桎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桎 | 部首:木 | 笔画:10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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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镣或拘系犯人的刑具
五笔:sgcf
本义脚镣
释义脚镣或拘系犯人的刑具
桎字笔顺书写演示
「桎」字共 10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桎」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桎」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桎】字,其形或源于【至】与【木】的组合构想。本义为束缚足的木制刑具,以木横加于足,限制行动,体现早期刑罚对肢体自由的直接控制。后引申为束缚、限制义,如【桎梏】连用泛指刑具,字义由具体刑具扩展为抽象约束概念。
甲骨文时代约在公元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属商代晚期,当时字形多象形会意。【桎】字尚未见于现存甲骨卜辞,但其构形可溯源于商代对刑具的记录。早期字形或由【木】与【止】组合,以木制脚镣束缚足部为象,反映商代已存在限制犯人行动的刑具,体现当时刑罚制度与司法管理文化。
篆书阶段“桎”从木,至声,本义为脚镣,是束缚犯人双脚的木制刑具,属具体实物义。因刑具具束缚功能,引申为束缚、限制义,如“桎梏”连用,既指脚镣手铐,又喻束缚人或事物发展的因素。字义由具体刑具向抽象束缚义演变,体现从实到虚的语义发展规律。
“桎”的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小篆体系。其字形由“木”与“至”构成,“木”表材质为木制,“至”表读音且含“到达、束缚”之意,整体表示束缚脚踝的刑具。战国时期各国文字分化,秦统一后规范为小篆,用于法律文书、刑律典籍等,体现秦汉以法治国的文化背景,成为研究古代刑罚制度的重要文字依据。
隶书阶段“桎”字承篆形,从木至声,本义为脚镣,特指束缚犯人双足的木制刑具,体现早期以木制刑具限制行动的刑罚制度。引申义泛指束缚、限制,如“桎梏”连用喻指一切拘束事物发展的力量。此阶段字义由具体刑具向抽象限制义延伸,为后世“桎梏”等复合词奠定语义基础。
隶书阶段的“桎”字,字形源于篆书,由“木”与“至”构成,以木制刑具束缚犯人之意。此阶段大致处于西汉至东汉时期,隶书作为官方书写字体广泛使用。当时社会法律制度渐趋完备,刑罚种类增多,“桎”作为束缚犯人手足的刑具,在法律文书、史书等文献中频繁出现,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法律秩序的重视。
楷书阶段“桎”字延续篆隶形构,本义为脚镣,特指束缚犯人双足的木制刑具,如《说文》“桎,足械也”。引申义泛指束缚行动或思想的器物、制度,如“桎梏”连用喻指禁锢。字义由具体刑具向抽象约束义扩展,体现汉语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规律。
楷书“桎”字源于秦汉隶书,经魏晋定型,至隋唐成熟。其字形由“木”旁与“至”声构成,本义为脚镣,属古代刑具。楷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化时期,笔画平直、结构严谨,便于书写与镌刻。在唐代法律典籍与文学作品中,“桎”常用于描述囚禁刑罚,反映封建社会礼法制度与刑罚文化,成为汉字法律术语体系的重要组成。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桎」字构形理据:「桎」字部首为木,共10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脚镣。 甲骨文时代约在公元前14世纪至前11世纪,属商代晚期,当时字形多象形会意。【桎】字尚未见于现存甲骨卜辞,但其构形可溯源于商代对刑具的记录。早期字形或由【木】与【止】组合,以木制脚镣束缚足部为象,反映商代已存在限制犯人行动的刑具,体现当时刑罚制度与司法管理文化。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桎】字,其形或源于【至】与【木】的组合构想。本义为束缚足的木制刑具,以木横加于足,限制行动,体现早期刑罚对肢体自由的直接控制。后引申为束缚、限制义,如【桎梏】连用泛指刑具,字义由具体刑具扩展为抽象约束概念。 “桎”的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属小篆体系。其字形由“木”与“至”构成,“木”表材质为木制,“至”表读音且含“到达、束缚”之意,整体表示束缚脚踝的刑具。战国时期各国文字分化,秦统一后规范为小篆,用于法律文书、刑律典籍等,体现秦汉以法治国的文化背景,成为研究古代刑罚制度的重要文字依据。 篆书阶段“桎”从木,至声,本义为脚镣,是束缚犯人双脚的木制刑具,属具体实物义。因刑具具束缚功能,引申为束缚、限制义,如“桎梏”连用,既指脚镣手铐,又喻束缚人或事物发展的因素。字义由具体刑具向抽象束缚义演变,体现从实到虚的语义发展规律。 隶书阶段的“桎”字,字形源于篆书,由“木”与“至”构成,以木制刑具束缚犯人之意。此阶段大致处于西汉至东汉时期,隶书作为官方书写字体广泛使用。当时社会法律制度渐趋完备,刑罚种类增多,“桎”作为束缚犯人手足的刑具,在法律文书、史书等文献中频繁出现,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法律秩序的重视。 隶书阶段“桎”字承篆形,从木至声,本义为脚镣,特指束缚犯人双足的木制刑具,体现早期以木制刑具限制行动的刑罚制度。引申义泛指束缚、限制,如“桎梏”连用喻指一切拘束事物发展的力量。此阶段字义由具体刑具向抽象限制义延伸,为后世“桎梏”等复合词奠定语义基础。 楷书“桎”字源于秦汉隶书,经魏晋定型,至隋唐成熟。其字形由“木”旁与“至”声构成,本义为脚镣,属古代刑具。楷书阶段正值汉字规范化时期,笔画平直、结构严谨,便于书写与镌刻。在唐代法律典籍与文学作品中,“桎”常用于描述囚禁刑罚,反映封建社会礼法制度与刑罚文化,成为汉字法律术语体系的重要组成。 楷书阶段“桎”字延续篆隶形构,本义为脚镣,特指束缚犯人双足的木制刑具,如说文“桎,足械也”。引申义泛指束缚行动或思想的器物、制度,如“桎梏”连用喻指禁锢。字义由具体刑具向抽象约束义扩展,体现汉语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规律。 《说文解字》释「桎」:桎:木在足者。从木至聲。。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桎」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桎」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