棪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棪 | 部首:木 | 笔画:12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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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上指一种果树或其木材
五笔:sooy
本义古书上指一种有红果实的树
释义古书上指一种果树或其木材
棪字笔顺书写演示
「棪」字共 12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棪」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棪」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目前尚未发现甲骨文中“棪”字,从现有资料推测,若其在甲骨文阶段存在,本义或为一种树木。因树木生长繁茂,可引申为生机、活力之义。随着时间推移,其使用场景变化,字义或进一步拓展,但因缺乏确切甲骨文证据,字义演变有待更多考古发现证实。
【棪】字甲骨文尚未明确考释出独立字形,其形旁【木】在商代甲骨文中已存在,多用于表示树木或与木相关的概念。甲骨文主要流行于商代晚期(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以刻写于龟甲兽骨上的占卜记录为主,反映当时对自然、神灵的崇拜及农业社会对植物分类的初步认知,但【棪】作为具体树种名称或未在此阶段形成独立文字符号。
篆书阶段“棪”从木炎声,本义指一种果实似柰的树木,果实红而圆,可食用。此义为具体所指,后因树果特征,引申出红润、饱满之抽象义,用于形容果实色泽形态,或借指面色红润之人。字义由具体树果向相关抽象特征演变。
【棪】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木炎声,属形声结构。其本义指一种果实似李的树木,或泛指果木。战国竹简、秦汉印章中偶见此字,多用于人名或物名。篆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期,李斯统一小篆后,该字笔画圆转匀称,结构严谨,体现秦汉文字追求规整的文化特征,为后世楷书演变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棪”多见于典籍记载,本义指古书上一种常绿乔木,果实如樱桃,赤色可食。此阶段字义未发生明显引申变化,仍保持其植物本义,字形由篆书向隶书演变,结构更趋规整,笔画简化,但字义未随字形简化而改变。
隶书阶段的【棪】字多见于秦汉简帛与碑刻,其字形由篆书【柍】分化而来,保留木字旁表意,右部简化作【炎】以表声,属形声字。秦汉时期隶书取代篆书成为通用书体,因书写便捷被广泛用于官方文书、日常记录及石刻铭文。此字或与当时南方木本植物命名相关,反映秦汉对植物资源的认知与分类需求。
楷书阶段“棪”字本义为古书上指一种常绿乔木,果实似柰,圆形,红色。因该树结果之态,引申出果实丰硕、繁茂之义,常被用于描述植物生长旺盛、果实累累的景象。从指具体树木到表达抽象的繁茂状态,字义在楷书阶段实现了从具体到相对抽象的演变。
楷书阶段“棪”字承袭篆隶之形,以“木”为形旁表树木义,右部“炎”为声旁兼表火光炽盛之义,约形成于汉末魏晋,成熟于南北朝。此期楷书规范化进程加速,因科举取士、文书制度完善,楷书成为官方正体,广泛应用于典籍抄写、碑刻题署,“棪”作为植物名用字,多见于本草类文献及地方志,反映当时对自然物产的细致记录。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棪」字构形理据:「棪」字部首为木,共12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古书上指一种有红果实的树。 【棪】字甲骨文尚未明确考释出独立字形,其形旁【木】在商代甲骨文中已存在,多用于表示树木或与木相关的概念。甲骨文主要流行于商代晚期(约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以刻写于龟甲兽骨上的占卜记录为主,反映当时对自然、神灵的崇拜及农业社会对植物分类的初步认知,但【棪】作为具体树种名称或未在此阶段形成独立文字符号。 目前尚未发现甲骨文中“棪”字,从现有资料推测,若其在甲骨文阶段存在,本义或为一种树木。因树木生长繁茂,可引申为生机、活力之义。随着时间推移,其使用场景变化,字义或进一步拓展,但因缺乏确切甲骨文证据,字义演变有待更多考古发现证实。 【棪】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字形从木炎声,属形声结构。其本义指一种果实似李的树木,或泛指果木。战国竹简、秦汉印章中偶见此字,多用于人名或物名。篆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期,李斯统一小篆后,该字笔画圆转匀称,结构严谨,体现秦汉文字追求规整的文化特征,为后世楷书演变奠定基础。 篆书阶段“棪”从木炎声,本义指一种果实似柰的树木,果实红而圆,可食用。此义为具体所指,后因树果特征,引申出红润、饱满之抽象义,用于形容果实色泽形态,或借指面色红润之人。字义由具体树果向相关抽象特征演变。 隶书阶段的【棪】字多见于秦汉简帛与碑刻,其字形由篆书【柍】分化而来,保留木字旁表意,右部简化作【炎】以表声,属形声字。秦汉时期隶书取代篆书成为通用书体,因书写便捷被广泛用于官方文书、日常记录及石刻铭文。此字或与当时南方木本植物命名相关,反映秦汉对植物资源的认知与分类需求。 隶书阶段“棪”多见于典籍记载,本义指古书上一种常绿乔木,果实如樱桃,赤色可食。此阶段字义未发生明显引申变化,仍保持其植物本义,字形由篆书向隶书演变,结构更趋规整,笔画简化,但字义未随字形简化而改变。 楷书阶段“棪”字承袭篆隶之形,以“木”为形旁表树木义,右部“炎”为声旁兼表火光炽盛之义,约形成于汉末魏晋,成熟于南北朝。此期楷书规范化进程加速,因科举取士、文书制度完善,楷书成为官方正体,广泛应用于典籍抄写、碑刻题署,“棪”作为植物名用字,多见于本草类文献及地方志,反映当时对自然物产的细致记录。 楷书阶段“棪”字本义为古书上指一种常绿乔木,果实似柰,圆形,红色。因该树结果之态,引申出果实丰硕、繁茂之义,常被用于描述植物生长旺盛、果实累累的景象。从指具体树木到表达抽象的繁茂状态,字义在楷书阶段实现了从具体到相对抽象的演变。 《说文解字》释「棪」: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棪」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棪」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