玼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玼 | 部首:王 | 笔画:10画 | 五行: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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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的鲜洁闪光或参差不齐
五笔:ghxn
本义玉色鲜明有光彩
释义玉的鲜洁闪光或参差不齐
玼字笔顺书写演示
「玼」字共 10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玼」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玼」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发现【玼】字,其形由【王(玉)】与【此】组合,属后起形声字。本义当为玉色鲜明,引申为光泽艳丽。甲骨文阶段无此字形,其字义源于后世对玉器光泽的细致观察,通过【玉】表类属、【此】表读音的构形方式,抽象出光洁鲜亮的视觉特征。
【玼】字甲骨文未直接见,其形从【玉】旁,推测源于商周玉器文化。甲骨文时代(约前14-11世纪)以象形为主,玉器多刻【王】【辛】等字以表权属,或用【珏】【环】等象形字表形制。【玼】或为后世对玉色光泽的细化描述,其形可能由西周金文【玘】【玨】等玉部字演变而来,反映贵族对玉质美感的追求。
篆书阶段,“玼”本义为鲜明华美之玉色,多用于形容玉器光泽如新。其字形从玉从此,以玉之质地喻色之纯净。引申义渐及事物外观鲜亮,如《说文》释“玼,鲜色也”。此阶段字义由具体玉色向抽象美感延伸,为后世“玼然”等形容光鲜之词奠定基础。
篆书阶段“玼”字承金文而来,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其字形以“王”(玉)为偏旁,右部“此”表声兼表意,模拟玉器表面细密纹理或光洁质感。此时期玉文化高度发达,礼器、佩饰用玉精细,篆书作为官方规范文字,用于铭刻礼器、简牍文书,反映贵族阶层对玉器品相的重视,“玼”字即用于描述玉的色泽与质地特征。
隶书阶段“玼”本义指玉的色彩鲜明、光亮,如“玼玼”形容玉色鲜亮。后引申为鲜明、美好之义,可用于形容事物外观亮丽。此阶段字义由单纯描述玉的色泽特征,逐渐扩展到对其他事物美好外观的形容,使用范围有所拓宽。
【玼】隶书阶段约在秦汉至东汉末,字形由篆书【玼】演变而来,保留【王】旁表玉器属性,右部【此】简化横折结构,笔画趋平直。此期隶书取代篆书成通用书体,因书写便捷被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玼】本义为玉色鲜亮,隶书定型后多用于典籍记载玉器光泽,反映汉代玉文化繁荣及文字规范趋势。
楷书阶段“玼”本义指玉的鲜亮光彩,如《说文》释“玼,鲜色”。后引申为鲜明、光亮貌,可用于形容事物外观鲜亮。字义由专指玉色鲜亮,扩展至泛指一切鲜明光亮之态,体现从具体事物特征到抽象视觉感受的语义演变。
楷书阶段“玼”字承袭篆隶,字形由“王”(玉)与“此”构成,本义为玉色鲜明。此字形定型于汉魏之际,至隋唐楷书成熟后广泛使用。当时玉器文化繁荣,玉作为礼器与装饰品备受推崇,“玼”字多用于诗文赞玉之光彩,如“玼兮玼兮,其之翟也”,反映贵族对玉器审美与礼仪制度的重视。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玼」字构形理据:「玼」字部首为王,共10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玉色鲜明有光彩。 【玼】字甲骨文未直接见,其形从【玉】旁,推测源于商周玉器文化。甲骨文时代(约前14-11世纪)以象形为主,玉器多刻【王】【辛】等字以表权属,或用【珏】【环】等象形字表形制。【玼】或为后世对玉色光泽的细化描述,其形可能由西周金文【玘】【玨】等玉部字演变而来,反映贵族对玉质美感的追求。 甲骨文中未发现【玼】字,其形由【王(玉)】与【此】组合,属后起形声字。本义当为玉色鲜明,引申为光泽艳丽。甲骨文阶段无此字形,其字义源于后世对玉器光泽的细致观察,通过【玉】表类属、【此】表读音的构形方式,抽象出光洁鲜亮的视觉特征。 篆书阶段“玼”字承金文而来,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其字形以“王”(玉)为偏旁,右部“此”表声兼表意,模拟玉器表面细密纹理或光洁质感。此时期玉文化高度发达,礼器、佩饰用玉精细,篆书作为官方规范文字,用于铭刻礼器、简牍文书,反映贵族阶层对玉器品相的重视,“玼”字即用于描述玉的色泽与质地特征。 篆书阶段,“玼”本义为鲜明华美之玉色,多用于形容玉器光泽如新。其字形从玉从此,以玉之质地喻色之纯净。引申义渐及事物外观鲜亮,如说文释“玼,鲜色也”。此阶段字义由具体玉色向抽象美感延伸,为后世“玼然”等形容光鲜之词奠定基础。 【玼】隶书阶段约在秦汉至东汉末,字形由篆书【玼】演变而来,保留【王】旁表玉器属性,右部【此】简化横折结构,笔画趋平直。此期隶书取代篆书成通用书体,因书写便捷被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玼】本义为玉色鲜亮,隶书定型后多用于典籍记载玉器光泽,反映汉代玉文化繁荣及文字规范趋势。 隶书阶段“玼”本义指玉的色彩鲜明、光亮,如“玼玼”形容玉色鲜亮。后引申为鲜明、美好之义,可用于形容事物外观亮丽。此阶段字义由单纯描述玉的色泽特征,逐渐扩展到对其他事物美好外观的形容,使用范围有所拓宽。 楷书阶段“玼”字承袭篆隶,字形由“王”(玉)与“此”构成,本义为玉色鲜明。此字形定型于汉魏之际,至隋唐楷书成熟后广泛使用。当时玉器文化繁荣,玉作为礼器与装饰品备受推崇,“玼”字多用于诗文赞玉之光彩,如“玼兮玼兮,其之翟也”,反映贵族对玉器审美与礼仪制度的重视。 楷书阶段“玼”本义指玉的鲜亮光彩,如说文释“玼,鲜色”。后引申为鲜明、光亮貌,可用于形容事物外观鲜亮。字义由专指玉色鲜亮,扩展至泛指一切鲜明光亮之态,体现从具体事物特征到抽象视觉感受的语义演变。 《说文解字》释「玼」:玼从玉此声。玉色鲜也。从玉,此声。。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玼」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玼」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