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株 | 部首:木 | 笔画:10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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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地面的树根或植物茎干
五笔:sriy
本义木桩
释义露出地面的树根或植物茎干
株字笔顺书写演示
「株」字共 10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株」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株」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株】字,其形或源于【朱】加【木】之构形演变。本义当为【露出地面的树根】,以木形加指示符号表根干相连处。引申义有二:一指树木整体,如【守株待兔】之株;二作量词,用于计量植物,此义当为战国后新起,甲骨文阶段尚未形成。
甲骨文阶段尚无明确【株】字,其形或源于【朱】的分化。商代甲骨文中【朱】象树干中段加一横指事,表示主干部分,本义为赤心木,引申指树木主干。西周金文始见【株】的雏形,在【朱】旁加【木】表意,强调与树木相关。商代文化以祭祀、占卜为核心,甲骨文多用于记录占卜内容,此时【朱】多表颜色或主干义,尚未分化出【株】的独立用法。
篆书阶段“株”从木,朱声,本义为露出地面的树根,如《说文》释“株,木根也”。引申为树木整体,如守株待兔之“株”指树桩。后进一步虚化,可指个体量词,如“一株花”。字义由具体树根向抽象个体单位演变,体现从实物到概念的认知深化。
篆书阶段“株”字属秦系文字,字形从木朱声,形声结构明确,以“木”表义,指树木根干部分,“朱”表音。其使用时代为战国至秦汉,尤以秦小篆为典型。此时汉字规范统一,小篆为官方标准字体,用于典籍、刻石等正式场合。“株”字反映当时对植物形态的细致观察,亦体现形声造字法的成熟。
隶书阶段“株”从篆形演变而来,保留木旁与朱声。本义指露出地面的树根,如《说文》“株,木根也”。后引申为树木整体,如“守株待兔”中的“株”即指整棵树。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由树根扩展至整株植物,为后世“株连”等义奠定基础。
隶书阶段的“株”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其字形由篆书演变而来,保留了“木”旁表意,右部简化为“朱”声符,体现隶书化繁为简、波磔舒展的特点。此时隶书成为官方通行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反映秦汉大一统后文字规范需求,同时“株”字多用于计量树木或刑罚,如“株连”,体现当时社会制度与文化。
楷书阶段“株”本义为露出地面的树根,如《说文》所释“木根也”。后引申为树木整体,如“守株待兔”之株指整棵树。又因树根固定特性,引申为量词,用于计量植物,如“一株花”。字义由具体树根,扩展至树木整体,再虚化为植物计量单位,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楷书“株”字形成于汉末至魏晋,由小篆演变而来。其左部“木”保留树形,右部“朱”简化自甲骨文“树干加红点”的会意结构,表示树干。这一阶段楷书逐渐定型,笔画规整,结构平衡。东汉隶书向楷书过渡,至魏晋时期楷书成为官方书写规范,用于文书、碑刻,反映社会对文字规范化的需求。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株」字构形理据:「株」字部首为木,共10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木桩。 甲骨文阶段尚无明确【株】字,其形或源于【朱】的分化。商代甲骨文中【朱】象树干中段加一横指事,表示主干部分,本义为赤心木,引申指树木主干。西周金文始见【株】的雏形,在【朱】旁加【木】表意,强调与树木相关。商代文化以祭祀、占卜为核心,甲骨文多用于记录占卜内容,此时【朱】多表颜色或主干义,尚未分化出【株】的独立用法。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株】字,其形或源于【朱】加【木】之构形演变。本义当为【露出地面的树根】,以木形加指示符号表根干相连处。引申义有二:一指树木整体,如【守株待兔】之株;二作量词,用于计量植物,此义当为战国后新起,甲骨文阶段尚未形成。 篆书阶段“株”字属秦系文字,字形从木朱声,形声结构明确,以“木”表义,指树木根干部分,“朱”表音。其使用时代为战国至秦汉,尤以秦小篆为典型。此时汉字规范统一,小篆为官方标准字体,用于典籍、刻石等正式场合。“株”字反映当时对植物形态的细致观察,亦体现形声造字法的成熟。 篆书阶段“株”从木,朱声,本义为露出地面的树根,如说文释“株,木根也”。引申为树木整体,如守株待兔之“株”指树桩。后进一步虚化,可指个体量词,如“一株花”。字义由具体树根向抽象个体单位演变,体现从实物到概念的认知深化。 隶书阶段的“株”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其字形由篆书演变而来,保留了“木”旁表意,右部简化为“朱”声符,体现隶书化繁为简、波磔舒展的特点。此时隶书成为官方通行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反映秦汉大一统后文字规范需求,同时“株”字多用于计量树木或刑罚,如“株连”,体现当时社会制度与文化。 隶书阶段“株”从篆形演变而来,保留木旁与朱声。本义指露出地面的树根,如说文“株,木根也”。后引申为树木整体,如“守株待兔”中的“株”即指整棵树。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到抽象,由树根扩展至整株植物,为后世“株连”等义奠定基础。 楷书“株”字形成于汉末至魏晋,由小篆演变而来。其左部“木”保留树形,右部“朱”简化自甲骨文“树干加红点”的会意结构,表示树干。这一阶段楷书逐渐定型,笔画规整,结构平衡。东汉隶书向楷书过渡,至魏晋时期楷书成为官方书写规范,用于文书、碑刻,反映社会对文字规范化的需求。 楷书阶段“株”本义为露出地面的树根,如说文所释“木根也”。后引申为树木整体,如“守株待兔”之株指整棵树。又因树根固定特性,引申为量词,用于计量植物,如“一株花”。字义由具体树根,扩展至树木整体,再虚化为植物计量单位,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 《说文解字》释「株」:株:木剽也。从木朱聲。陟輸切。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株」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株」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