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斛 | 部首:斗 | 笔画:10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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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
五笔:qeuf
本义十斗量器
释义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
斛字笔顺书写演示
「斛」字共 10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斛」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斛」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未见【斛】字,其形或源于战国楚简【㪵】(从斗从角),本义为量器,以角形容器盛谷物计量。商周以【升】【斗】为量具,【斛】或为后来分化字,甲骨文阶段尚未形成独立字形,其量器概念或隐含于【斗】等字中,后经字形演变与量制完善方确立本义。
甲骨文未发现“斛”字,其形或源于商周量器铭文简化。商代已有标准量器,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出现从“角”从“斗”的复合结构,象征以角为量器单位、斗为盛具的组合。此字约形成于西周中晚期,反映周代推行“五量”制度,量器标准化促进商业规范,体现礼制社会对度量衡的严格管控。
篆书阶段“斛”字从斗从角,本义为量器名,十斗为一斛,属容量单位。秦汉时已用于计量粮食,如《说文》载“斛,十斗也”。引申义可指代量器本身,或泛指较大容量。战国至秦汉篆体中,字形渐趋规整,字义未变,始终围绕量器核心义展开。
篆书阶段的“斛”字,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字形多从“角”从“斗”,以象形与会意结合的方式呈现。“角”象征容器,与量器功能相关,“斗”则直接关联度量概念。此阶段正值度量衡制度规范化,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标准量器,“斛”作为十斗量器,成为官方度量单位,其篆书字形亦随制度确立而趋于定型。
隶书阶段“斛”字形渐趋规整,本义为古代量器名,十斗为一斛,用于计量粮食等容积。因量器具固定容量特性,引申出“容量单位”义,后随度量衡制度演变,虽具体数值有调整,但作为量词的核心义未变,仍广泛用于计量领域,体现汉字字义稳定性与延续性。
隶书阶段的“斛”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字形由篆书“角”与“斗”的复合结构演变而来,保留量器象形特征但线条趋于平直。秦统一度量衡后,斛作为十斗量器成为法定单位,隶书简化笔画适应快速书写需求,常见于秦汉简牍及度量衡器铭文,反映当时经济活动中标准化计量制度的普及。
楷书阶段“斛”字形稳固,本义为古代量器名,十斗为一斛,用于计量粮食等。后引申为容量单位,虽历代量值有变,但作为量器核心义未失。南北朝后,因度量衡调整,“斛”逐渐与“石”通用,量值趋同,字义由专指量器转向泛指容量,使用场景从实物计量扩展至抽象容量表述。
楷书阶段的“斛”字形成于魏晋至隋唐时期,其字形由秦篆“角”部与“斗”部融合演变而来,上部“角”象征量器材质(多为兽角或木制),下部“斗”表计量功能,整体结构规整对称。此阶段因度量衡制度统一,楷书成为官方书写范式,“斛”作为十斗量器单位,广泛用于田赋征收、商贸交易,体现农耕社会对精确计量的需求。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斛」字构形理据:「斛」字部首为斗,共10画,字结构属左中右结构,本义为十斗量器。 甲骨文未发现“斛”字,其形或源于商周量器铭文简化。商代已有标准量器,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出现从“角”从“斗”的复合结构,象征以角为量器单位、斗为盛具的组合。此字约形成于西周中晚期,反映周代推行“五量”制度,量器标准化促进商业规范,体现礼制社会对度量衡的严格管控。 甲骨文未见【斛】字,其形或源于战国楚简【㪵】(从斗从角),本义为量器,以角形容器盛谷物计量。商周以【升】【斗】为量具,【斛】或为后来分化字,甲骨文阶段尚未形成独立字形,其量器概念或隐含于【斗】等字中,后经字形演变与量制完善方确立本义。 篆书阶段的“斛”字,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字形多从“角”从“斗”,以象形与会意结合的方式呈现。“角”象征容器,与量器功能相关,“斗”则直接关联度量概念。此阶段正值度量衡制度规范化,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标准量器,“斛”作为十斗量器,成为官方度量单位,其篆书字形亦随制度确立而趋于定型。 篆书阶段“斛”字从斗从角,本义为量器名,十斗为一斛,属容量单位。秦汉时已用于计量粮食,如说文载“斛,十斗也”。引申义可指代量器本身,或泛指较大容量。战国至秦汉篆体中,字形渐趋规整,字义未变,始终围绕量器核心义展开。 隶书阶段的“斛”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字形由篆书“角”与“斗”的复合结构演变而来,保留量器象形特征但线条趋于平直。秦统一度量衡后,斛作为十斗量器成为法定单位,隶书简化笔画适应快速书写需求,常见于秦汉简牍及度量衡器铭文,反映当时经济活动中标准化计量制度的普及。 隶书阶段“斛”字形渐趋规整,本义为古代量器名,十斗为一斛,用于计量粮食等容积。因量器具固定容量特性,引申出“容量单位”义,后随度量衡制度演变,虽具体数值有调整,但作为量词的核心义未变,仍广泛用于计量领域,体现汉字字义稳定性与延续性。 楷书阶段的“斛”字形成于魏晋至隋唐时期,其字形由秦篆“角”部与“斗”部融合演变而来,上部“角”象征量器材质(多为兽角或木制),下部“斗”表计量功能,整体结构规整对称。此阶段因度量衡制度统一,楷书成为官方书写范式,“斛”作为十斗量器单位,广泛用于田赋征收、商贸交易,体现农耕社会对精确计量的需求。 楷书阶段“斛”字形稳固,本义为古代量器名,十斗为一斛,用于计量粮食等。后引申为容量单位,虽历代量值有变,但作为量器核心义未失。南北朝后,因度量衡调整,“斛”逐渐与“石”通用,量值趋同,字义由专指量器转向泛指容量,使用场景从实物计量扩展至抽象容量表述。 《说文解字》释「斛」:斛:十斗也。从斗角声。古文斛从曰。户谷切。部首:斗。。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斛」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斛」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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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