擘字的拼音、部首、笔顺与字形演变
擘 | 部首:手 | 笔画:17画 | 五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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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剖裂或大拇指
五笔:nkur
本义大拇指分开物体
释义分开、剖裂或大拇指
擘字笔顺书写演示
「擘」字共 17 画,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
「擘」字碑刻古文字源(甲骨 · 金文 · 小篆)
从殷商契刻、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梳理「擘」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

契刻刀笔象形初创
青铜范铸浑朴圆厚

李斯玉筋匀称垂露
字义演变时间轴
甲骨文“擘”未见直接字形,依金文及小篆反推,其本义当为“以指剖分”,字形或从“手”持利器剖物。引申义为“划分、分开”,如分疆裂土;后引申为“巨擘”,喻杰出者,因剖物需巨力,转喻能力超群。字义由具体动作演变为抽象能力,体现汉语词义虚化特征。
“擘”在甲骨文阶段尚未见确切字形,其或源于金文“辟”分化。商周时期,甲骨文多用于占卜记录,反映祭祀、战争等重大活动。当时社会等级森严,手工业发达,“擘”所含“剖开、分开”义,或与祭祀时分割牺牲、处理器物等行为相关,后经演变分化出“擘”字,专表此义。
篆书阶段“擘”从手辟声,本义为大拇指,如《说文》载“擘,巨指也”。因拇指粗壮有力,引申出“分开、剖裂”义,如“擘窠书”指大字。字义由具体身体部位向抽象动作扩展,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且“擘”与“掰”形成古今字关系。
“擘”篆书阶段约在秦至西汉,字形源于甲骨文、金文“辟”分化,加“手”旁表意,突出用手剖开、分开义。秦统一后推行小篆,规范文字书写,“擘”用于正式文书、典籍。当时文化重视礼制、律法,对事物区分细致,“擘”精准表意,反映社会对秩序、规范的追求,体现文字与文化紧密关联。
隶书阶段“擘”承篆形,以“扌”表动作义,“尒”为声符。本义为大拇指,引申为用拇指分物,如“擘窠书”(大字书法)。后进一步虚化为“分开、剖裂”义,如“擘开”,字义由具体指称向动作抽象化演变,仍保留“以力分物”的核心语义特征。
隶书阶段的“擘”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其字形由篆书“擘”演变而来,上部保留“辟”表音,下部“手”表意,整体呈现横扁之势,笔画波磔分明。此时隶书作为官方通行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其简化笔势与实用导向,使“擘”字更易书写,常用于描述以手分物、掌管事务等场景,反映秦汉社会对分工与治理的重视。
楷书阶段,“擘”字形态趋于规整。其本义为大拇指,如“巨擘”中仍保留此义。后引申为分开、剖裂,如“擘窠书”指大字的分格书写。字义由具体指身体部位,逐渐虚化为动作行为,体现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语义范围有所扩大。
楷书阶段“擘”字承袭篆隶,约在东汉至魏晋定型,字形由“扌”(手)与“辟”(本义为法、治理)组合,表以手剖分之意。此时楷书逐渐取代隶书成为通用正体,因笔画规整、结构清晰,被广泛应用于官方文书、碑刻及典籍抄写。“擘”字在楷书体系中保留了其“分开、剖开”的核心义,并衍生出“擘画”(筹划)等引申用法。
碑刻字源与笔意
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
「擘」字构形理据:「擘」字部首为手,共17画,字结构属上下结构,本义为大拇指分开物体。 “擘”在甲骨文阶段尚未见确切字形,其或源于金文“辟”分化。商周时期,甲骨文多用于占卜记录,反映祭祀、战争等重大活动。当时社会等级森严,手工业发达,“擘”所含“剖开、分开”义,或与祭祀时分割牺牲、处理器物等行为相关,后经演变分化出“擘”字,专表此义。 甲骨文“擘”未见直接字形,依金文及小篆反推,其本义当为“以指剖分”,字形或从“手”持利器剖物。引申义为“划分、分开”,如分疆裂土;后引申为“巨擘”,喻杰出者,因剖物需巨力,转喻能力超群。字义由具体动作演变为抽象能力,体现汉语词义虚化特征。 “擘”篆书阶段约在秦至西汉,字形源于甲骨文、金文“辟”分化,加“手”旁表意,突出用手剖开、分开义。秦统一后推行小篆,规范文字书写,“擘”用于正式文书、典籍。当时文化重视礼制、律法,对事物区分细致,“擘”精准表意,反映社会对秩序、规范的追求,体现文字与文化紧密关联。 篆书阶段“擘”从手辟声,本义为大拇指,如说文载“擘,巨指也”。因拇指粗壮有力,引申出“分开、剖裂”义,如“擘窠书”指大字。字义由具体身体部位向抽象动作扩展,体现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且“擘”与“掰”形成古今字关系。 隶书阶段的“擘”字,约形成于秦汉之际,其字形由篆书“擘”演变而来,上部保留“辟”表音,下部“手”表意,整体呈现横扁之势,笔画波磔分明。此时隶书作为官方通行书体,广泛应用于简牍、碑刻,其简化笔势与实用导向,使“擘”字更易书写,常用于描述以手分物、掌管事务等场景,反映秦汉社会对分工与治理的重视。 隶书阶段“擘”承篆形,以“扌”表动作义,“尒”为声符。本义为大拇指,引申为用拇指分物,如“擘窠书”(大字书法)。后进一步虚化为“分开、剖裂”义,如“擘开”,字义由具体指称向动作抽象化演变,仍保留“以力分物”的核心语义特征。 楷书阶段“擘”字承袭篆隶,约在东汉至魏晋定型,字形由“扌”(手)与“辟”(本义为法、治理)组合,表以手剖分之意。此时楷书逐渐取代隶书成为通用正体,因笔画规整、结构清晰,被广泛应用于官方文书、碑刻及典籍抄写。“擘”字在楷书体系中保留了其“分开、剖开”的核心义,并衍生出“擘画”(筹划)等引申用法。 楷书阶段,“擘”字形态趋于规整。其本义为大拇指,如“巨擘”中仍保留此义。后引申为分开、剖裂,如“擘窠书”指大字的分格书写。字义由具体指身体部位,逐渐虚化为动作行为,体现汉字从具象到抽象的演变规律,语义范围有所扩大。 《说文解字》释「擘」:擘:巨也。从手辟聲。巨,大也。。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
「擘」字结体与部首分析
从字形结构、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剖析「擘」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
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
书法参考资料
- 《中国书法史》(七卷本)
- 《历代碑帖法书选》(文物出版社)
- 《书法篆刻》(中央美术学院教材)