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樱 | 部首:木 | 笔画:15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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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或樱花树
五笔:smmv | 繁体字:櫻
本义木名,樱桃树
释义樱桃或樱花树
樱字笔顺书写演示
「樱」字共 15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樱」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樱」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未见“樱”字,其形义源于后世演变。该字本义指樱桃树或其果实,因木字旁表植物属性,婴声表读音。战国至秦汉出现从木、婴声的形体,借“婴”音指代樱桃。后引申为樱花树,因花果形态相似产生关联,字义从单一果实扩展至同类植物。
“樱”字甲骨文未现,其形或源于后世。甲骨文时代为商代晚期,距今约三千多年,当时农业初兴,人们关注谷物生长,字形多与农耕、祭祀相关。树木类字多描绘树干枝叶,而“樱”这类具体树种名称,或因当时未受特别关注,或尚未形成独立字形,故甲骨文中未留其踪。
篆书阶段“樱”从木,婴声,本义指樱桃树或其果实,形声结构已明确表意。因樱桃色泽鲜红、果实累累,引申为形容女子面色红润如樱,如“樱唇”之喻。字义由植物本义向人体修饰义延伸,体现汉字从具体事物到抽象描写的语义扩展规律。
篆书阶段的“樱”字,多见于秦汉时期,其字形由“木”与“婴”组合而成,“木”表其植物属性,“婴”或表其果实如婴儿般娇嫩可爱。此阶段篆书作为官方统一文字,广泛应用于典籍、碑刻等,承载着秦汉大一统下文化整合与传播的重任,“樱”字也随文字规范进入正式书写体系,反映当时对自然植物的细致观察与命名。
隶书阶段“樱”字承篆书而来,形旁“木”表植物属性,声旁“婴”表读音。本义指樱桃树或其果实,因樱桃色泽艳丽、娇小可爱,引申为形容女子容颜娇美,如“樱唇”。字义由具体植物特征,逐渐延伸至对美好容貌的比喻性描述。
隶书阶段的“樱”字,约形成于西汉至东汉时期,字形由篆书演变而来,左侧保留“木”旁表意,右侧“婴”简化后仍保留声符功能,整体结构趋于扁平化、笔画波磔分明。这一时期隶书成为官方通行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其书写便捷性适应了汉代社会文化繁荣、文书制度完备的需求,为楷书形成奠定基础。
楷书阶段“樱”字结构稳定,本义为樱桃树及其果实,因樱桃色泽艳丽、味美,常被视为美好事物象征。由此引申出形容女子容颜娇美之意,如“樱唇”,字义从指称具体植物果实,拓展到用于形容人外貌美好,丰富了语义内涵。
楷书“樱”字定型于汉魏至南北朝,由小篆“桜”演变而来,左“木”表意,右“婴”表声,结构工整对称。此阶段楷书取代篆隶成为主流书体,因笔画规范、书写便捷,广泛用于官方文书与民间书写。南北朝时佛教文化兴盛,樱花作为观赏植物进入文人视野,“樱”字在诗文中渐多,承载自然审美与季节意象。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樱」字构形理据:「樱」字部首为木,共15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木名,樱桃树。 “樱”字甲骨文未现,其形或源于后世。甲骨文时代为商代晚期,距今约三千多年,当时农业初兴,人们关注谷物生长,字形多与农耕、祭祀相关。树木类字多描绘树干枝叶,而“樱”这类具体树种名称,或因当时未受特别关注,或尚未形成独立字形,故甲骨文中未留其踪。 甲骨文未见“樱”字,其形义源于后世演变。该字本义指樱桃树或其果实,因木字旁表植物属性,婴声表读音。战国至秦汉出现从木、婴声的形体,借“婴”音指代樱桃。后引申为樱花树,因花果形态相似产生关联,字义从单一果实扩展至同类植物。 篆书阶段的“樱”字,多见于秦汉时期,其字形由“木”与“婴”组合而成,“木”表其植物属性,“婴”或表其果实如婴儿般娇嫩可爱。此阶段篆书作为官方统一文字,广泛应用于典籍、碑刻等,承载着秦汉大一统下文化整合与传播的重任,“樱”字也随文字规范进入正式书写体系,反映当时对自然植物的细致观察与命名。 篆书阶段“樱”从木,婴声,本义指樱桃树或其果实,形声结构已明确表意。因樱桃色泽鲜红、果实累累,引申为形容女子面色红润如樱,如“樱唇”之喻。字义由植物本义向人体修饰义延伸,体现汉字从具体事物到抽象描写的语义扩展规律。 隶书阶段的“樱”字,约形成于西汉至东汉时期,字形由篆书演变而来,左侧保留“木”旁表意,右侧“婴”简化后仍保留声符功能,整体结构趋于扁平化、笔画波磔分明。这一时期隶书成为官方通行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其书写便捷性适应了汉代社会文化繁荣、文书制度完备的需求,为楷书形成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樱”字承篆书而来,形旁“木”表植物属性,声旁“婴”表读音。本义指樱桃树或其果实,因樱桃色泽艳丽、娇小可爱,引申为形容女子容颜娇美,如“樱唇”。字义由具体植物特征,逐渐延伸至对美好容貌的比喻性描述。 楷书“樱”字定型于汉魏至南北朝,由小篆“桜”演变而来,左“木”表意,右“婴”表声,结构工整对称。此阶段楷书取代篆隶成为主流书体,因笔画规范、书写便捷,广泛用于官方文书与民间书写。南北朝时佛教文化兴盛,樱花作为观赏植物进入文人视野,“樱”字在诗文中渐多,承载自然审美与季节意象。 楷书阶段“樱”字结构稳定,本义为樱桃树及其果实,因樱桃色泽艳丽、味美,常被视为美好事物象征。由此引申出形容女子容颜娇美之意,如“樱唇”,字义从指称具体植物果实,拓展到用于形容人外貌美好,丰富了语义内涵。 《说文解字》释「樱」: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樱」字异体与碑刻别体
历代碑帖与古籍中,「樱」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反映了不同时代、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
繁体字
「樱」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樱」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