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校 | 部首:木 | 笔画:10画 | 五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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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suqy
本义木囚以供比对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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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字笔顺书写演示
「校」字共 10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校」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校」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中“校”未见确切字形,但据金文及文献推断,其本义或与捆绑、约束相关,可能源于用木桩或绳索固定物体的动作。后引申为比较、核对,如校对、校勘,因约束需比对规范;亦引申为学校,因古代教学需规范行为,故借“校”表教育场所,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抽象概念扩展。
甲骨文未见明确【校】字,其字形或源于西周金文【橻】(木制刑具),后引申为比较、校正义。商代甲骨文多用于占卜记录,涉及祭祀、战争、农事等,以刀刻甲骨为载体,字形具象化。至西周,社会制度完善,刑具与校正需求并存,【校】从刑具义衍生出校正、学校等义,反映礼制与教育发展。
篆书阶段“校”字从木,交声,本义指用木桩交叉固定而成的栅栏,后引申为比较、查对,如校对、校勘,因栅栏需反复调整木桩位置以求稳固,故引申出核对、订正之义,字义由具体实物转向抽象行为,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规律。
篆书“校”字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战国,字形从“木”从“交”,以两木交叉之形会意捆绑、约束,本义为木制刑具或捆绑犯人的木桩。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礼制与刑罚体系完善,“校”在青铜器铭文及简帛文献中频繁出现,既指具体刑具,亦引申为校正、比较等抽象义,反映当时法度建设与思维深化。
隶书阶段“校”字从篆书演变而来,字形趋于规整。本义为木制的刑具,如“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作咎繇之刑,用校”,引申为比较、查对,如“校勘”。还引申为学校,因古代学校有考校、教正之意。字义由具体刑具,逐渐抽象为行为动作,后衍生出场所义。
“校”字隶书阶段始于秦,盛于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篆书“校”从木,交声,本义为木桩,后引申为比较、查对。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变为方折,结构更趋扁平,书写便捷。汉代文化繁荣,教育、典籍整理兴盛,“校”用于校对典籍,如“校书郎”之职,反映当时对知识准确性的重视,隶书“校”也随文化需求广泛使用。
楷书阶段“校”字延续篆隶字形,本义为“木棍交叉制成的刑具”,引申为“比较、考核”,如“校勘”之“校”。后因古代学校以“校正言行”为宗旨,借指教育机构,如“学校”,此义沿用至今。字义由具体刑具抽象为考核行为,再虚化为教育场所,体现语义泛化与引申。
楷书阶段“校”字,源于秦小篆,经汉隶演变而来,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成熟定型。此阶段字形结构稳固,左“木”右“交”的布局清晰,体现汉字规范化趋势。当时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楷书因书写便捷、易于辨识,成为官方文书与日常书写主流字体,“校”字亦随之广泛应用于教育、军事等领域,承载丰富文化内涵。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校」字构形理据:「校」字部首为木,共10画,字结构属左右结构,本义为木囚以供比对刑具。 甲骨文未见明确【校】字,其字形或源于西周金文【橻】(木制刑具),后引申为比较、校正义。商代甲骨文多用于占卜记录,涉及祭祀、战争、农事等,以刀刻甲骨为载体,字形具象化。至西周,社会制度完善,刑具与校正需求并存,【校】从刑具义衍生出校正、学校等义,反映礼制与教育发展。 甲骨文中“校”未见确切字形,但据金文及文献推断,其本义或与捆绑、约束相关,可能源于用木桩或绳索固定物体的动作。后引申为比较、核对,如校对、校勘,因约束需比对规范;亦引申为学校,因古代教学需规范行为,故借“校”表教育场所,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抽象概念扩展。 篆书“校”字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战国,字形从“木”从“交”,以两木交叉之形会意捆绑、约束,本义为木制刑具或捆绑犯人的木桩。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礼制与刑罚体系完善,“校”在青铜器铭文及简帛文献中频繁出现,既指具体刑具,亦引申为校正、比较等抽象义,反映当时法度建设与思维深化。 篆书阶段“校”字从木,交声,本义指用木桩交叉固定而成的栅栏,后引申为比较、查对,如校对、校勘,因栅栏需反复调整木桩位置以求稳固,故引申出核对、订正之义,字义由具体实物转向抽象行为,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语义演变规律。 “校”字隶书阶段始于秦,盛于汉。其字形源于篆书,篆书“校”从木,交声,本义为木桩,后引申为比较、查对。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变为方折,结构更趋扁平,书写便捷。汉代文化繁荣,教育、典籍整理兴盛,“校”用于校对典籍,如“校书郎”之职,反映当时对知识准确性的重视,隶书“校”也随文化需求广泛使用。 隶书阶段“校”字从篆书演变而来,字形趋于规整。本义为木制的刑具,如“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作咎繇之刑,用校”,引申为比较、查对,如“校勘”。还引申为学校,因古代学校有考校、教正之意。字义由具体刑具,逐渐抽象为行为动作,后衍生出场所义。 楷书阶段“校”字,源于秦小篆,经汉隶演变而来,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成熟定型。此阶段字形结构稳固,左“木”右“交”的布局清晰,体现汉字规范化趋势。当时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楷书因书写便捷、易于辨识,成为官方文书与日常书写主流字体,“校”字亦随之广泛应用于教育、军事等领域,承载丰富文化内涵。 楷书阶段“校”字延续篆隶字形,本义为“木棍交叉制成的刑具”,引申为“比较、考核”,如“校勘”之“校”。后因古代学校以“校正言行”为宗旨,借指教育机构,如“学校”,此义沿用至今。字义由具体刑具抽象为考核行为,再虚化为教育场所,体现语义泛化与引申。 《说文解字》释「校」:校:木囚也。从木交聲。古效切。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校」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校」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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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