烠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烠 | 部首:火 | 笔画:10画 | 五行: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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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盛貌或指火势猛烈
五笔:odeg
本义火势炽盛之貌
释义火光盛貌或指火势猛烈
烠字笔顺书写演示
「烠」字共 10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烠」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烠」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烠】字,其形或为后世构形。依小篆【烠】从火为声,本义或指火光微弱之貌,引申为事物渐衰之态。甲骨文阶段若存在相关构件,或以【火】表燃烧义,【为】表行为,组合后可能指火势可控之状,后经演变分化出【烠】字。
【烠】未见于甲骨文,其形从【火】【灰】声,属形声字,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战国。甲骨文时代对应商代,彼时汉字以象形、会意为主,如【火】字象火焰升腾之形,多用于祭祀、占卜记录。【烠】作为后起字,其声符【灰】亦未见于甲骨文,反映汉字随社会需求细化而逐步增繁,至周代方出现与火相关的复合字。
篆书阶段“烠”从火为形符,右部或作“虺”或作“毁”,表声兼表义。本义为火光摇曳之貌,引申指火势炽盛。因火光与蛇行有相似动态,故又引申为蛇类爬行时发出的声响。此阶段字义由具象的火光状态,逐渐虚化为抽象的动态描述。
篆书阶段的【烠】字,形构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由【火】与【亏】组合而成,【火】表意,【亏】表声,属形声字。秦小篆规范字形后,于秦汉间广泛使用,多见于简牍、帛书及青铜器铭文。此时文字统一趋势加强,【烠】多用于描述火光或与火相关的状态,反映当时对自然现象的细致观察与记录。
隶书阶段“烠”从火,为形声字,本义指火光,描绘火焰明亮之态。因火光可带来温暖、光明,故引申为温暖义。从视觉的火光到触觉的温暖,字义由具体可感的视觉形象,向抽象的触觉感受拓展,体现了汉字在隶书时期语义的丰富与延伸。
【烠】隶书阶段见于东汉简牍与碑刻,字形承篆书【火】旁与【鬼】声组合而来,属形声结构。此时隶书已取代篆书成为主流书体,笔画平直化、波磔明显,如《张迁碑》中【烠】字火旁作四点底,鬼部简化为【田】加【厶】的变体。该字多用于记录祭祀用火或灾异现象,反映汉代【敬天法祖】思想与对火神的崇拜。
楷书阶段“烠”字结构趋于稳定,由“火”与“亏”构成,本义指火光微弱貌,如《玉篇》载“烠,火微也”。后引申为形容事物暗淡、不显明之态,如描述光线、色泽或声势的微弱。字义由具体火光之微弱,抽象为泛指事物不显著的状态,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
楷书阶段“烠”字承隶书而来,约在东汉末至魏晋成形,其字形由“火”与“亏”构成,属形声字,以“火”表义、“亏”表音。此期楷书规范笔画结构,便于书写普及。当时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汉字应用广泛,楷书作为标准书体被广泛使用,“烠”字多用于文献记录,反映火势或光亮相关语义。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烠」字构形理据:「烠」字部首为火,共10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火势炽盛之貌。 【烠】未见于甲骨文,其形从【火】【灰】声,属形声字,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战国。甲骨文时代对应商代,彼时汉字以象形、会意为主,如【火】字象火焰升腾之形,多用于祭祀、占卜记录。【烠】作为后起字,其声符【灰】亦未见于甲骨文,反映汉字随社会需求细化而逐步增繁,至周代方出现与火相关的复合字。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烠】字,其形或为后世构形。依小篆【烠】从火为声,本义或指火光微弱之貌,引申为事物渐衰之态。甲骨文阶段若存在相关构件,或以【火】表燃烧义,【为】表行为,组合后可能指火势可控之状,后经演变分化出【烠】字。 篆书阶段的【烠】字,形构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由【火】与【亏】组合而成,【火】表意,【亏】表声,属形声字。秦小篆规范字形后,于秦汉间广泛使用,多见于简牍、帛书及青铜器铭文。此时文字统一趋势加强,【烠】多用于描述火光或与火相关的状态,反映当时对自然现象的细致观察与记录。 篆书阶段“烠”从火为形符,右部或作“虺”或作“毁”,表声兼表义。本义为火光摇曳之貌,引申指火势炽盛。因火光与蛇行有相似动态,故又引申为蛇类爬行时发出的声响。此阶段字义由具象的火光状态,逐渐虚化为抽象的动态描述。 【烠】隶书阶段见于东汉简牍与碑刻,字形承篆书【火】旁与【鬼】声组合而来,属形声结构。此时隶书已取代篆书成为主流书体,笔画平直化、波磔明显,如张迁碑中【烠】字火旁作四点底,鬼部简化为【田】加【厶】的变体。该字多用于记录祭祀用火或灾异现象,反映汉代【敬天法祖】思想与对火神的崇拜。 隶书阶段“烠”从火,为形声字,本义指火光,描绘火焰明亮之态。因火光可带来温暖、光明,故引申为温暖义。从视觉的火光到触觉的温暖,字义由具体可感的视觉形象,向抽象的触觉感受拓展,体现了汉字在隶书时期语义的丰富与延伸。 楷书阶段“烠”字承隶书而来,约在东汉末至魏晋成形,其字形由“火”与“亏”构成,属形声字,以“火”表义、“亏”表音。此期楷书规范笔画结构,便于书写普及。当时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汉字应用广泛,楷书作为标准书体被广泛使用,“烠”字多用于文献记录,反映火势或光亮相关语义。 楷书阶段“烠”字结构趋于稳定,由“火”与“亏”构成,本义指火光微弱貌,如玉篇载“烠,火微也”。后引申为形容事物暗淡、不显明之态,如描述光线、色泽或声势的微弱。字义由具体火光之微弱,抽象为泛指事物不显著的状态,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 《说文解字》释「烠」: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烠」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烠」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