工艺发展而广泛使用,多见于贵族器物与墓葬陪葬品,体现当时对异域珍宝的崇尚。
隶书阶段“琉”字多用于专名,本义指一种光润如玉的矿石,即琉璃石,后引申为琉璃制品。其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于从具体矿物名称向人工制品名称的延伸,这种演变与汉代琉璃工艺的发展密切相关,反映了汉字随物质文化进步而产生的语义扩展现象。
【琉】隶书见于东汉碑刻,其字形承袭篆书结构,将【王】旁简化为横平竖直的隶书典型笔法,右部【留】保留【卯】形与【田】部组合。此字约产生于战国,原指半透明玉石,东汉时随琉璃工艺发展而常用,隶书阶段正值佛教传入中国,琉璃作为佛教七宝之一,其字多见于佛经题记与器物铭文,反映中外文化交融。
楷书阶段“琉”字沿用篆隶,本义指一种用石英砂等烧制而成的半透明有光泽的玉石材料,多用于装饰,如琉璃。引申义因材质特性延伸出光彩夺目、晶莹剔透之义,常用于形容物体表面光泽,如“琉光”。字义由具体材质向抽象光泽感演变,使用范围扩大。
楷书“琉”字成熟于汉末至魏晋,字形由“王”(玉)与“留”组合而成,属形声字,以“王”表义(与玉相关),以“留”表音。此阶段楷书逐渐取代篆隶,因笔画规整、结构清晰,成为官方与民间通用书体。“琉”常用于指代琉璃,即古代玻璃制品,多见于佛经翻译与工艺文献,反映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盛行与中外文化交流。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琉」字构形理据:「琉」字部首为王,共14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一种光洁似玉的矿石。 【琉】字甲骨文阶段尚未出现,其形声结构表明属后世造字。甲骨文时代(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以象形、会意为主,而【琉】从王(玉)从留声,反映周代玉器文化与形声造字法的成熟。该字最早见于战国简帛,与玻璃类玉器【琉璃】的烧制技术发展相关,属东周至秦汉间新增的玉石类专字。 目前尚未发现甲骨文中“琉”字,该字出现较晚。推测若在甲骨文阶段有相关构形,或与玉石有关,本义可能指一种似玉的矿石。因玉石珍贵且具光泽,引申义可表示光洁、明亮。从矿石到光洁之义,是因矿石特性延伸出对其光泽特性的描述。 【琉】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多从【王】(玉)旁,右部或作【留】或简化为【��留】,反映其与玉石加工的关联。此字最早用于指称琉璃,即一种人工烧制的彩色玻璃质器物,战国时期随中西文化交流传入中原,秦汉时因工艺发展而广泛使用,多见于贵族器物与墓葬陪葬品,体现当时对异域珍宝的崇尚。 篆书阶段“琉”字多用于专名,如“琉璃”,本义指一种经人工烧制的彩色半透明玻璃质材料,其形从玉,与玉石加工工艺相关。引申义借指光色润泽的玉器或类似质地的器物,字义变化由具体材质向装饰性特征延伸,反映先民对矿物烧制技术的认知深化。 【琉】隶书见于东汉碑刻,其字形承袭篆书结构,将【王】旁简化为横平竖直的隶书典型笔法,右部【留】保留【卯】形与【田】部组合。此字约产生于战国,原指半透明玉石,东汉时随琉璃工艺发展而常用,隶书阶段正值佛教传入中国,琉璃作为佛教七宝之一,其字多见于佛经题记与器物铭文,反映中外文化交融。 隶书阶段“琉”字多用于专名,本义指一种光润如玉的矿石,即琉璃石,后引申为琉璃制品。其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于从具体矿物名称向人工制品名称的延伸,这种演变与汉代琉璃工艺的发展密切相关,反映了汉字随物质文化进步而产生的语义扩展现象。 楷书“琉”字成熟于汉末至魏晋,字形由“王”(玉)与“留”组合而成,属形声字,以“王”表义(与玉相关),以“留”表音。此阶段楷书逐渐取代篆隶,因笔画规整、结构清晰,成为官方与民间通用书体。“琉”常用于指代琉璃,即古代玻璃制品,多见于佛经翻译与工艺文献,反映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盛行与中外文化交流。 楷书阶段“琉”字沿用篆隶,本义指一种用石英砂等烧制而成的半透明有光泽的玉石材料,多用于装饰,如琉璃。引申义因材质特性延伸出光彩夺目、晶莹剔透之义,常用于形容物体表面光泽,如“琉光”。字义由具体材质向抽象光泽感演变,使用范围扩大。 《说文解字》释「琉」: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琉」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琉」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异体字 / 碑刻别体
「琉」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琉」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